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0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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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分配的合法性、合规性
董事会提议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未来三年(2014–2016 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章程》的现金分红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3、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15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0,264,908.88元,按《公司章程》规定,以2015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125,006.29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84,866,946.53元,扣除支付2014年度股东现金红利20,831,000.0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9,175,849.12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4,875,215.61元。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期末资本公积余额为392,437,573.48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409,577,583.19元。
基于公司当前稳定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该方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截至本信息披露公告日前6个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监高人员未减持公司股票。
2、截至本信息披露公告日前6个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监高人员增持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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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截至本信息披露公告日,公司未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监高人员的减持计划。未来六个月内,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不排除上述人员由于其自身资金需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等情况,出现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性。
三、相关风险提示
1、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
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289,399,941股增加至636,679,870 股,按新股本摊薄计算,公司2015 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17元/股,每股净资产为1.62元/股。
2、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后6个月内公司不存在限售股已解禁或限售期即将届满的情形。
3、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最终方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本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