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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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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签署合同的公告

2016-04-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13 证券简称:农发种业 公告编号:临2016-015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签署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山西潞玉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山西潞玉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授信额度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山西潞玉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潞玉”)提供2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担保,并要求经营班子按照规定签署相关协议。(具体内容详见 2014 年12月 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072号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确定的担保额度,公司于2016 年3月 29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市分行(以下简称:“农行长治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同意为山西潞玉1,000万元短期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016 年4月8日,山西潞玉收到农行长治分行划付的流动资金借款1,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山西潞玉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山西潞玉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山西潞玉51%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山西潞玉于2016 年3月 29日与农行长治分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农行长治分行向山西潞玉发放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借款期限1年,主要用于玉米种子收购。公司同意为山西潞玉上述1000万元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等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等费用,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担保合同自各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为山西潞玉提供担保,有利于山西潞玉进一步开展业务,增加收益,进而提高其持续经营能力。对于本次担保,董事会要求经营班子在董事会通过本议案后,按照规定签署相关协议,严格审核并进行管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1000万元(即:本次对山西潞玉的担保金额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8%;逾期担保累计金额为0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保证合同等相关协议;

3、被担保人财务报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