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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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6-04-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75 证券简称:桂林三金 公告编号:2016-002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6年4月8日、4月11日、4月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本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经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进行核实,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定于2016年4月22日披露;

3、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5年末总股本590,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5.0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295,100,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及与会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4、近期公司未发现公共传媒出现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6、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7、经核查,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 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预计2015年财务数据与公司2015年业绩快报中披露的数据不存在重大差异。

3、《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