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闲置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股票简称:香江控股 股票代码:600162 编号:临 2016—033号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闲置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或“公司”)已于2016年2月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0.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3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6年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香江控股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09)。公司于2016年3月1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使用不超过 8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可滚动使用。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6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香江控股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16)。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近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及自有闲置资金7,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2016年4月12日,香江控股分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及自有闲置资金7000万元,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广州农商银行赢家月月盈法人滚动理财产品
(2)产品代码:GD20101002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4)产品风险级别:低风险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3.2%
(6)产品起息日:2016年4月15日
(7)产品到期日:2016年5月10日
(8)公司购买产品金额为: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7000万元
(9)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闲置资金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上述产品的预期投资收益率高于同等期限的银行存款利率。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具体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及公司日常经营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在理财产品期间,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监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及公司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除本公告日披露的理财产品之外,公司过去12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累计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总额为人民币129,000万元,截至2016年4月12日,以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的资金已到期赎回113,000万元,未到期的金额为16,000万元。
除本公告日披露的理财产品之外,公司过去12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累计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总额为人民币73,600万元,截至2016年4月12日,已到期赎回的自有资金金额为39,600万元,未到期的金额为34,000万元。
五、备查文件
1. 广州农商银行赢家月月盈法人滚动理财产品协议及说明书(募集户)
2. 广州农商银行赢家月月盈法人滚动理财产品协议及说明书(一般户)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2016-034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监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5月6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锦绣香江花园会所二楼宴会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5月6日至2016年5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16年4月6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2.0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5月3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锦绣香江花园香江控股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舒剑刚 何肖霞 谢亨阳
电 话:020-34821006
传 真:020-34821008
邮 编:511442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5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