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16-031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于4月11日收到北京嘉俪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俪九鼎”)、苏州泰合金鼎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合金鼎”)、苏州嘉鹏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嘉鹏”)、嘉兴春秋晋文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春秋晋文”)、苏州天权钟山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权钟山”)、嘉兴春秋齐桓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春秋齐桓”)、苏州天枢钟山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枢钟山”)、嘉兴春秋楚庄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春秋楚庄”)(上述8家公司以下简称“8家九鼎”),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通知函》,8家九鼎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164,942,747股(含164,942,747股,占公司总股本12.63%)。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12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30)。
公司现将8家九鼎拟减持的股份来源、减持期间、数量、价格区间、承诺事项等具体安排补充说明如下:
1、减持的股份来源: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向8家九鼎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2、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为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即2016年4月15日起)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为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即2016年5月4日起)后的6个月内;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协议转让方式。
4、减持价格:嘉俪九鼎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不低于人民币8元/股;除嘉俪九鼎外的7家九鼎通过上述三种方式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每股净资产(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每股净资产)的150%的价格进行减持。
5、减持数量及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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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8家九鼎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8家九鼎股份自新股登记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转增或送股分配,则承诺人因此获得的新增股份亦同样遵守上述限售期约定,除此外8家九鼎并无其他承诺。截止公告日,8家九鼎严格遵守了上述限售期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