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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2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由于该议案获得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相对充足,所以该部分资金一直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中,未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2013年3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9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4年3月10日,公司已经将此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4、2013年3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对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投资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自2013年3月至2014年3月期间披露的每个季度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相关情况的公告。
5、2014年3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9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5年3月10日,公司已将此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6、2014年3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对最高额度不超过2.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投资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自2014年3月至2015年3月期间披露的每个季度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相关情况的公告。
7、2015年4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9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6年3月24日,公司已将此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8、2015年4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9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投资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自2015年4月至2016年4月期间披露的每个季度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相关情况的公告。
三、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5,9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根据当前汽车市场环境,公司制定出合理的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投资安排,加上部分款项具体付款时间受设备制作进度等因素影响,截至2016年3月31日,专户中共有闲置募集资金1.4亿元。通过此次以闲置募集资金5,9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补充公司因业务扩张带来的流动资金缺口,预计可以节约财务费用256.65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经自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承诺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如果因项目建设加速推进形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提前,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展。
四、相关审核程序和意见
1、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9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监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使用5,9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不断扩大经营规模的资金需求。同时,也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所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
保荐人对兴民钢圈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9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4、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9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特此公告。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钢圈 公告编号:2016-016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619号文核准,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不超过7,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发行价格为12.99元/股,发行数量为4,72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13,12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9,309,76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03,818,240.00元。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2012)汇所验字第6-00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全部投入如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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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到位后,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计划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1、2012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85,177,739.66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2012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由于该议案获得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相对充足,所以该部分资金一直存在放募集资金专户中,未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2013年3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9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4年3月10日,公司已经将此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4、2013年3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对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投资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自2013年3月至2014年3月期间披露的每个季度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相关情况的公告。
5、2014年3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9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5年3月10日,公司已将此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6、2014年3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对最高额度不超过2.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投资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自2014年3月至2015年3月期间披露的每个季度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相关情况的公告。
7、2015年4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9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6年3月24日,公司已将此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8、2015年4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9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投资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自2015年4月至2016年4月期间披露的每个季度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相关情况的公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根据当前汽车市场环境,公司制定出合理的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投资安排,加上部分款项具体付款时间受设备制作进度等因素影响,截至2016年3月31日,专户中共有闲置募集资金1.4亿元。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以及降低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亿元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国债、银行理财产品等,该等产品需有保本约定),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3、投资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1亿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5、信息披露
每个季度结束后下一月的前五个交易日内公告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能够在有利于控制资金风险前提下有效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定。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滚动使用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效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定。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兴民钢圈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国债、银行理财产品等,该等产品需有保本约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人对兴民钢圈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无异议。
特此公告。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