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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东吴证券关于良信电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内容详见2016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对该事项发表了专项
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东吴证券关于良信电器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及《募集资金年度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内容详见2016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对该事项发表了专项
核查意见。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独立董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东吴证券关于良信电器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内容详见2016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最高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该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东吴证券关于良信电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内容详见2016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具体内容请详见 2016 年4 月 1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 2016 年4月 1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2016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对该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以上内容详见2016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继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6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正文》详见2016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内容详见2016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内容详见2016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码: 2016-030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4月13日下午2:00在良信公司三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建东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2016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内容详见2016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财务决算数据详见《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之“第十节 财务报告”内容,详见2016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25,135,537.65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2,513,553.7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236,515,237.12元,扣减已分配2014年度利润30,959,950.00元,截止2015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18,177,271.00元。
基于公司当前稳定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 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 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6年4月13日总股本129,423,480股为基数,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10股.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此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公司发展需求。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有效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详见2016年4月15日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违
规的情形。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详见2016年4月15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是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利益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内容详见
2016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公告》内容详见
2016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新
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内容详见2016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及其他服务过程中表现出的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
《关于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内容详见2016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全文及正文》。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正文》详见 2016 年 4 月15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全文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4月 13日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号:2016-032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663 号)核准,由主承销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上定价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54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19.10元。截至2014年1月15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54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411,414,000.00元,其中主承销商承销费用25,456,560.00元,应转入公司385,957,440.00元,公司已垫付给保荐承销商保荐费用200万元,因此实际转入公司387,957,440.00元,上述金额已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15日分别存入本公司开立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联洋支行(账号121902931710888)以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民生路支行(账号97010158000000022)的人民币账户中,存入金额分别为:
■
注:上述汇入资金共计387,957,440.00元,其中包含公司垫付给保荐承销商的保荐承销费用200万元,扣除该笔垫付资金实际汇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385,957,440.00元(已扣除承销商发行费用人民币25,456,560.00元),扣除其他上市费用9,954,24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6,003,200.00元。
上述新股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1月15日全部到位,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110020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企业募集资金项目支付款项时,先将募集资金整额转入基建专户后再通过基建专户分笔支付项目工程所需款项。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募投项目支出80,960,870.00元,其中本年已投入到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77,152,305.64元,转入企业基建账户待使用金额为3,808,564.36元。
注2:2015年3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6,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公司将用自有资金归还该资金到募集资金专项帐户。
注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公司运用不超过 1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该事项已经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5年度购买理财产品及转存存款明细如下:
■
注4:(1)2014年3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本项决议,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9,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公司将用自有资金归还该资金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5年3月12日,公司将此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9,000 万元全部归还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2015年9月14日,公司提前归还上述注2中部分补充流动资金至募集资金账户,归还金额为3,000万元。
综合上述(1)、(2)事项,本年度企业共计归还补充流动资金12,000万元。
注5:企业购买的理财产品和定期存款到期,到期后本金还入募集资金账户。
2015年度到期理财产品及转存存款明细如下:
■
截至2015 年12 月31 日,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及本年度使用金额情况为:以前年度投入10,330.12万元,本年度投入7,715.23万元,累计投入承诺投资项目18,045.3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直接投入17,274.30万元,企业自有资金垫付771.05万元(该垫付资金企业已于2016年4月8日转至流动资金)。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9,309.47万元,其中包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金额1,364.31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联洋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外高桥保税区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联洋支行(账号121902931710888)以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民生路支行(账号97010158000000022)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注: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民生路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账号97010158000000022)的协定存款协议,并开立协定存款虚拟账户(账号98040167330001267),因此募集资金专户账号97010158000000022余额在上表中分项列示。
三、201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5年3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6,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公司将用自有资金归还该资金到募集资金专项帐户。2015年9月14日,公司提前归还其中的3,000万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中9,000.00万元用于购买保本银行理财产品,3,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380.86万元转入企业基建账户尚待使用,其余金额存储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4月13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码: 2016-033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 248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436万股普通股,由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托承销。截至2016年3月18日止,本公司实际发行普通股14,178,480股,每股发行价为35.97元,募集资金总额509,999,925.60元。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13,500,000.00元后,于2016年3月21日存入本公司开立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康桥支行(账号03002819127)人民币账户中,存入金额为:
■
上述汇入资金共计人民币496,499,925.60元(已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13,500,000.00元),公司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982,061.3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5,517,864.25元。上述资金已经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111391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待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5年7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于2015年7月23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根据预案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概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2016年3月31日,公司已投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置换的自筹资金为66,740,651.68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的实施:
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是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利益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是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利益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66,740,651.68元置换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同等金额。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66,740,651.68元置换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同等金额。
七、监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是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利益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66,740,651.68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码: 2016-034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 248号)核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436万股普通股,每股发行价为35.97元,由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托承销。截至2016年3月18日止,本公司实际发行普通股14,178,480股,募集资金总额509,999,925.60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人民币14,482,061.3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5,517,864.25元,上述资金已经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111391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6年4月13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9,552万元,扣除拟置换预先投入自有资金6,674万元,余额为42,878万元。根据募投项目进展及合同约定付款情况,存在资金短期闲置的情况。
公司2016年第二至四季度预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5600万元,具体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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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上述募投项目进展及预计付款进度,存在募集资金短期闲置的情况。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暂定购买的产品分别为:
期限为一年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25000万元,期限为六个月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10000万元,期限为三个月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5000万元。(上述购买理财产品方案只是公司初步构想,具体方案以最终与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公司在购买时将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期限为一年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将于2017年二季度到期,到期后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的募投项目支出;期限为六个月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将于2016年年底到期,到期后用于2016年第四季度及以后的募投项目支出,期限为三个月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将于2016年三季度到期,到期后用于2016年第三季度及以后的募投项目支出。
三、 短期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理财产品的安全性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短期(不超过一年)、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该产品必须有保本约定或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公司不会将上述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以及无担保债券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3、购买额度
最高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上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具体操作。
5、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四、 投资风险及保全措施
1、投资风险
(1)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属于本金无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含)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的品种。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通报公司总裁及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3)独立董事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4)公司监事会对理财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操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和安全运作的前提下,以短期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保本理财产品的投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且通过适当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可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公司运用不超过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公司运用不超过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不影响募投项目使用资金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八、监事会决议情况: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九、保荐机构意见:
良信电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次良信电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码: 2016-035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的变更原因
2015年11月4日,中国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的通知》(财会 [2015]19号),公司按照上述规定执行,并对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进行追溯调整。
2、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上述文件的时间要求开始执行新的规定。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14年修订或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补充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修订或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配套解释规定。其中涉及的企业会计准则如下: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相关规定判断等待期,进行与股份支付相关的会计处理。对于因回购产生的义务确认的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就回购义务确认负债(作收购库存股处理),按照发行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以及相应的回购价格计算确定的金额,借记“库存股”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包括未满足条件而须立即回购的部分)等科目。根据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对当期和列报前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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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上述准则,将本公司2014年12月31日核算在其他流动负债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40,408,480.00元,重分类至其他应付款,并进行了补充披露。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本公司根据相关准则的规定对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进行了重新计算,根据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对当期和列报前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追溯重述前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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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溯重述后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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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财政部于2015年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的通知》(财会 [2015]19号),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3 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新
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4 月13日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码: 2016-036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4月1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码: 2016-038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基于公司201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利润分配预案若实施,总股本将发生变化,同时,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中有关股本的条款和部分其他条款进行了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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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79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