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20 股票简称:隧道股份 编号:临2016-008
债券代码:122032 债券简称:09隧道债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4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进行了电话确认,于2016年4月13日在上海市宛平南路1099号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8名,独立董事颜学海因公出差无法出席,委托独立董事李永盛行使表决权,4名监事和3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焰主持,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需提交本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和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需提交本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5年度共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80,636,569.32元,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2,492,182.93元,加上2014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4,572,191,423.98元,扣除上年度对股东的分配471,614,414.00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5,478,721,396.37元,资本公积余额为6,828,702,772.81元。
经讨论决定,201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2015年末总股本3,144,096,094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计471,614,414.1元。剩余未分配利润5,007,106, 982.27 元结转以后年度。
以上分配预案将提交本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若利润分配方案通过审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利润分配具体实施时间。
六、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15年度报酬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15年度,本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财务进行审计,2015年度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财务审计费用为485万元,无其他费用。本公司不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的差旅费。
七、关于聘任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提案将提交本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详情请见“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八、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工程分包形成的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该项议案关联董事张焰回避表决,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详情请见“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工程分包形成的持续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九、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十、2015年度内控审计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审计报告”。
十一、关于投资杭绍台高速公路(台州段) PPP项目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十二、关于投资铁路杭州南站综合交通枢纽东西广场工程PPP项目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十三、关于成立信息中心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随着建筑行业信息技术的不断提高,信息化以成为企业管理水平提升的重要工具,结合公司战略导向以及总部职能定位,信息化管理将作为公司健全管控体系、提升管理水平、推进创新转型的重要途径和方法。为不断推进业务财务一体化、工程管理信息化等主数据体系建设,增加业务板块与数据信息的融合。公司决定将信息化和信息管理职能从原职能部门中独立出来,成立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信息中心(暂定名),将其作为隧道股份总部业务管理的常设机构。进一步推进上市公司信息化建设的系统规划、有序推进,提高信息化资源的集约管理水平和效率,促进公司完善科学规范的信息化管理体系,实现信息化对业务创新和产业转型的有效支持。
十四、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及地点另行安排并公告。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1、 审议《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听取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4、 审议《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及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 审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审议《关于聘任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
7、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工程分包形成的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8、 审议《关于投资杭绍台高速公路(台州段) PPP项目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820 股票简称:隧道股份 编号:临2016-009
债券代码:122032 债券简称:09隧道债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第三次监事会会议,于2016年4月13日在上海市宛平南路1099号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10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长周国雄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情况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并能够严格执行,在《2015年年度报告》中对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在制订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作出了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充分汇报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支持。
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工程分包形成的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820 股票简称:隧道股份 编号:临2016-010
债券代码:122032 债券简称:09隧道债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每一年度必须聘任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财务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比较熟悉,工作质量较高。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事务所2015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估,认为该事务所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同意续聘为下一年度审计机构。为此,本公司决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6年度的审计单位,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该事务所的报酬事宜。
该提案已于2016年4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本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820 股票简称:隧道股份 编号:临2016-011
债券代码:122032 债券简称:09隧道债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工程分包形成的持续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隧道股份”)就目前存在的,与控股股东上海城建(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城建集团”)及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方之间的工程分包形成的持续性关联交易的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隧道股份《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工程分包形成的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2、作为关联方董事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执行。公司已于2016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审议了该议案,1名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回避表决,以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并将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城建集团及其他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将回避表决。
4、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以上工程分包形成的关联交易公司是必需的,同意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讨论,并发表专项意见:公司201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预计的合理范围之内,对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预计和定价是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和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的,是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保证公司2016年生产经营计划的顺利实施,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5、监事会于2016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该关联交易事项,监事会认为: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定价是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和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
城建集团及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部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承包等资质的关联方(以下简称“关联方”)与隧道股份在对外参加建筑工程总承包竞标时,存在关联方将中标的工程以市场价格与隧道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分包的行为。2015年度,隧道股份与城建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因工程相互分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25,411.56万元,占隧道股份全年主营业务收入的4.67%,相比去年减少0.32个百分点,通过资产重组减少关联交易的目标进一步得以实现。
2015年与城建集团及其子公司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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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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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交易金额:
根据建筑市场的发展趋势,预计2016年度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29.5亿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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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城建集团持有隧道股份1,366,449,080股,占隧道股份总股本的43.46%,是隧道股份的第一大股东,因此城建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与隧道股份构成关联关系。
1、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始建于1965年,长期从事软土地层水底公路、地铁隧道和市政、交通、能源大型地下工程施工及勘察设计,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以及隧道、轨道交通、勘察和测量等设计甲级资质。
截至2015年12月31日,隧道股份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海徐路957号,注册资本314,409.6094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张焰,经营范围为建筑业,土木工程建设项目总承包,隧道、市政、建筑、公路及桥梁、交通、消防、地基与基础、建筑装修装饰、拆除工程,自有房屋租赁,实业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外经贸部批准的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业务,机械及机电设备生产、安装、租赁,汽修,本系统货运,附设分支机构。
2、上海城建(集团)公司:
上海城建(集团)公司成立于1996年11月,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蒙自路654号,注册资本人民币134,397.0247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张焰。
城建集团经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授权,统一经营集团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城建集团是以工程建设总承包为龙头,房地产开发经营为依托,商贸实业开发相配套的具有各类工程的建设、设计、科研、施工、材料生产以及房地产开发经营、商贸实业等综合功能的大型企业集团。城建集团凭借经验丰富的科技人才、精良的先进装备和雄厚实力出色地参与并完成了上海市政府重点实事工程一百余项,其中有:内环线高架道路、南北高架路、延安路高架、南浦大桥、杨浦大桥、地铁一、二号线、明珠线轻轨、合流污水治理一期、二期、打浦路隧道、延安东路越江隧道、外环线、浦东国际机场等,先后有1000余个单项工程被评为优良工程,其中获国家金质奖3项,另有几十项工程获得“鲁班奖”、上海市“白玉兰奖”和上海市市政工程金奖等。
3、城建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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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该类日常经营活动导致的关联交易内容包括隧道股份向关联方提供或接受劳务,以及工程施工需要的原材料供销。
资产重组完成后,城建集团原下属的具有建筑工程施工资质的子公司已进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但由于城建集团下属房建工程及工程施工原材料供销与隧道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存在劳务分包及材料采购等;同时,资产重组前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合同将持续至合同执行完毕,故在一定时期,仍存在日常经营活动导致的关联交易。
根据城建集团2011年6月15日出具的《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城建集团及下属企业将尽可能减少与隧道股份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隧道股份承接或提供给关联方的分包工程,即隧道股份向关联方提供或接受劳务,该工程分包所形成的关联交易均遵循市场经济的原则和规则,双方订立分包合同,该等合同包括支付条件、双方责任等明确条款,并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故意调控价格的行为。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此类分包有利于本公司扩大市场份额,获得更多的收益,该行为是持续存在并且合理的。公司工程分包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每年都持续发生的,公司对该关联交易一贯遵循了诚实信用以及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是公平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820 股票简称:隧道股份 编号:临2016-012
债券代码:122032 债券简称:09隧道债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投资标的名称及金额:
杭绍台高速公路(台州段) PPP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86.3亿元(具体金额以后期签订的合同为准)。
铁路杭州南站综合交通枢纽东西广场工程PPP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25.86亿元(具体金额以后期签订的合同为准)。
2、特别风险提示:
(1)投资标的本身存在施工风险、融资风险、运营风险。
(2)投资可能未获批准的风险:杭绍台高速公路(台州段) PPP项目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1)杭绍台高速公路(台州段)PPP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基建”)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隧道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隧道”)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项目招标方台州市杭绍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绍台公司”)确定联合体为本项目投资人招标(政府采购社会资本)的成交人,中标价为人民币86.3亿元,其中包括建安工程费约为33.71亿元,具体金额以后期签订的合同为准。
(2)铁路杭州南站综合交通枢纽东西广场工程PPP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基建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隧道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项目招标方杭州市萧山区市政园林公用事业管理处(以下简称“萧山园管处”)确定联合体为本项目中标人,中标价为人民币25.86亿元,其中包括建安工程费约为19.61亿元,具体金额以后期签订的合同为准。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6年4月1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杭绍台高速公路(台州段) PPP项目的议案》以及《关于投资铁路杭州南站综合交通枢纽东西广场工程PPP项目的议案》。
3、以上两项投资均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协议主体及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对以下两个项目的基本情况做了充分的研究,经讨论后同意实施该项目。
(一)上述两个项目政府授权出资方情况介绍:
(1)台州市杭绍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台州,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为高速公路建设,投资与资产管理。
(2)杭州萧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杭州,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房地产开发、安置房建设、政府公共设施投资、政府相关城市资源经营。
(二)上述两个项目社会资本方情况介绍:
(1)上海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为上海;法定代表人为沈培良;注册资本约为40.55亿元人民币,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设计、工程承包、监理和经营,建设项目开发等。
(2)上海隧道工程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为上海;法定代表人为宋晓东;注册资本人民币30亿元人民币,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房屋建设工程施工、铁路建设工程施工、港口与航道建设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施工、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施工等。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概述
(1)杭绍台高速公路(台州段) PPP项目
该项目为杭绍台高速公路中的台州段,主线长44.55公里,其中天台境内长26.81公里,临海境内长17.74公里,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6米。
(2)铁路杭州南站综合交通枢纽东西广场工程PPP项目
铁路杭州南站位于杭州市萧山区,而铁路杭州南站综合交通枢纽东西广场工程是以铁路杭州南站为中心,由东、西广场组成,总建筑面积约22万平米,其中东广场16万平万米,设置枢纽控制中心、公交枢纽站、长途车服务站、旅游大巴停车场、出租车停车场、社会车停车场及枢纽综合服务设施;西广场6万平万米,设置公交车场、出租车场、社会车场及枢纽综合服务设施。
2、投资模式
(1)杭绍台高速公路(台州段) PPP项目
本项目经台州市人民政府批准采用PPP模式实施,杭绍台公司为本项目合同甲方,主要负责项目社会资本采购工作。本项目拟由联合体作为该投资项目社会资本方,与政府出资代表方杭绍台公司合资成立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及移交事宜。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约30.2亿元,杭绍台公司出资9亿元,剩余部分由上海基建出资51%,上海隧道出资49%组成,资金均由股东方自筹方式解决,其余项目所需资金依靠银行贷款。
本项目计划建设工期4年,运营期30年,在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公司拥有30年特许收费经营权,并在合作项目合同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合作项目合同的约定将项目公司名下所有资产无偿移交给台州市政府方。目前该项目已完成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手续,根据目前情况初步估计,本项目内部收益率不低于7%。
(2)铁路杭州南站综合交通枢纽东西广场工程PPP项目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批准采用PPP模式运作,经萧山区政府同意,萧山园管处授权杭州萧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集团”)为本项目合同甲方,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本项目拟由联合体作为该投资项目社会资本方,与政府出资代表方城投集团合资成立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及移交事宜。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约7.76亿元,城投集团占项目公司20%股权,约出资1.55亿元,上海基建占项目公司49%股权,约出资3.80亿元,上海隧道占项目公司31%股权,约出资2.4亿元,资金均由股东方自筹方式解决,其余项目所需资金依靠银行贷款。
本项目计划建设工期3年,运营期15年,在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公司通过对项目范围内的停车场、配套服务用房、广告等设施经营而获得经营性净收益。对项目经营性净收益不足以满足项目公司建设运营成本及投资回报的部分,政府将在项目运营期内向项目公司支付可行性缺口补贴。目前该项目已完成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手续,根据目前情况初步估计,本项目内部收益率不低于7%。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杭绍台高速公路(台州段) PPP项目
公司于2015年12月中下旬参与了杭绍台高速公路(台州段) PPP项目的招投标,并于2016年1月初收到招标方台州市杭绍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的《投资人成交通知书》,确定联合体为该项目的投资人招标(政府采购社会资本)的成交人。但因合同具体条款尚在洽谈中,故尚未签订项目正式合同。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该项目,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实施。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尽快完成相关方合同条款的洽谈工作,及时签订具体项目投资合同。
(2)杭州南站综合交通枢纽东西广场工程PPP项目
公司于2015年12月上旬参与了浙江省铁路杭州南站综合交通枢纽东西广场工程PPP项目的招投标,并于2016年1月下旬收到招标方杭州市萧山区市政园林公用事业管理处的《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确定联合体为该项目的中标人。但因合同具体条款尚在洽谈中,故尚未签订项目正式合同。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实施本项目,本公司将尽快完成相关方合同条款的洽谈工作,及时签订具体项目投资合同。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有利于提高公司各业务板块协同发展
上述两个项目均采用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一体化模式运作,通过投资与施工联动,有效带动上市公司体内投资、施工以及其他相关业务的集成和协同发展,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经营效益。
2、有利于区域市场稳固和深度开发
上述两个项目都位于浙江省,公司已在该区域承建过多个工程项目包括杭州钱江通道、杭州文一路地下通道等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司在该区域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上述投资项目若能顺利实施,对公司未来进一步巩固该区域市场和品牌形象,以及在浙江省其他地区业务的拓展具有重要意义。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1、资金风险
由于每年投入到建设当中的资金量较大,因而能否在贷款资金到位前根据工程的实际建设需要及时投入建设资金较为重要。
对策:
公司将通过整体资金预算安排,充分做好资金准备工作。
2、施工风险
杭绍台高速公路(台州段)地势复杂,需穿越大量山岭,桥隧比高,点多面广,施工难度也随之加大。其中大盘山隧道全长8.66km,为华东地区第一长的公路特长隧道。
对策:
公司在隧道工程建设上具备丰富的实施经验,针对本项目特点配备了强有力的项目建设团队,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此外,该类项目施工难度虽然高,但对个公司的施工领域业务能力的拓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也为公司今后承接该类项目奠定基础。
3、运营风险
杭州南站综合交通枢纽东西广场工程PPP项目在建设期完成后有15年的运营管理和项目范围内停车场、配套服务用房、广告等设施的经营,并承担运营期内的运营成本,获得经营期内的收益。公司之前承接的项目大多为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在该部分的运营管理与经营管理上较缺乏经验。
对策:
公司将筹划与业内知名的专业管理机构、团队开展紧密合作,对项目涉及商业等板块以及相关设施进行系统规划,积极研究适合该类项目的运营管理体系,并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和管理手段,确保后期运营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效益提升。
七、备查文件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