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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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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2016-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1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 年 4 月 14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搬迁补偿事项的监管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370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2016年4月1日和9日,你公司分别披露《关于委托亚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理搬迁补偿事宜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及其补充公告。根据公告,牛塘镇政府与公司控股股东亚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邦集团”)签订了《武进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收购协议》”),拟以3.96亿元收购亚邦老厂区的部分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附着物。2016年3月25日,亚邦集团与你公司(含相关子公司)签订《亚邦集团牛塘生产区收储协议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明确了前述《收购协议》中涉及的政府收购你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建筑物的合计补偿款22382.62万元的分配安排。同月31日,你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委托亚邦投资控股集团办理搬迁补偿事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对你公司上述公告事后审核,现有如下事项需你公司进一步核实并补充披露:

一、亚邦集团与牛塘镇政府签订前述《收购协议》的具体时间,及是否在此之前取得你公司关于处置资产的相关授权。如否,请说明亚邦集团处置你公司资产的依据,以及你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是否保持了应有的独立性。

二、你公司在3月31日董事会决议委托亚邦集团办理之前,是否就上述处置资产事宜本身按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结合亚邦集团目前的财务状况及多次被司法冻结等情况,补充披露你公司将补偿款项委托亚邦集团收取的主要考虑、可能带来的风险,以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防范措施。

四、请你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人就前述事项发表意见。

请你公司于2016年4月14日提交披露本问询函,并于4月16日之前披露对上述事项的回复。”

根据上述《问询函》要求,公司将积极准备答复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