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84 证券简称:西陇科学 公告编号:2016-031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15年3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公告,本次会议如期举行。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4月14日下午14:30-17: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4月13日-2016年4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13日下午15:00至2016年4月1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新瑞路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伟鹏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49,188,56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49,120,91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9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67,6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89%。
2、中小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68,7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100股。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67,6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8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三、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188,5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2、《<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188,5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3、《<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188,5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4、《<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188,5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188,5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188,5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188,5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8、《<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179,4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9,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6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9,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31%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188,5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10、《关于为子公司申请或者使用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179,4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4%;反对9,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69%;反对9,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3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