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审议高送转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2016-15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审议高送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按2015年公司总股本627,145,69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同时,拟对全体股东按10:5比例派送红股。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于2016年5月6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高送转议案的主要内容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按2015年公司总股本627,145,69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同时,拟对全体股东按10:5比例派送红股。
二、董事会审议高送转议案的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预期良好,综合考虑2016年资金需求与积极回报股东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前提下,制订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上述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业绩、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已征询控股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表决意向,其表示上述预案符合其对下属子公司年度利润分配的要求,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时投票同意。
三、公司董事的持股变动情况与增减持计划
截至目前,公司所有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在董事会审议本次高送转议案前6个月持股情况未发生任何变动,未来6个月如有增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高送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63.83%的股份,其表示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高送转议案时投票同意。
(二)在董事会审议通过高送转议案前6个月内,公司不存在限售股解禁的情况,在董事会审议通过高送转议案后6个月内,公司也不存在限售股解禁的情况。
(三)本次高送转事项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