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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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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4版)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为加强财务管理,统一会计政策,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高桥造船)拟对其并表企业中船圣汇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圣汇)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1、变更原因:

2013年,外高桥造船和中国船舶(香港)航运租赁有限公司成为了中船圣汇的控股股东。2013年12月开始,中船圣汇财务报表纳入到外高桥造船合并范围。

外高桥造船由于资产规模总量较大、专用设施设备较多,固定资产分类较细。《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外船司(2012)管字第159号)中固定资产大类分为26项,其中“机械设备”、“生产用房屋”、“非生产用房屋”、“管理工具”、“一般运输工具”折旧年限为15年、30年、30年、5年、5年,净残值率5%。

然而由于中船圣汇固定资产规模总量较小,其根据压力容器行业特点将固定资产分为 “机械设备”、“房屋及建筑物”、“办公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四类,折旧年限分别为10年、20年、5年、5年,净残值率5%。虽然中船圣汇与外高桥造船分属压力容器与造船两个不同行业,固定资产分类有较大差异,但中船圣汇的这四类固定资产与外高桥相似类固定资产的内容大致相同。

考虑到中船圣汇行业的特殊性和会计核算重要性原则,为统一会计政策,中船圣汇仍保持目前固定资产的分类,拟根据外高桥造船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将“机械设备”的折旧年限由10年调整为15年,“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年限由20年调整为30年,与外高桥造船同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一致。

2、变更日期:2016年4月1日

3、变更前后会计估计对比

“机械设备”的折旧年限由10年调整为15年,“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年限由20年调整为30年。

截止2015年12月31日,中船圣汇固定资产原值7.95亿元,调整后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将由6.66%下降至4.63%,年折旧额由5,289万元下降至3,677万元,年度影响利润总额约1,612万元,具体见下表: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对上述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调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因而采用未来适用法,不涉及对以前年度会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因此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以往各年度及本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经初步测算,本次调整预计将增加本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约350万元。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进行核查,并出具了《关于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审计机构表示未发现该专项说明所述的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在所有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的情况。

四、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已经本公司六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六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6日

报备文件:

1、公司六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六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会计师事务所审核报告

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编号:临2016-11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投资设立

中船邮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已经或拟发生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资产租赁)金额总计8275.2883万元,其中:2015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租金金额为1509.1494万元(含税价),2016年租金金额为6766.1389万元(含税价)。

●本次投资及涉及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4000万元,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当前,航运、造船产能双过剩等仍然突出,散货船等主流船型及海工产品市场需求仍然低迷,船舶企业面临的困难形势仍然严峻,要求公司及所属企业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变化、新常态,推动转型升级与发展。按照中央及中船集团整体发展战略要求,为加快推进豪华邮轮产业发展和项目落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高桥造船”)拟联合广船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船国际”)、中国船舶及海洋工程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中船设计研究院”)、上海船舶研究设计院(以下简称“上海船院”)在上海投资设立“中船邮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轮公司”)。具体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外高桥造船拟联合广船国际、中船设计研究院、上海船院在上海共同投资设立“邮轮公司”。

公司名称:中船邮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工商核准名称为准)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自贸区内)

出资比例:外高桥造船以现金方式出资14000万元,持有70%的股权,广船国际、中船设计研究院和上海船院均以现金出资2000万元,各持有10%的股权。

主要经营范围:邮轮项目的研发、设计及相关技术的“四技”服务,与邮轮相关的机电配套设备、钢结构和非标机电工业产品的研发、设计,船舶设计信息技术、计算机网络管理设计和应用软件的研发及销售,计算机软件、硬件的开发、制作、销售及技术服务,船舶制造工艺和船厂管理技术的研发和咨询服务,船用机电设备的销售及售后服务,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工商登记为准)

鉴于广船国际、中船设计研究院、上海船院是本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投资设立公司事宜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关系及关联方介绍

(—)关联关系

1、外高桥造船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广船国际是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防务”)的全资子公司;

3、本公司、中船防务、中船设计研究院、上海船院均系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控制的公司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根据相关规定,广船国际、中船设计研究院和上海船院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投资设立公司事宜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1、广船国际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珠江管理区西路68号首层

主要办公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南40号和广州市南沙区珠江管理区西路68号首层

法定代表人:韩广德

注册资本:272000万元

主营业务:电动机制造;船舶舾装件制造与安装;钢结构制造;航标器材及其他相关装置制造;金属制品修理;起重机制造;船用配套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娱乐船和运动船制造;非金属船舶制造;船舶改装与拆除;船舶修理;金属船舶制造;钢铁结构体部件制造;电气设备零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技术进出口;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微电机及其他电机制造;集装箱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压力容器制造;机械零部件加工;钢化玻璃制造;切削工具制造;其他家具制造;工程勘探设计;机械技术转让服务;室内装饰、设计;水上运输设备租赁服务;船舶引航服务;国际货运代理;货物报关代理服务;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水运工程设计服务;集装箱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工程总承包服务;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海员);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

(2)业务发展状况

广船国际近三年积极推进企业深化改革、参与市场竞争,不断通过资本运作,获取新的发展资源,突破发展瓶颈,优化资源配置。2014年初,通过实施“曙光项目”收购龙穴造船获得搬迁发展基地,迎来转型升级新机遇,生产能力大大提高,各项业务均稳步增长。

(3)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亿元)

2、中国船舶及海洋工程设计研究院

(1)基本情况

企业性质:事业单位法人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1688号

主要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1688号

法定代表人:邢文华

注册资本:5209万元

主营业务:开展船舶及海洋工程研究设计,促进船舶工业发展,船舶与海洋工程结构物研究设计,船用设备及相关设备研制,计算机软件开发应用,实船测试,泵研制及测试,喷水推进装置研究设计与试验,相关技术开发与咨询服务等。

(2)业务发展状况

中船设计研究院近三年紧紧围绕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强国和强大国防的国家战略任务,扎实做好海洋装备的总体研发设计,积极发挥在集团公司全面转型中的技术引领、支撑经营、带动配套作用,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做到了经济规模和效益跨越式连续增长,屡创历史新高,重大产品研发加速推进,传统优势地位更加巩固,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产业化能力快速拓展。

(3)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亿元)

3、上海船舶研究设计院

(1)基本情况

企业性质:事业单位法人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221号

主要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祖冲之路2633号

法定代表人:胡劲涛

注册资本:2782万元

主营业务:为船舶工业提供研究设计服务,船舶工程研究设计,船舶设备研究设计,运输系统研究论证,计算机软件应用开发,船舶舱容检测。

(2)业务发展状况

近三年全球航运市场低迷,为提升科技创新和引领市场能力,上海船院加大研发设计工作力度和科研队伍培养力度,以增强核心竞争力。在立足自有主力船型优势产品的基础上,进步加强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研发,拓宽非船市场。最近三年总收入依然保持快速增长,年利润持续超过亿元大关,整体发展态势良好。

(3)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亿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为共同投资:外高桥造船联合广船国际、中船设计研究院和上海船院三家企事业单位共同投资设立邮轮公司。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邮轮公司拟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其中:外高桥造船以现金出资14000万元,持有70%的股权;广船国际、中船设计研究院和上海船院均以现金出资2000万元,各持有10%的股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外高桥造船与其他三家单位拟签署合资协议,主要内容包括:

1、公司设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任期三年,其中: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委派1名董事及推荐1名职工董事,广船国际、中船设计研究院和上海船院各委派1名董事;

2、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委派;

3、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

4、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由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委派的人员担任;

5、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红利。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豪华邮轮产业发展前景广阔

豪华邮轮产业是以豪华邮轮为主要载体,围绕船舶制造、港口服务、后勤保障、交通运输、游览观光、餐饮购物和金融保险等行业形成的产业链的集合,依托邮轮母港带动船舶制造、观光旅游、地产租赁、金融保险、运输物流、专业服务等相关产业的协同发展,能促进其所在国家及城市提高创汇能力、扩大市场消费、增加就业机会、展示国际形象。

近年来,我国的邮轮产业保持了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势头。从国内需求端分析,中国船舶企业进军豪华邮轮设计建造及运营市场的时机已经成熟。

(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当前,国际经济形势仍然不容乐观,航运、造船产能双过剩等不利局面仍然突出,散货船等主流船型及海工产品需求仍然低迷,船舶企业接单难、交船难、盈利难持续加剧,面临形势十分严峻,必须积极贯彻“改革与创新”双驱动,多元化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而豪华邮轮产业作为朝阳产业,既能带动船舶、旅游等相关产业的协调发展,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因此发展豪华邮轮产业已成为公司“十三五”的重要战略方向。

在此背景下,公司积极贯彻国家“大力发展海洋经济”的战略,积极履行中央企业承担促进国家产业发展的神圣使命,拟秉持国际合作与自主研发相结合、船舶建造与建筑装潢艺术相结合、船舶建造与民族文化相结合的理念,通过主动对供给侧进行结构性改革,实现现代服务业与先进装备制造业的融合,努力攻克豪华邮轮自主设计建造的难关,推动我国船舶工业转型升级,促进造船业产品结构调整朝高精尖方向挺进,形成公司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强力提升企业整体形象和竞争地位

豪华邮轮是船舶工业的顶尖产品,是全球造船业“皇冠上的明珠”,也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企业造船能力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近年来,随着我国船舶配套产业发展,国内已经逐步涉足如大功率中速机、推进及动力系统等邮轮相关配套领域。通过进军豪华邮轮市场,发挥我国雄厚完备的综合工业基础,走自主创新与技术引进相结合的道路,必将有效带动国内邮轮配套产业发展,显著提升我国船舶配套产业的层次,极大提升外高桥造船整体形象和竞争地位。

另外,邮轮的设计建造涉及造船、机电、建筑、装饰、文化、艺术等多各方面,工程量庞大、附加值高,建造难度极高,将对外高桥造船项目管理、供应链管理、现场管理、质量、安全管理等综合管理能力以及数字化设计、工艺工法水平提升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当前船舶行业持续低迷,船舶企业接单难、交船难、盈利难持续加剧的不利形势下,必须积极贯彻“改革与创新”双驱动,多元化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豪华邮轮是船舶工业的顶尖产品,是全球造船业“皇冠上的明珠”,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企业造船能力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公司积极介入邮轮产业将强力提升企业整体形象和竞争地位;投资各方既具有完备的高端制造与管理能力,又拥有雄厚的自主创新和科技研发实力,必将有效带动、引领国内邮轮及配套产业的坚实发展,加快公司转型发展步伐;在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中,关联董事已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程序依法合规。因此,同意本议案。

七、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关联交易履行了以下决策程序:

1、本议案已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并经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同意;

2、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需要特别说明的类别相关的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

1、关联方:中船防务

关联交易事项:2015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租赁广船国际扬州有限公司资产的议案》,同意本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租赁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船国际扬州有限公司的相关资产。

租赁的资产主要包括:位于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沿江开发区船舶产业园区4块总用地面积为624747.9平方米的工业用地地块、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相关配套设施、其他生活配套设施及后续新增的填平补齐项目。

2、租赁期间:自2015年10月1日起开始至2016年12月31日。如果2017年双方要继续租赁,仍然按以上原则计算租金,未尽事宜另外协商。

3、交易金额(租金):

(1) 2015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租赁租金计1509.1494万元(含税价)。

(2)2016年的租赁租金按照2015年租金构成原则计算,计6766.1389万元(含税价)。

4、进展情况:正常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含事先认可)。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公告编号:临2016-12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5月18日13 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中国船舶大厦会议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5月18日

至2016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6年4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2016年4月16日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至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其代表人或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合法的、加盖法人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3、授权委托书应当在本次会议召开前24小时送达本公司。

4、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5、根据《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试点办法》、《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沪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等规定,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二)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1号15A层

邮编:200120 电话:021-68861666

传真:021-68861999

联系人:张东波、杨红波

(四)登记时间:

2016年5月16日、5月17日,每日的9:30—11:30、13:30—17:00。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编号:临2016-13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6年4月14日在北京首体南路9号中国船舶大厦六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监事5名,实参加监事5名,其中:曾祥新监事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参加本次会议,委托钟坚监事代其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半数以上监事推举钟坚监事主持。会议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报告、议(预)案:

1、《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根据《证券法》第68条、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5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3)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认为,2015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15年度的生产、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

(4)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认为,当前国际航运及船舶市场“双过剩”仍然突出,企业面临的盈利压力较大,该项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监管部门相关要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持了连续性和稳定性,决策程序依法合规。

5、《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6、《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相关情况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7、《关于公司所属企业2016年度委托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资金管理业务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8、《关于授权公司所属企业2016年度实施委托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9、《关于公司并表企业中船圣汇装备有限公司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认为,实施此次中船圣汇装备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概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上述报告、议(预)案中,第2、3、4、6、7项报告和预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