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置信电气 公告编号:2016-018号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4月28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
二、 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1. 取消议案的情况说明
(1)取消议案名称
■
(2)取消议案原因
2016年4月1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任伟理先生的《关于放弃董事候选人资格的声明》,其本人由于工作原因,作出声明放弃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再将《选举任伟理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取消议案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2.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6年4月8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31.57%股份的股东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在2016年4月15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16年4月1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关于提名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建议提交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由于工作原因,任伟理先生现已调离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及南京南瑞集团公司。其本人作出声明,放弃经你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的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
有鉴于此,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经研究决定,拟提名胡江溢先生为你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建议将该非独立董事提名事项提交将于2016年4月28日召开的上海置信电气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上述提名胡江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为股东大会累积投票议案,独立董事已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5)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胡江溢:男,1968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国电华东公司调度通信局局长助理,华东电力调度通信中心主任、党总支书记,浙江省电力公司副总工程师,浙江省电力公司副总工程师兼金华电业局党委书记、副局长,国家电网公司营销部副主任等职,现任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兼南京南瑞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三、 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 2016年4月8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6年4月28日 14点
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区诚信大道19号南瑞集团会议中心A2-310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4月28日至2016年4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置信电气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置信电气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于2016年4月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
2. 特别决议议案:5、10、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9、10、11、12、13、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
特此公告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6日
报备文件
1、股东大会召集人取消议案的有关文件
2、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