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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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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9版)

因浙江墙煌为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故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浙江墙煌建材有限公司于1996年3月27日设立,注册资本为7,243.81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陈国明,公司注册地为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西工业区,经营范围为生产:铝塑复合板、多层复合板(含多层复合保温系统产品)、涂层板、铝单板,销售自产产品,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02,333.44万元,净资产7,44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合法持有的、未带任何限制性条件的金刚幕墙100%的股权。

此次交易的定价依据为截至2015年12月31日金刚幕墙经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金刚幕墙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16)沪第0302号)确定交易金额为38,800万元。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受让方:浙江墙煌建材有限公司

2、协议标的:公司合法持有的、未带任何限制性条件的金刚幕墙100%的股权

3、交易定价:人民币38,800万元

4、 交易方案:协议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浙江墙煌需支付51%股权转让款,在协议生效后的六个月内支付剩余49%股权转让款。

5、交易涉及的其他事项:公司已为金刚幕墙提供流动资金及敞口银票27,931.70万元、保函及信用证22,836.02万元,共计50,767.72万元的担保,上述担保目前尚未到期。为此公司与浙江墙煌协商安排如下:为保证公司合规运营,同时确保金刚幕墙的正常平稳经营,浙江墙煌承诺在股权转让完成后将督促金刚幕墙按期归还到期贷款,不再增加公司的担保义务。同时,在此之前,控股股东-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就上述贷款担保给公司提供反担保。

6、协议生效时间:需得到双方有权机关正式批准通过后生效。

五、其他事项

根据公司与金刚幕墙2015年12月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公司与金刚幕墙对23,886万元的债权转让进行约定:金刚幕墙通过转让其应收账款等资产向公司偿还债务,若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公司有权就该部分债权向金刚幕墙进行追索。在金刚幕墙股权转让后,该协议持续有效。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金刚幕墙在公司业务中主要起到配套作用,其业务规模占公司比重较小,幕墙业务账务回收期长,负债率高,运营效率低。同时,公司钢结构业务与幕墙业务的协同效应体现不多,故出售给关联方浙江墙煌后,一方面有助于回笼资金、提高公司为业务转型升级而外延式并购的能力,另一方面有助于减少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同时也有利于金刚幕墙和浙江墙煌进一步发挥协同效应。

本次关联交易是以经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为作价依据,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六、授权情况

为使股权转让工作顺利开展,由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资料签署;

2、由董事长授权专人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工作;

3、其他与本次事项所需的必要事宜。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6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宜。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方朝阳先生、孙关富先生、钱卫军先生进行了回避,其余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金雪军先生、邵春阳先生、章武江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方股东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金雪军先生、邵春阳先生、章武江先生就此次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表示认可,事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该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有助于回笼资金、提高公司为业务转型升级而外延式并购的能力,有助于减少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促进公司发展和规范运作,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经评估师评估的数据为依据,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九、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事前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认为一方面有助于回笼资金、提高公司为业务转型升级而外延式并购的能力;另一方面有助于减少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同时也有利于金刚幕墙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墙煌建材有限公司进一步发挥协同效应,能够推动公司的快速发展和规范运作。此次交易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十、备查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5、公告所指协议;

6、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金刚幕墙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16)沪第0302号)。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6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2016-021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主导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拟出资不超过4亿元(含)人民币与绍兴市转型升级产业基金、中建信(绍兴)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相关商业银行等方共同出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

● 关联方董事回避事宜: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关联董事方朝阳先生、孙关富先生、孙卫江先生、裘建华先生、钱卫军先生、陈国栋先生对相关表决进行了回避。

● 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有积极影响、对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一、交易概述

近年来,国家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向优势产业投资领域发展,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各地政府也纷纷出台了不同的扶持和引导政策,计划出资设立股权投资和产业并购基金推进新兴产业发展及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等。在此环境下,公司积极响应绍兴市政府助推实体经济、引领创业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号召,并结合绍兴市当地产业的特点和公司自身战略转型升级的需求,拟与绍兴市转型升级产业基金、中建信(绍兴)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相关商业银行等方共同出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该产业基金将充分发挥各方的优势,实现多方共赢,合理降低公司因产业并购整合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通过主导设立该产业基金将提高公司的行业整合和并购能力,加快公司战略转型升级步伐,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由于拟组建的中建信(绍兴)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的控股股东--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管理层所控制的企业,因此本次设立投资产业基金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名称:中建信(绍兴)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核定为准)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浙江省绍兴市。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及并购投资资金,从事投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业务管理。

三、产业基金情况介绍

1、拟设立的产业基金名称:浙江精工产业投资基金(一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待工商预核准)

2、基金类型:合伙制

3、注册地:浙江省绍兴市

4、基金期限:5+2年(前3年为投资期,后2年为管理和退出期,根据合伙人意见决定是否延期2年)

5、基金规模:10亿元人民币

6、基金出资:现金出资,按认缴出资规模分次到位,首次出资不低于认缴出资的40%,其余根据基金投资进度,投资人接管理人通知后20个工作日内出资到位,且承诺两年内全部出资到位

7、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包括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企业并购、夹层资本及相关的咨询服务

8、出资情况:公司拟自筹资金出资不超过4亿元(含)人民币,其他各方合计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

9、产业基金管理模式

1)产业基金管理机构

本基金管理机构为中建信(绍兴)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该公司由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组建,通过委托管理的方式,负责管理本基金的日常经营和投资运作。

2)管理费

管理公司以认缴出资额的1.5%计算收取基金的年度管理费,主要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员工工资等,原则上不进行股东分配,如管理费收入不足以支付相关费用部分,则由管理公司注册资本金支出。

3)基金管理人参与基金收益分配,即:基金到期后基金管理人获得扣除所有费用成本后的超额收益部分20%。

10、产业基金投资方向

重点投资或并购于符合公司产业发展方向及具有高成长、高科技的“两高”型、有一定业务规模、具备核心技术和产业化能力的公司。

11、风险控制

基金将建立健全完善的内部管理程序、完善的项目管理机制,实现收益及时分配、项目推荐与决策分离、多元化的增值服务及重大事件预警等制度来有效控制风险。

四、授权情况

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就本次设立产业投资基金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根据各方最终协商结果,确定公司投资的具体数额,总额不超过4亿元(含)人民币;

2、与各方确定相关合伙协议内容;

3、与本次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相关的其他事项。

五、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主导发起设立产业基金,通过基金形式开展产业投资,能够为公司储备和培育相关产业项目,围绕主业并购等,降低项目发展前期的风险,有助于公司获取新的投资机会和利润增长点,会对公司未来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另外,对于公司本次以自筹资金的投资行为,由于产业基金的投资模式,可以有效隔离标的企业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因此也不会对公司短期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六、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6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宜。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方朝阳先生、孙关富先生、裘建华先生、钱卫军先生、陈国栋先生进行了回避,其余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金雪军先生、邵春阳先生、章武江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方股东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七、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结合绍兴市当地产业的特点和公司自身战略转型升级的需求,拟自筹资金出资不超过4亿元(含)人民币与绍兴市转型升级产业基金、中建信(绍兴)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相关商业银行等方共同出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公司通过基金形式开展产业投资,能够为公司储备和培育相关产业项目,围绕主业并购等,降低项目发展前期的风险,有助于公司获取新的投资机会和利润增长点,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此次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同意将以上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助于公司获取新的投资机会和利润增长点,会对公司未来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九、其他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设立产业基金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审计委员会意见。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6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2016-022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浙江墙煌建材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与浙江墙煌建材有限公司签署《2016年度产品采购协议》。

● 关联方董事回避事宜: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关联董事方朝阳先生、孙关富先生、钱卫军先生对相关表决进行了回避。

● 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有积极影响、对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及下属实质所控制企业因日常经营需要采购铝单板等产品,对此,为规范公司及下属所控制企业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于2016年4月14日与浙江墙煌建材有限公司签署《2016年度产品采购协议》,即:本公司及下属所控制企业因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按照产品当地市场价格为原则向浙江墙煌建材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控制企业采购铝单板等产品,总金额为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协议有效期为2016年度。

公司于2016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宜。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方朝阳先生、孙关富先生、钱卫军先生进行了回避,其余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金雪军先生、邵春阳先生、章武江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浙江墙煌建材有限公司于1996年3月27日设立,注册资本为7243.81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陈国明,公司注册地为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西工业区,经营范围为生产:铝塑复合板、多层复合板(含多层复合保温系统产品)、涂层板、铝单板,销售自产产品,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02,333.44万元、净资产7,44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因浙江墙煌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控制的企业,故本次协议签署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本公司与浙江墙煌建材有限公司签订的《2016年度产品采购协议》,协议有效期为2016年度,协议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签署协议各方:本公司与浙江墙煌建材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本公司及下属所控制企业向浙江墙煌建材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控制企业进行采购铝单板等产品事项。

3、交易定价原则:以产品当地市场价格为依据。

4、交易结算方式:交易各方的交易数量按实际采购量计算,原则上以转帐方式结算,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协商。

5、协议生效时间及期限:本协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协议有效期为2016年度。

6、关联交易的最高全年总额:协议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实质控制企业与浙江墙煌及其下属所控制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业务发展所需开展的正常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开展需要,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有积极影响。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金雪军先生、邵春阳先生、章武江先生就此次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表示认可,事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公告所指协议。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6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6-023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所控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公司名称:安徽美建钢结构有限公司、广东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浙江精工重钢结构有限公司、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精工工业建筑系统有限公司、精工工业建筑系统有限公司、美建建筑系统(中国)有限公司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截至2015年3月31日,公司的实际对外融资担保金额累计为125,363.30万元人民币,本次担保金额182,203.50万元人民币,其中续保中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58,582.85万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应公司部分所控制企业的要求,公司拟对其因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提出的融资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上述担保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请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安徽美建钢结构有限公司,注册地:安徽省六安市经济开发区长江精工工业园,法人代表:郭永忠,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生产、销售轻型、高层、设备用钢结构产品及新型墙体材料;钢结构设计、施工、安装。截至目前,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截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10,264.61万元、净资产8,362.81万元(上述数据均经审计)。

广东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注册地: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锦翔路1号,法定代表人:钱卫军,注册资金8000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生产、销售:高层重钢结构件;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截至目前,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截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16,495.63万元、净资产 2,598.60万元(上述数据均经审计)。

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浙江省绍兴县柯桥经济开发区鉴湖路,法定代表人:孙关富,注册资本:12亿元人民币,主要从事生产、销售轻型、高层用建筑钢结构产品及新型墙体材料、钢结构设计、施工安装。截至目前,本公司持有其 99.81%的股权。截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313,934.16万元、净资产89,422.05万元(上述数据均经审计)。

湖北精工工业建筑系统有限公司,注册地: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楚天工业园刘宋大道特 8 号,法人代表:钱卫军,主要从事建筑机械制造,建筑钢结构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安装等。截至目前,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截至 2015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10,886.77万元、净资产4,222.80万元(上述数据均经审计)。

精工工业建筑系统有限公司,注册地:绍兴柯桥经济开发区柯西工业园鉴湖路,法定代表人:陈水福,注册资本 900 万美元,主要从事轻型、高层用建筑钢结构产品及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销售、设计、施工安装等。截至目前,本公司持有其 99.96%的股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49,115.74万元、净资产21,680.86万元(上述数据均经审计)。

美建建筑系统(中国)有限公司,注册地:上海市嘉定区宝安公路 2676 号,法人代表:裘建华,注册资本2500 万美元,主要从事钢结构及配套器材及配件的设计制造、安装和销售。截至目前,本公司持有其 99.94%的股权。截至2015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100,645.40万元、净资产43,823.99万元。(上述数据均经审计)。

浙江精工重钢结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绍兴袍江越东路以东(马海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方朝阳,主要从事生产、销售建筑钢结构产品及新型墙体材料、钢结构设计、施工、安装、承包钢结构工程和招标工程及上述工程的勘测、咨询和监理以及钢结构筑物安装等。截至目前,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截至2015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17,616.01万元、净资产6,750.56万元。(上述数据均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表所列担保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经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1-3、6-14项担保所对应主债权合同及主债权合同下每笔用信合同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第4项担保所对应主债权合同及主债权合同下每笔用信合同有效期不超过36个月,第5项担保所对应主债权合同及主债权合同下每笔用信合同有效期不超过24个月。超过该等额度的其他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债权,本次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风险,有利于企业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为上述控股公司提供担保。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鉴于公司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的50%,因此本次担保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为所控制企业提供担保,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没有违法违规的情况。同意应部分所控制企业的要求,公司对其因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提出的融资提供担保。认为该担保利于企业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给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5年3月31日,公司的实际对外融资担保金额累计为125,363.30万元人民币,加上本次新担保金额123,620.65万元人民币,合计248,983.95万元,占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70.49%。公司所担保企业均为公司所控制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496 证券简称:精工钢构 公告编号:2016-024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5月6日 下午14点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开发区鉴湖路1587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5月6日

至2016年5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 1-14 已于2016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进行了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1、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及出席者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及出席者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集中登记时间:2016 年 5 月5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 00;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精工工业园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237161

联系人:张姗姗、曹飞

联系电话: 0564-3631386、021-31215599-6858

传真:021-31215599-6870

2、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费、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5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6-025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6年4月14日下午在上海市徐汇区田州路159号莲花大厦15楼公司办公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于2016年4月4日以电子邮件与传真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了召开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齐三六先生主持,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一致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本公司201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91,590,597.97元,按照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24,789,388.4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2,478,938.84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56,573,065.27元,减已分配2014年红利27,462,64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41,420,874.87元。2015年度公司拟以2015年末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30,208,904.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监事2015年度薪酬的议案》。

按照公司《2015年度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协助下,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监事2015年度工作进行考核。根据考核,公司监事2015年度薪酬如下:

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关于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反映公司2015年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情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全体监事保证2015年年度报告所载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6-2018年)》(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4月16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6-026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5年度业绩网络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内容:精工钢构“2015年度业绩网络说明会”

● 会议时间:2016年4月22日(星期五)下午15:30-17: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一、说明会主题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已于2016年4月1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公司决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网上路演中心举行“2015年度业绩说明会”。届时,公司管理层将就公司年度业绩与投资者交流沟通,欢迎广大投资者参与。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召开时间:2016年4月22日15:30-17:00

网址: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公司出席说明会的人员

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等。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16年4月21日前通过本公告后附的电子邮件方式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在2016年4月22日下午15:30-17:00通过互联网直接登陆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直接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姗姗

联系电话:021-31215599-6858、021-31215599-6857

电子邮箱:600496@jgsteel.cn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6日

附件:

投资者关于2015年业绩的问题征询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