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1877 股票简称:正泰电器 编号:临2016-013
债券代码:122086 债券简称:11正泰债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四日在上海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董事南存飞委托董事南存辉出席并代为表决,董事出席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南存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201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相关内容。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公司实现母公司净利润1,634,588,882.63元,年初留存的未分配利润2,138,024,851.11元,计提盈余公积151,719,967.50元后,根据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5年5月21日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3.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303,439,935.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根据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5年9月30日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6.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788,943,831.00元(含税),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28,510,000.24元。
公司拟以现有股本1,314,906,3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2.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62,981,277.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2,265,528,723.24元结转下一年度分配。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测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南存辉、南存飞、朱信敏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的议案》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的议案》。
八、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内容。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推荐南存辉、南存飞、朱信敏、王国荣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严冶、沈艺峰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查。同意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分别采取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的逐名候选人进行投票。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激励对象符合第四个行权期股票期权与增值权行权条件的议案》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激励对象符合第四个行权期股票期权与增值权行权条件的议案》,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公司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5.1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6.64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20.26亿元,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八条和《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九条规定,满足第四个行权期股票期权与增值权行权规定的业绩条件:“行权上一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以2009年净利润5.32亿元为基数,201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7%,即9.42亿元;以2009年营业收入48.02亿元为基数,201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77%,即85.06亿元。”
因此,股票期权与增值权激励对象符合第四个行权期股票期权与增值权行权的业绩条件。董事王国荣因属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本议案表决。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四个行权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个行权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由于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邵丽成、孙吉升、李孔伏、卢波共4人离职,已不具备《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拟取消该4人的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9.11万份股票期权。
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为170人,对应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总数为944.06万份,根据《正泰电器股票期权和增值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第四个行权期股权期权激励对象170人、增值权激励对象1人共171人均考核合格,符合行权条件,本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共计944.06万份,增值权6.5万份。同意股权激励对象在规定的第四个行权期内由公司择机安排行权。
董事王国荣因属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本议案表决。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旗下子公司以不超过24亿人民币(占2015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3.75%)的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年)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之日起一年。公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实施该项投资,并同意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相关内容。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16年5月10日上午9:30在公司住所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5日
附件1:正泰电器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2: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名单
附件1: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 南存辉:男,1963年出生,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裁。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南存辉先生被推选为十二届全国政协常委、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常委、浙江省工商业联合会主席,同时担任中国电器工业协会会长、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主席团主席、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副会长。
2、 严冶:女,1958年出生,法学硕士,注册律师。曾任陕西协晖律师事务所律师、陕西维恩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陕西言锋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3、 沈艺峰:男,1963年出生,管理学博士。曾在厦门大学财政金融系、厦门大学工商管理教育中心和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任教,历任工商管理教育中心副主任、主任、管理学院副院长、院长。现任闽江学者特聘教授、中国管理学会财务与会计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公司治理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案例研究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4、 南存飞:男,1969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工程师,高级经济师。曾任正泰集团公司总经理、总裁,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执行总裁,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副董事长等职务,现任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本公司董事。
5、 朱信敏:男,1965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营师。曾担任正泰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等职务,现任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兼任乐清市政协常委等社会职务。
6、 王国荣:男,1971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会计师、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曾任上海华虹-NEC电子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附件2: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名单
■■股票代码:601877 股票简称:正泰电器 编号:临2016-014
债券代码:122086 债券简称:11正泰债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4月14日在上海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监事出席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炳池先生主持,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提出如下审核意见:公司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15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15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募集资金没有发生变更投资项目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四、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合同内容公允,定价机制遵循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并认为其在2015年12月31日(基准日)有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各项经济业务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流程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六、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推荐吴炳池、金川钧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累积投票方式进行审议。
七、 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核查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核查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规定,经对相关激励对象核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邵丽成、孙吉升、李孔伏、卢波共4人离职,已不具备《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公司董事会取消该4人的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9.11万份股票期权。
经对激励对象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正泰电器股票期权和增值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第四个行权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170人、增值权激励对象1人共171人均考核合格,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公司对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可行权事项的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同意公司的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由公司择机安排行权。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4月15日
附件:正泰电器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正泰电器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1、 吴炳池:男,1965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经营师。曾先后担任过正泰集团公司董事、副总裁,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等职务。
2、 金川钧:男,1960年出生,高中学历,1997年加入正泰集团,曾任浙江正泰机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正泰集团广告部总经理、正泰集团国贸部副总经理、正泰集团品牌中心副总经理、上海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广告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市场部副总经理。2014年1月6日起担任本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1877 证券简称:正泰电器 公告编号:2016-015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5月10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正泰工业园区正泰路1号科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5月10日
至2016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事项参见2016年4月1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9、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存辉、南存飞、朱信敏、吴炳池、林黎明、徐志武、陈国良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具有出席会议资格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股东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 登记方式:股东亲自到本公司会议地点或传真方式办理。
3、 登记时间:2016年5月9日(9:00至11:30,14:00至17:00)
4、 登记地点: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正泰工业园区正泰路1号科技楼9楼证券部
5、 联系方式:0577-62877777-9353/9359 传真号码:0577-62763701
六、 其他事项
1、 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交通自理。
2、 现场会议期间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
3、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重大突发事件而影响到正常投票,后续进程则按照当日通知或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进行。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股票代码:601877 股票简称:正泰电器 编号:临2016-016
债券代码:122086 债券简称:11正泰债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测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相关关联交易事项属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对公司持续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按照公司 2016年度经营计划,对公司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情况公告如下:
一、 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 2015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015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测的议案》。根据公司2015年年初的工作计划及当时的实际情况,对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测,详细内容可参见公司对外披露的《关于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测公告》,编号:临2015-009,网址:www.sse.com.cn。
截至2015年报告期末,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测与实际发生金额如下:
■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97,860.11万元,未超出年初的总预测额度,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2、 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预测:
2016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测的议案》。根据公司2016年度的经营计划,对2016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预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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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正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收购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如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能够顺利完成,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将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此项交易将有利于减少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 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4年1月2日
注册资本:85,000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合路1255号
主营业务:电气机械及器材的设计、制造、安装、销售、科研及维修,技术咨询服务,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股权结构: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7.98%,南存辉等40名自然人股东持有2.02%。
(2) 正泰集团成套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8年12月29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温州大道650号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高低压开关柜、电缆桥架、工程配套安装。高压电器元件、电力变压器、电力电子设备、自动化控制设备的制造销售。
股权结构: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99%的股份,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的股份。
(3) 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9年10月16日
注册资本:158, 000万元
注册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335号1幢B号厂房2楼
主营业务:生产光伏发电系统及光伏建筑一体化产品
股权情况:正泰集团、南存辉等4个法人及17个自然人持有该公司66.81%的股份,通祥投资、浙景投资、君彤鸿璟共计持有该公司19.15%的股份,乐清祥如、乐清展图、乐清逢源、杭州泰库合计持有该公司14.04%的股份。
(4) 浙江正泰电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1年8月7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注册地址:嘉兴市大桥(南湖工业区内)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电线、电缆的制造、加工、销售;从事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股权情况: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62.18%的股份,浙江南湖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6%的股份,其他自然人持有该公司31.82%的股份。
(5) 浙江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6年10月18日
注册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335号1幢
注册资本:26,245万美元
经营范围:研究:晶体硅和薄膜太阳能电池、电池组件、光伏发电系统设备;生产:多晶硅光伏电池、单晶硅光伏电池、晶体硅光伏组件;销售自产产品;系统集成软件开发;发电类电力业务。
股权结构: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南存辉为浙江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2、 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上述公司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良好,均具备履约能力。
3、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种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定价以市场公允价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并签订购销协议。
三、 温州民商银行介绍及关联关系
1、 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温州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温州民商银行”)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3月23日
公司住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一至三层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人民币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现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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