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77 证券简称:浙江美大 编号:2016-009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5日以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4月15日在浙江省海宁市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徐建龙委托王培飞出席。会议由董事长夏志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加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对经营层的工作给予了肯定,认为经营管理层在2015年度充分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并较好地完成了2015年度的各项工作,实现了年度经营目标。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陆致远、崔明刚、赵敏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1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1,787.7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2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564.1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00%。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15年度末总股本4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元(含税),共计派发10,000万元人民币。
分配预案符合公司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 公告编号:2016-011、2016-012。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6-013。
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及利息收入净额和理财产品收益合计人民币6,837.78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的《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4。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和信托产品投资及委托贷款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保本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和委托贷款业务,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一年内。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和信托产品投资及委托贷款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5。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关于公司聘请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公告的《2016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公告编号:2016-016、2016-017。
(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的《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年度股东大会暨投资者接待活动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18。
三、备查文件
1、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677 证券简称:浙江美大 编号:2016- 010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5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4月15日在浙江省海宁市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志洪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1,787.7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2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564.1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00%。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15年度末总股本4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元(含税),共计派发10,000万元人民币。
分配预案符合公司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采取了有效措施保证内控制度得以严格执行。公司内控制度对强化经营管理、控制经营风险、规范财务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堵塞漏洞、防止舞弊、防范案件发挥了重要作用,能满足公司的管理实际,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效保障了公司财产安全、完整,维护了投资者、股东及公司相关利益各方的权益,增强了公司的信誉度和市场竞争力,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执行,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去向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检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完成募投项目的投资和建设,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和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实公司的流动资金,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净额和理财产品收益合计人民币6,837.7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的《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4。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和信托产品投资及委托贷款业务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自有资金充裕,在符合
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公司流动资金和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在额度范围内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及进行委托贷款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及进行委托贷款业务。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和信托产品投资及进行委托贷款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5。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公告的《2016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公告编号:2016-016。
三、备查文件
1、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677 证券简称:浙江美大 编号:2016-013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47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发行与上网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60元,共计募集资金48,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344.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5,656.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5月1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025.0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4,631.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2〕150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37,855.28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和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为2,058.87万元;2015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359.88万元,2015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8.64万元;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收到的收益为344.43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0,215.16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和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为2,421.94万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837.7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和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15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以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及测试中心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但通过研发及测试中心的建设,公司将加强自主创新,提高检验能力,增加公司产品的技术含量和产品竞争力,提高单品售价,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四、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8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4,631.00万元,其中计划投入新增年产集成灶10万台生产建设及5万台技术改造项目25,955.00万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8,650.00万元,研发及测试中心项目10,026.00万元,小于上述项目承诺投资总额的缺口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证券代码:002677 证券简称:浙江美大 编号:2016-014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4月15日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概况
2012年4月6日,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475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9.6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8,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及相关费用人民币3,369.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4,631.00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12】15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上述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15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以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经公司2012年6月1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具体内容进行了调整:原拟投入产品体验展示中心5,539.60万元,变更为3,539.60万元;原拟投入路演车辆1,750.00万元,变更为3,750.00万元;原拟投入营销信息系统建设1,133.58万元,变更为733.58万元;原拟投入流动资金1,600.00万元(用于营销费用等),变更为2,000.00万元。
经公司2014年7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并经公司2014年8月13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研发及测试中心项目实施方案具体内容进行了调整:将研发及测试中心投资额度由10,026.64万元调整至17,781.83万元,新增的7,755.19万元投资额度拟使用新增年产集成灶10万台生产建设及5万台技术改造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及节余
(1)截至2014年7月25日,新增年产集成灶10万台生产建设及5万台技术改造项目已建设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5,222.48万元,节余资金10,732.52万元,
(2)截至2014年7月25日,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成,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204.60万元,节余资金1,445.40万元。
上述二个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2,427.08万元,节余资金12,177.92万元,其中7,755.19万元调整用于研发及测试中心项目。
(3)截至2015年12月31日,研发及测试中心项目已建设完成,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788.08万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上述三个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0,215.16万元,节余资金4,415.84万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净额和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2,421.94万元,合计节余募集资金为人民币6,837.78万元。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节余原因
1、新增年产集成灶10万台生产建设及5万台技术改造项目
(1)随着技术革新,出现了可以替代原定设备的新型设备,自动化程度更高,在满足生产能力和提升生产效率的同时,减少了设备采购台量;同时因部分设备采购价格低于预估价格,公司在设备购置方面节约了较多资金;
(2)采用新型自动化立体仓库设计,节约了仓库建设用地,在满足原定仓储规模的基础上,减少了建筑面积;同时调整原生产车间设计方案,节约了项目基础建设投入;
(3)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强了费用管理,节约了铺底流动资金的使用。
2、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公司在考虑产品体验中心位置、地段的基础上,控制租金成本及装修费,节约了体验中心建设支出;
(2)公司对营销信息化系统进行了模块优化,并与财务软件等其他软件系统进行整合,节约了部分信息系统化支出。
(3)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公司进一步加强了项目费用控制、监督和管理,节约了部分项目开支。
(二)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利息收入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期间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净额和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合计为2,421.94万元。
五、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6,837.78万元(含截至2015年12月31日利息收入净额和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及募集资金专户后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存放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六、公司承诺
(一)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二)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系在完成募投项目投资和建设的前提下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约公司的财务费用,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完成募投项目的投资和建设,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实公司的流动资金,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下转2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