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1689 公司简称:拓普集团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1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简介
■
■
1.6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404,668,109.06元,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0,466,810.91元,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364,201,298.1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675,543,668.23元,扣除2015年已分配现金股利120,083,500.00元,2015年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 919,661,466.38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6.16元(含税),共计399,845,6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市场环境及行业情况 2015年,世界经济依然复苏乏力,中国经济增速破“7”,“三驾马车”集体“失蹄”、股市动荡,在这一年里中国经济全面步入艰难期。由此对汽车消费产生了明显的抑制作用。虽然在购置税减半和整车厂大幅降价的推动下销售有所回暖,但最终全年产销分别完成了2,450万辆和2,460万辆,虽创历史新高,但比较上年分别仅增长3.3%和4.7%,且全行业利润率进入了下行通道。 2、经营情况 在此严峻的经济形势且面临行业调整的大环境下,公司全体员工依托董事会的既定战略和公司经营层的领导,通过不懈努力取得了如下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0,721.1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9.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854.4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39%。其中电子事业部业绩实现大幅增长。全年营业收入5,613.46万元,同比增长133.87%;净利润1,722.80万元,同比增长437.47%。公司除保持业务快速增长外,还取得一系列来自客户的奖项,包括上汽通用“质量创领奖”、长安福特“年度卓越交付绩效奖”。
三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四2015年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五股本及股东情况
5.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
5.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5.3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
■
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300,721.19万元,同比上升9.88%;营业利润为46,331.45万元,同比上升5.89%;净利润为40,971.90万元,同比上升2.4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0,854.49万元,同比增加2.3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809.75万元,同比降低48.11%。
七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7.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7.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7.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7.4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证券代码:601689 证券简称:拓普集团 公告编号:2016-026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4月15日上午9时在公司总部1110号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董秘办已于2016年4月5日以通讯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邬建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八名,实际出席董事八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见《拓普集团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见《拓普集团201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见《拓普集团201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见《拓普集团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6-028),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办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拾亿元的各类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票承兑、贴现、开证、押汇、保函、代付、保理等及其他由银行提供借贷资金或承担担保责任的授信业务)。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同时,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拟就本议案审议事项自主决策,并依据公司相关内部流程办理贷款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6年度会计报表的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6.16元(含税),共计399,845,6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议程及其他相关事项,公司将在适当的时间发布提示性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对第六、八、九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已对第六项议案中的报告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以上意见均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述第一、五、七、八、九、十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1689 证券简称:拓普集团 公告编号:2016-027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4月15日16时在公司总部大楼1110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4月5日以通讯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电子邮件)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颜群力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见《拓普集团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会计报表的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6.16元(含税),共计399,845,6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在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一、二、四、五、六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5日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
2015年持续督导年度工作报告
■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普集团”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23号)核准,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发行12,91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1.3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67,86.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5,88.9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391,97.75万元。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上述资金已于2015年3月16日到账。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610154号)。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拓普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出具本持续督导工作报告。
一、201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
■
二、信息披露及其审阅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保荐代表人审阅了拓普集团2015年持续督导期间的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包括董事会决议及公告、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公告、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报告等文件。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一致,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格式符合相关规定。
华林证券对拓普集团2015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相一致,披露的内容完整,信息披露档案资料完整,不存在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三、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核查,拓普集团不存在按照《保荐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保荐代表人(签字):
周 宇 吴光琳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