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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2016-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6-063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6年3月30日;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9.49元;

3、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802.3万股,向35名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均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其他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员工。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已披露的激励对象名单相比未发生变化。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802.3万股,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359,333,322股的2.23%;占当前公司股本总额371,101,322股的2.16%。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

5、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锁定,锁定期1年。在锁定期内,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在解锁日,公司为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未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分二次分别按照比例解锁,即各个锁定期满后激励对象解锁(或由公司回购注销)占其首次获授总数相应解锁比例的限制性股票。

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二、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4月7日出具了《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众会字(2016)第3794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16年4月1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认为:截至2016年4月1日

止,公司已收到35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出资额合计人民币76,138,270.00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8,023,000.00元;出资额溢部分为人民币68,115,270.00元,全部计入资本公积。截至2015年4月1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79,124,322.00元、累计股本为人民币379,124,322.00元。

三、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6年3月30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6年4月19日。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按新股本379,124,322股摊薄计算,2015年度每股收益为0.2892元。

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71,101,322股增加至379,124,322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发生变化。本次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何启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5.76%的股份,麦正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3.05%的股份。本次授予完成后,何启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5.22%的股份,麦正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2.57%的股份。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