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弘高创意 公告编号:2016-032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1273408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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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景观设计、家具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建筑工程总承包,建筑工程装饰施工、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等。在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实质变化。公司本身处于高速成长期,公司所在行业已经处于成熟阶段,行业受到宏观经济因素的影响,公司业绩增长速度处于行业领先位置,公司业绩体量处于整体行业的中流水平。
2015年营业收入 32888.8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5.7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7000.93万元,同比增长30.98%。公司以室内装饰设计和施工双轮驱动,推动公司业绩增长,并充分利用BIM技术,提高公司设计服务的质量,使得设计服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较去年有较大的提高,从而提高公司的整体净利润。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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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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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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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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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弘高创意下属全资子公司-弘高设计获得2014年度全国建筑装饰百强企业排名第七名、中国建筑装饰设计机构五十强排名第十名,弘高设计在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举办的“十佳设计机构”和“百名优秀设计师”评选活动中,获得“十佳设计机构”殊荣;在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举办的“十佳设计机构”和“百名优秀设计师”评选活动中,周庆国等13名设计师获得2015年度“百名优秀设计师”称号;
报告期内,“雁栖湖精品酒店装修工程-多面材组合柱饰面施工工艺”等10个技术创新成果获得中国建筑装饰协会2015年度科技创新成果奖;“北京雁栖湖国际会都(核心岛)、北大国际医院门诊医技楼、丽都饭店1-4层装饰工程”等3个项目获得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授予的“科技示范工程”证书;江五州、孙志新等三十余人累计获得42人次全国优秀项目经理证书及北京市优秀项目技术经理证书;“畅游大厦F16-19层装饰工程”等9个项目获得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颁发的“北京市优质工程”证书;“北京诺德中心1号楼装饰设计工程”等3个项目获得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颁发的“全国建筑装饰优质工程”证书;“北京雁栖湖国际会都(核心岛会议中心)、精品酒店工程”项目获得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的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证书;“北大国际医院门诊医技楼”项目获得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授予的“国家优质工程奖”;天津香格里拉酒店工程获得天津市环境装饰和古建筑营造协会授予的“天津奖”;此外,报告期公司还获得了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授予的AAA级信用等级企业证书、联合信用管理有限公司授予的AAA级信用等级(招投标)证书及北京市建筑业联合会授予的“北京建设行业诚信企业”证书。
虽然报告期内受经济下滑及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增幅下降的影响,行业普遍不够景气,但本公司商业模式的逐步落地从而体现出更多的价值,报告期是本公司上市第一个完整年度;公司的品牌知名度大大加强;存量改造及装修的增加,大客户贡献的订单和产值持续增加,大客户对公司粘性增大等几个因素,公司的订单和产值仍旧保持上升势头。报告期内,公司新签署订单金额近50亿元,实现营业总收入32.89亿元,同比上年增长5.74%;全年营业总成本29.23亿元,同比上年增长3.29%;其中直接成本26.57亿元,同比上年增长2.87%;公司综合毛利率19.20%;全年三项费用支出8589万元,三项费用率为2.61%全年实现净利润2.70亿元,同比上年增长30.98%,2015年净利润率8.2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41.41亿元,净资产9.12亿元,资产负债率77.97%。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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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