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16-036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股东乌海市皇冠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冠实业”)和广州市成禧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禧公司”)函告,获悉皇冠实业将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成禧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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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12日,皇冠实业将其质押给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股份2,600.00万股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2016年4月15日,成禧公司将其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股份2,000.00万股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二、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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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15日,公司股东皇冠实业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的2,400.0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皇冠实业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35.10%,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47%)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6年4月15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为止。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皇冠实业持有本公司68,372,902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7.03%;其中处于质押状态64,854,808股,占皇冠实业所持本公司股份的94.85%(本次变动后质押比例减少2.93%),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67%。成禧公司持有本公司71,753,735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7.38%;其中处于质押状态50,000,000股,占成禧公司所持本公司股份的69.68%(本次变动后质押比例减少27.87%),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14%。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本次及之前已披露的股权质押情况外,本公司未获悉其他股东持有或控制本公司5%以上股份处于质押状态的情况。
四、股权质押对相关承诺事项的影响
公司股东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禧公司、皇冠实业(以下简称“各重组方”)于2013年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作出承诺: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在2013-2015年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9,517.53万元、42,381.42万元和49,326.41万元,若未达到上述金额,则各重组方应就未达到净利润承诺数的部分对公司进行补偿。截至目前,成禧公司尚未质押的本公司股份数量为21,753,735股,皇冠实业尚未质押的本公司股份数量为3,518,094股,公司将提醒上述股份质押的股东控制质押股份数量,保证履行上述业绩承诺。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