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4月19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010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本次会议”)于2016年4月1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石华辉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7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本次会议董事出席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于2016年4月8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的通知、会议议案及相关文件,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经知悉与本次会议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了下述议案,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详见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1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13)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前审议了议案相关资料,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鉴于本项议案涉及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根据有关规定,2名关联董事石华辉先生、管亚平先生回避表决,由5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创力集团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专项报告的议案》(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研发项目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市场需求及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公司2016年准备立项11个研发项目,加上2016年延续的8个研发项目,公司2016年预计投入和完成的研发项目共计19个。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1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6年度银行授信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根据2016年度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拟向各家银行申请不超过等值人民币9亿元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上述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贷款、信托融资及贸易融资等,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本预案在下一年度董事会作出新的或修改之前持续有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1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1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1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第五、七、九、十、十一、十三、十五、十六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创力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011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6年4月18日在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崧复路156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与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树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出席会议的监事认真审议了下述议案,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 年度公司实 现 净 利 润153,781,045.40元,加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572,567,634.07元,计提盈余公积15,378,104.54元,减 2014 年度现金分红31,828,000.00元,公司 2015年 底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利 润 总 计 为679,142,574.93元,资 本 公 积 余 额 为1,170,359,717.53元,盈余公积余额为89,604,730.55元。

为了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结合经营业绩及资金状况,董事会提出,拟以2015年12月 31日 的总股本318,2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70元(含税) ,共计分配利润22,279,600.00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仍有未分配利润656,862,974.93元,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同时,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即以2015年12月 31日的公司总股本318,2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636,560,000股。

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 2015-2018年)股东回报规划》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要求,并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5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68条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 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5年度的经营状况、成果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逐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能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创力集团201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 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5年度为创力集团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师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师,对公司内控规范体系进行审计,为期一年,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与审计师商定年度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012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以2015年12月 31日 的总股本318,2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70元(含税) ,共计分配利润22,279,600.00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仍有未分配利润656,862,974.93元,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同时,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即以2015年12月 31日的公司总股本318,2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636,560,000股。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高送转议案的主要内容

为了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结合经营业绩及资金状况,董事会提出,拟以2015年12月 31日 的总股本318,280,000 股为基数,每10股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22,279,600.00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仍有未分配利润656,862,974.93元,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同时,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即以2015年12月 31日的公司总股本318,2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636,560,000股。

二、董事会审议高送转议案的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全票通过上述高送转议案。经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 年度公司实 现 净 利 润153,781,045.40元,加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572,567,634.07元,计提盈余公积15,378,104.54元,减 2014 年度现金分红31,828,000.00元,公司 2015年 底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利 润 总 计 为679,142,574.93元,资 本 公 积 余 额 为1,170,359,717.53元,盈余公积余额为89,604,730.55元。

董事会认为: 《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和保持持续健康经营的资金安排,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金额未超过资本公积金额。

作为次新股公司,公司现有股本规模较小,本次高送转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降低投资者风险,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高送转结合企业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实际,符合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本次高送转议案与公司业绩相互匹配。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 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我们同意《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参加董事会审议本次高送转事项的董事中有 3 名董事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分别为董事长石华辉先生(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董事管亚平及耿卫东先生。上述3名董事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高送转事项时投同意票。

三、公司董事的持股变动情况与增减持计划

(一) 公司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本次高送转议案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协议买卖公司股份、在二级市场增减持公司股份情况。

(二) 公司董事长石华辉先生在董事会审议本次高送转议案后的 6 个月内,没有增持或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董事管亚平先生、耿卫东先生,在审议本次高送转议案后的 6 个月内,不排除择机减持其所持部分公司股票,但承诺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所持股份的 25%。且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 本次高送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高送转议案前 6 个月内,公司存在部分限售股解禁的情况。(详见2016年3月16日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6-008)

(三) 高送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5-013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不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6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2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定比例,会议的召开及表决合法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在会前出具了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书面意见,亦出具了同意该议案的书面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根据以往年度同类关联交易发生情况,结合2015年订货和采购情况预计的,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正常交易行为。公司对于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是依据市场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合理;关联交易决策和批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

(二)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方关系

(一)阳泉华越创力采掘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二)山西西山中煤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三)阳泉煤业华创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四)关联方的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五)关联方的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均具备完全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公司的独立经营不会受到不利影响。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阳泉华越创力采掘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山西西山中煤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阳泉煤业华创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直接参与终端客户的产品招标,再根据中标的结果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订产品销售合同。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阳泉华越创力采掘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山西西山中煤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阳泉煤业华创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招投标提供技术服务和招投标定价依据。由于阳泉华越创力采掘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山西西山中煤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阳泉煤业华创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需要为本公司销售的产品提供市场维护、售后服务、产品维修等一系列服务工作,公司对阳泉华越创力采掘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山西西山中煤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阳泉煤业华创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的产品销售价格在参照公司同类产品的市场销售的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通常比合资公司的中标价格有一定比例的下浮。

阳泉煤业华创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系阳泉华越创力采掘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阳泉华越创力采掘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山西西山中煤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系大型国有煤矿集团下属的独立经营主体,从联营企业的股东利益机制和经营管理机制可以看出,其对联营股东的产品采购定价是建立在公平市场的基础上,不存在对联营企业实施特殊的采购定价政策或者为联营企业少数股东代为承担成本、费用的动机。

国有煤矿集团具有严格的产品采购制度、招投标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及审计制度,其产品采购定价和招投标管理均遵循市场化原则,在“同质同价”的前提下方可优先采购联营企业的相关产品。联营企业对本公司产品的采购定价是以公开招标后确认的中标价格为基准确定,阳泉华越创力采掘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山西西山中煤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市场化运作原则和股东制衡机制可以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性,联营企业不存在对本公司实施特殊的产品采购定价政策。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制定并实施“广泛合作和商业模式创新并举”的大营销战略,销售主体从“公司本部”向“参股公司”延伸,由公司布局主要的市场,借助参股公司渗透具有发展潜力的市场。此外,在煤炭专用机械领域,具有贴近煤炭生产地优势和服务优势的企业更容易获得甲方的订单。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本着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理念与阳泉煤业集团华越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和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具备优势和实力的国有煤炭集团企业在当地组建合资公司,在扩大销售市场的同时实现了产品的本地化服务。这种销售模式和合作模式对公司抢先占领市场、完善公司的市场布局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随着参股公司的建立和业务的开拓,其经营活动同步提升公司品牌在当地的影响力,达到渗透当地市场、争取当地市场份额的目的。因此,公司组建参股公司,一方面为了立足长远规划、扩大市场份额、获取投资回报,另一方面也看重参股公司为本公司带来品牌开拓的能力。

(二)本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原则是合理、公平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在日常交易过程中,本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全独立决策,不受关联方控制。因此,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正常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

五、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于2015年1月与阳泉华越创力采掘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山西西山中煤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续签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正在履行中。在2015-2017年期间,公司与阳泉华越创力采掘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山西西山中煤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将严格按照框架协议执行。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014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1、苏州创力矿山设备有限公司

2、上海创力普昱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本次预计担保金额及累计为其担保的金额:2.6亿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6年4月18日,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对2016年借款担保需求的预测,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具体实施。

为保障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2016年公司可能需要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公司在2016年度中对全资子公司提供一定额度的担保。2016年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金额(含目前正在履行的担保)不超过2.6亿元人民币的担保。

二、预计的担保形式和担保金额

上述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不得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上述担保均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担保。

三、预计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苏州创力矿山设备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常熟市常昆工业园区久隆路

注册资本:18,261.9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本公司占股100%

法定代表人:陈 良

经营范围:采煤机、掘进机及其它矿山机电设备与配件的开发、生产、销售;机电设备领域内的四技服务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财务报表主要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上海创力普昱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浦工业园区崧复路1568号4幢底层北区(1、2跨间)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本公司占股100%

法定代表人:管亚平

经营范围:自动化工程系统集成的开发,矿山电气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生产矿山电气设备及传感元件。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主要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四、对担保合同的要求

需在担保合同中明确以下内容:

1、担保内容:因生产经营流动资金或基本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所产生的贷款,或因生产经营所需要的结算业务;

2、担保对方:依法设立的国家金融机构;

3、担保方式:一般担保或连带责任担保;

4、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两年止。

五、担保理由和风险

由于公司为控股型公司,且所属企业多存在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资金融资等需求,故公司始终面临发展与依法合规地筹集资金的平衡问题。为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高效、顺畅,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争取相关金融机构的授信支持而提供条件。

鉴于本框架预案中,被担保对象均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对外担保,所以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因此,对公司内部2016年度担保情况作出预计,并按相关审议程序进行审议,既兼顾了公司实际发展、经营决策的高效要求,又满足了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审议程序的要求。

六、公司累计担保情况

截止2016年4月18日,加上本次批准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下转7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