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886 证券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2016-024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4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牛汇北五街5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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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刘载望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祁宏伟、张升、王启锋,独立董事李月东均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申永红先生和李艳红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刘中岳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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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2、 议案名称: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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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2015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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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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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议案名称: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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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54,050,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分配股利115,405,000元。
6、 议案名称:关于聘任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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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聘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的审计师。
7、 议案名称: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等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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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年度累计不超过200亿元人民币,其中各类银行贷款总额年度累计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
同意对上述范围内的综合授信申请及使用等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审批并签署相关文件。
8、 议案名称: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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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司2016年度内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同意公司各控股子公司之间年度担保总额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担保方式主要为保证担保。
9、 议案名称:关于继续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等金融衍生产品及相关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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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年度内预计收汇情况,开展总金额不超过等值6亿美元的远期外汇交易等银行金融衍生品相关业务,用于规避人民币升值带来的汇兑损失。同意授权董事长办理以上额度内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等相关业务及其他经银行和公司不时同意的银行业务。
10、 议案名称:关于江河幕墙业务重组及资质平移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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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对江河幕墙的业务进行重组,并将公司名下建筑幕墙设计和施工等相关资质平移给北京江河,具体业务重组方案为:
按照属地化经营的原则对江河幕墙的业务进行重组,将珠三角区域的相关业务注入广州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广州江河”),将长江中下游区域的相关业务注入上海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江河”),将除珠三角、长江中下游区域以外中国境内(指大陆)所有业务注入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江河”)。同时将上海江河、广州江河等中国境内江河幕墙子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资产注入北京江河。
根据以上方案,重组并注入北京江河的净资产为130,775.20万元,其中70,000万元作为对北京江河的增资,其余部分作为资本公积;重组并注入上海江河的净资产为10,000万元,全部作为对上海江河的增资。
上述重组完成后,公司将转变成为一家集团控股企业,主要承担投融资及总部管理职能,并作为集团的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产业孵化器。
以上业务重组及资质平移需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实施时公司将按照实施当期的资产进行交割,若有不足将以现金方式补足,若有盈余则作为对公司的负债。
以上业务重组及资质平移的具体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审批并组织实施。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1、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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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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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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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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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于进进、陆宏宇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8日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025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4月1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独立董事李月东先生因公出差,全权授权委托独立董事朱青参加并代为行使投票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载望先生主持,经过讨论,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刘载望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许兴利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自聘任之日起任期三年。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周韩平先生、符剑平先生、于军先生、贾德虎先生、戴竣先生、熊宝先生、赵世东先生、刘中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赵世东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以上高级管理人员自聘任之日起任期三年。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中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自聘任之日起任期三年。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新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设立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
1、战略委员会
组成人员:
负责人:刘载望 成 员:李月东 朱青
2、审计委员会
组成人员:
负责人:付磊 成 员:朱青 许兴利
3、提名委员会
组成人员:
负责人:李月东 成 员:付磊 许兴利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组成人员:
负责人:朱青 成 员:付磊 刘载望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8日
附:高管人员简历
许兴利: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任浪潮集团财务科长、副处长,山东浪潮齐鲁软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江河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周韩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2年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国家黄金管理局黄金经济研究中心处长、北京四星经济技术开发公司总经理、东方黄金珠宝行总经理、北京江河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幕墙工程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铝门窗幕墙委员会常务理事、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常务理事,首都文化产业协会常务理事、总部企业协会常务理事。
符剑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3年生,专科学历,中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曾任北京江河幕墙股份有限公司华南大区商务总监,本公司采购总监兼生产总监,现任本公司中南大区总裁。
于 军: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0年生,本科学历,工程师,一级项目经理,一级建造师。曾任北京有色冶金设计研究总院机械设计研究所设计师、北京金粤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北京江河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贾德虎: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4年出生,高中学历,退伍军人。曾任北京江河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经理、生产副总经理,公司长三角大区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上海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戴 竣: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3年生,高中学历,工程师。曾任香港展新装饰公司技术员、北京江河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广州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营销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华南大区总裁。
熊 宝: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7年出生,大专学历。曾担任北京港源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技术主管、工程现场管理负责人,中建八局总承包北京公司工长,深圳光华中空玻璃工程公司项目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成都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赵世东: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0年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助理、项目经理,北京江河幕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现任本公司财务副总监,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刘中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4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北京市鼎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026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4月18日,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4月8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职工代表监事刘宇女士召集并主持,经全体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了:
一、《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选举刘宇女士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当选之日起计算。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