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010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18日收到公司大股东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实业”)关于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1、出质人: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质权人: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3、质押股份数量:2,45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
4、质押期限:2016年4月15日至2017年4月14日
上述质押股份数量占东方实业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25%,占公司总股本的1.47%。
二、大股东的质押情况
本次股份质押用于东方实业办理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进行融资周转,还款来源主要为经营收入。鉴于东方实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如后续出现平仓风险,东方实业将采取包括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截至公告日,东方实业持有公司股份总数466,346,2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98%。东方实业本次质押后的累计质押股份数量449,97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96.49%,占公司总股本的27%。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