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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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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财鑫投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6-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债券的交易场所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仅对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二、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勤信审字【2015】第11591号审计报告,截至2014年末,公司净资产为122,493万元;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4,10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低于本次债券一年的利息。本次债券的发行及上市安排见发行公告。

三、由于市场利率受国内外宏观经济状况、国家实行的经济政策、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市场利率水平的波动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由于本次公司债券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市场利率的波动使本次公司债券投资者的实际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本次债券由常德市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人近年经营稳健,担保实力较强。但发行人无法保证担保人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经营不会产生重大风险或不会出现重大担保责任。如果担保人经营状况出现恶化,将无法正常履行担保责任,进而危及本次债券的债项评级。

五、经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无法保证主体信用评级和/或本次债券信用评级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不会发生负面变化。如果发行人的主体信用评级和/或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生负面变化,可能引起本次债券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的波动,甚至导致本次债券无法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交易流通。

六、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余额分别为5,403万元、7,131万元、45,957万元和15,397万元。发行人2014年末其他应收款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5.44倍,主要是因为公司2014年末将部分资金拆借给常德市财政局。该笔资金拆借事项已经于2014年12月20日及2014年12月22获得公司董事会及股东的审议通过。截至2015年9月末,常德市财政局已经归还了大部分拆借资金,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余额为15,397万元,较2014年末下降66.50%,其中与常德市财政局的往来款余额为5,000万元。

为保障本次债券持有人利益,发行人于2015年11月5日出具承诺,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公司将规范资金拆出行为,累计资金拆出超过注册资本20%的,公司将该资金拆出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审议通过,并将审议结果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由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受托事务报告中予以披露。

七、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8,439万元、12,471万元、13,836万元和13,552万元,2013年营业总收入较2012年增长47.78%,2014年营业总收入较2013年增长10.95%。虽然发行人营业收入呈现逐年较快增长的趋势,但公司盈利能力受担保业务的代偿风险和小额贷款业务及委托贷款业务的坏账风险影响较大。在目前宏观经济呈现下行趋势的背景下,国内中小企业经营困难加剧,部分企业效益下滑明显,这也导致发行人的代偿风险明显加大。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赔付支出净额分别达到142万元、192万元、9,885万元和991万元。虽然发行人为代偿提取了相应的拨备,并加大了代偿的追偿力度,但若未来继续发生大额代偿,将影响到公司盈利水平,使公司面临盈利能力波动的风险。

八、发行人担保业务收入在收到保费且已经承担担保责任后确认。由于小额贷款业务和委托贷款业务风险较高,为避免利息收入出现虚高的情形,发行人在核算利息收入时,于实际收到利息时确认。

九、发行人2014年12月16日与三鑫产业签订债务重组协议,三鑫产业放弃向发行人追偿2,602万元的委托代偿款,发行人由此取得债务重组利得2,602万元。该债务重组事项已经获得三鑫产业股东批准同意。

十、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3.78、3.78、3.29和4.08,速动比率分别为3.78、3.78、3.29和4.08,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在2014年末呈现出小幅下降的趋势,这主要是发行人同期流动负债增加幅度大于流动资产的增加幅度。虽然目前发行人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远大于1,但若未来代偿金额出现大幅增加,将会导致发行人流动资产规模缩减,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下降,进而影响发行人的短期偿债能力。

十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金额分别为-10,805万元、-19,123万元、-30,603万元和-8,152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现金流量净流出呈不断增大的趋势,这主要是因为发行人与财政之间的资金往来增大。若未来财政无法及时归还拆借的往来款,将会对发行人业务开展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影响本次债券的偿付。

十二、担保业务及小额贷款业务受到各项法律法规的约束。该等法律法规由不同的中央政府部委和部门、省级及地方政府部门颁布,并由公司经营所在的各省内各个地方机构执行。鉴于上述法律法规未来可能发生变化,倘若公司未能及时进行调整,或未能完全符合法律法规,则会对公司的业务活动及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十三、发行人目前经营业务全部集中于常德市范围内,存在经营区域过于集中的风险。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若常德市整体经济状况出现明显恶化,信用风险爆发,则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带来重大挑战。目前,发行人正在筹划向湖南省的其他地市进行扩张,努力降低单一区域风险事件对公司整体经营的影响。

十四、发行人与本次债券担保方常德市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存在互为担保的关系。发行人2014年初为常德市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售后回租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50,000万元,占发行人2014年末在保余额的11.43%。截至2015年9月末,发行人为常德市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规模为53,900万元,占发行人2015年9月末在保余额的9.81%。

十五、截至2016年1月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在的尚未了结的诉讼案件共计68件,涉及诉讼标的合计32,921.86万元,占2015年9月末净资产的比例为25.89%,占2015年9月末总资产的比例为19.77%。

十六、发行人2014年拨备覆盖率为82.35%,较上一年度出现较大规模的下降,未能覆盖本年担保代偿余额。针对发行人2014年代偿金额大幅增加的情形,发行人决定调高2015年公司担保赔偿准备金的计提标准,从原1%的计提标准,提升至1.2%,以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2015年9月末,发行人拨备覆盖率为1,031.69%,主要是因为2015年1-9月发行人赔付支出净额较上年度大幅下降。

十七、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小额贷款业务计提坏账准备分别为580万元、585万元、3,637万元和1,007万元;发行人委托贷款业务计提坏账准备分别为96万元、322万元、1,423万元和765万元。

十八、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申请办理上市交易事宜,但公司无法保证本次公司债券会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因此,投资者将可能面临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十九、本次债券主体评级为AA-,根据上交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修订)〉的通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质押式回购资格准入标准及标准券折扣系数取值业务指引》,本次债券上市后只能采取报价、询价和协议交易方式,不能进行质押式回购。

二十、更名的重大提示:鉴于本期债券发行时点为2016年,根据债券命名规则,本期债券名称由“常德财鑫投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变更为“常德财鑫投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原《常德财鑫投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及偿债保障金监管协议》、《常德财鑫投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常德财鑫投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常德财鑫投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之承销协议》、《担保协议》、《担保函》等文件继续有效。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二)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2016年3月21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569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在中国境内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公司债券。公司将综合市场等各方面情况确定各期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其他具体发行条款。

(三)本次债券基本发行条款

1、债券名称:常德财鑫投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

2、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分期发行,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4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1亿元(含)。自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发行人将在十二个月内完成首期发行,剩余数量将在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债券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本次债券的期限为5年。

5、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次公司债券票面利率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7、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8、利息登记日:本次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次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9、起息日:2016年4月21日。

10、付息日: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4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后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1、本金兑付日:2021年4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后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2、利息、兑付方式:本次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次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3、发行方式: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14、担保情况:常德市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5、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及偿债账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武陵支行。

16、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

17、承销方式:主承销商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8、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公司开展担保业务时向银行缴纳保证金。

21、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22、发行费用概算:本次债券发行总计费用不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

23、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次债券发行相关日期

(一)本次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6年4月19日

发行首日:2016年4月21日

(二)本次债券上市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办理有关上市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三、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次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次债券的人)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次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接受其约束;

(二)本次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申请本次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接受这种安排。

四、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常德财鑫投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常德市武陵区城西办事处滨湖社区洞庭大道中段1098号(工行常德市分行武陵支行九楼)

法定代表人:何克明

联系人:胡健

电话:0736-7133986

传真:0736-7133995

(二)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张士松、刘万才、谢露冬、纪晨

电话:021-60519583

传真:021-61680367

(三)承销团成员: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拉萨市北京中路101号

法定代表人:贾绍君

联系人:文宪

电话:021-3653864

传真:021-36537147

(四)律师事务所:湖南凌星律师事务所

住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大道北段776号

负责人:凌星

签字律师:刘科、凌星

电话:0736-7710880

传真:0736-7710880

(五)会计师事务所: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西直门外大街110号中糖大厦11层

负责人:胡柏和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军、李洪庚

电话:010-68360123

传真:010-68360123-3000

(六)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新业路599号1幢968室

发行代表人:关敬如

经办人:高玉薇、翟贾筠、张卡

电话:021-51019090

传真:021-51019030

(七)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张士松、刘万才、谢露冬、纪晨、兰珊珊、顾舜洁

电话:021-60519583

传真:021-61680367

(八)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武陵支行

账户名称:常德财鑫投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城西办事处滨湖社区洞庭大道1098号

法定代表人:韩万杰

开户行联系人:冯驰骋

银行查询电话:15173625101

(九)本次债券拟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

总经理:黄红元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十)本次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总经理:高斌

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五、发行人与中介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与本次债券中介机构之前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次债券的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资信情况

(一)公司获得的银行授信情况

银行授信是发行人经营担保业务的基础。发行人可以在各银行的授信额度内,向拟贷款企业提供保证担保。各商业银行在本银行对发行人的授信额度内,向拟贷款企业发放贷款。

截至2014年末,发行人获得的银行授信总额为602,000万元,已经使用的银行授信额度为341,378万元,尚有260,622万元银行授信未使用。

截至2015年9月末,发行人获得的银行授信总额为736,000万元,已经使用的银行授信额度为549,600万元,尚有186,400万元银行信用未使用。

(二)近三年及一期合同违约状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均遵守合同约定,未发生过违约现象。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的债券以及偿还情况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未发行过债券。

(四)本次债券发行后累计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净资产比例

截至2015年9月末,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27,094万元。本次债券发行后,发行人累计债券余额为50,000万元,占2015年9月末净资产的39.34%。

(五)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

5、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6、利息偿付率=实际利息支出/应付利息支出;

二、本次债券信用评级情况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中诚信证评评定“常德财鑫投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信用级别为AA,该级别反映了本次债券的信用质量很高,信用风险很低,该级别充分考虑了常德市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全额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本次债券本息偿付所起的保障作用。

(二)有无担保情况下评级结论的差异

中诚信证评评定财鑫集团主体信用级别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该级别反映了受评主体偿还债务的能力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小,违约风险低。中诚信证评肯定了地方政府在业务和资金等方面对公司的有力支持,以及公司自身完善的营业网点布局和有效的风险共担机制等有力评级因素对公司业务发展提供的长期支持。同时,中诚信证评也关注到宏观经济环境变化给公司带来的经营压力,以及公司业务合规性及较大规模代偿对其整体信用水平的影响。

(三)评级报告的内容摘要

1、发行人面临的有利局面

(1)有力的政府支持。作为常德市最大政策性担保机构,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得到了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除能够承接较多政府背景优质客户以有效降低经营风险外,市政府亦通过持续注资和增加财政补贴的方式提升公司的业务扩张能力,同时较好的股东背景亦为公司与多家银行及信用社之间的合作打下了稳定的基础。

(2)布局完善的营业网点。除市区本部营业点外,近年来公司先后在常德市7个县城建立下属分公司从而促进业务有效承接,并已形成了覆盖整个常德市的业务和管理架构。完善的网点布局促进公司业务规模的较快增长的同时,亦能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业务风险。

(3)有效的风险共担机制。2013年8月公司与长沙银行签订风险共担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就常德市目标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需求实行风险分担机制,公司仅承担40%的代偿款,其余则由长沙银行和相应的风险补偿资金承担,与商业银行风险分担机制的建立有助于降低公司的担保风险。

2、投资者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1)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公司经营压力增大。近期国内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加之部分行业受政府宏观调控政策影响,国内中小企业总体经营环境有所下滑,公司业务经营所面临的信用风险和系统风险有所增加,未来是否会导致担保资产质量的恶化尚有待观察。

(2)代偿规模增大。2014年公司担保代偿规模较大,当年赔付支出净额合计0.99亿元,较上年度提升4850%。较大的代偿对公司业务开展和资金流动性均造成一定的影响,考虑到整体追偿周期相对较长,中诚信证评对其代偿款的追回情况予以关注。

(四)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本公司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证评将在本次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次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次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证评将于本次债券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此外,自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中诚信证评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主体、担保主体以及本次债券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次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行主体应及时通知中诚信证评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证评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中诚信证评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级别或公告信用级别暂时失效。

(五)等级评定的合理性和审慎性

作为以担保为主营业务的公司,中诚信证评结合行业特点,在多年对两类机构评级的历史经验基础上,主要从宏观环境、管理素质、风险控制、代偿能力、盈利能力等多个方面对财鑫集团的信用品质进行了考察。宏观环境主要为国内和湖南省内行业发展现状及相应的行业政策,作为国内类金融机构,担保公司的发展与整体行业环境及行业政策紧密相关;管理素质主要考察股东背景、组织架构、管理制度及人力资源等,本评级机构认为严谨而高效的管理架构是企业持续发展的保证;风险控制主要考察公司风险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风险分担机制和担保资产质量,有别于一般的工商企业,担保公司对于风险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更为重视,且相应的风险把控需体现在贷前、贷中、贷后各个环节。此外,有效的风险分担机制的设立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公司代偿风险,主要表现在反担保措施的落实和同业合作两个方面。对于存量担保业务来说,计算其客户集中度、行业集中度、以及担保放大倍数等指标,可在一定程度上把控整体风险程度;代偿能力主要选取资本充足率作为分析指标,用以考量自有资本对担保余额的覆盖程度;盈利能力主要选取担保业务收入、成本和利润等指标进行纵向考察。结合以上指标选取及历史经验的积累,中诚信证评认为财鑫集团在常德市内具有较强的行业垄断优势、股东实力雄厚、管理及人力资源配置合理、风控体质完善、代偿及经营能力较好,具有一定的竞争实力,故给予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对于担保方,则主要考察了常德经投业务模式、经营现状、资本结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等因素。作为常德市重要投融资主体,常德经投业务板块较多,各个板块业务模式及相应的经营现状是其最直观的业务表现,我们对此进行了调研并结合资本结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三个方面的财务指标进行分析。其中资本结构主要考量资产负债率、资产结构和负债结构等因素;盈利能力主要选取毛利率、利润总额等指标;偿债能力则选取EBITDA、经营活动净现金流/总债务等指标。结合以上指标进行定性定量分析,中诚信证评认为常德经投经营状况相对稳健,业务与财务表现相匹配,且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故给与本次债项信用等级为AA。

对于财鑫集团与常德经投存在互保的情况,鉴于目前两家公司整体经营状况较为稳定,加之地方政府对其亦具有一定的支持,中诚信证评认为其风险相对可控,但亦会对其进行定期及不定期的跟踪,以保证风险披露的及时性。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二、发行人的设立情况

(一)发行人的初始设立情况

常德财鑫投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原名常德财鑫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由常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设立,2008年3月26日取得常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编号为(常德)名私字【2008】第160号,并于2008年4月3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为21,000万元,实收资本8,000万元。

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根据湖南天平正大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常德分所出具的编号为湘天正验字【2008】第058号及第059号《验资报告》,截至2008年4月1日,股东分两次已缴第一期注册资本,合计出资人民币8,000万元,占申请注册资本额的38.10%,已计入公司实收资本帐户。

(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情况

1、2008年5月,发行人增加实收资本2,838.42万元。

根据工商材料记载,发行人股东常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8年5月6日作出《关于再次增加常德财鑫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实收资本的决议》,决定将位于柳叶湖开发区旅游休闲中心的别墅5栋及电器设备等资产(评估价为2,838.42万元)作为公司的实收资本,公司的实收资本由8,000万元增加到10,838.42万元。2008年5月9日,湖南天平正大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湘天正评报字(2008)第29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截至评估基准日2008年4月30日,位于柳叶湖开发区旅游休闲中心的别墅5栋及电器设备等资产的评估价值为2,838.42万元。2008年5月9日,湖南天平正大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常德分所出具“湘天正验字(2008)第079号”验资报告,截至2008年5月9日,公司已实收股东缴纳的本期注册资本2,838.42万元,累计实收注册资本10,838.42万元。

2、2009年5月,发行人增加实收资本10,161.58万元,发行人股东认缴的出资已全部到位。

根据工商材料记载,发行人股东常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9年3月13日及4月19日分别作出《常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增加实收资本的批复》【常国资产权(2009)3号】及【常国资产权(2009)7号】,同意将市财政拨入的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1,000万元及专项资金1亿元转增为实收资本。2009年3月5日及4月23日,湖南里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湘里会(2009)验字第006号”及“湘里会(2009)验字第225号”验资报告,截至2009年4月23日,公司已累计实收注册资本21,000万元。

3、2009年5月,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至31,000万元。

根据工商材料记载,发行人股东常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9年5月17日作出《常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常国资产权(2009)97号】,同意将市财政拨入的专项资金1亿元增为注册资本。2009年5月21日湖南里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湘里会(2009)验字第285号”验资报告,截至2009年5月15日,公司已实收股东缴纳的本期注册资本10,000万元,累计实收注册资本31,000万元。并相应通过章程修正案。

公司于2009年5月31日领取了由常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营业执照。

4、2010年4月,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至40,000万元。

根据工商材料记载,发行人股东常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0年4月14日作出《常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常国资产权(2010)1号】,同意将新增注册资本金9,00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由31,000万元增加至40,000万元。2010年4月15日湖南天平正大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常德分所出具“湘天正验字(2008)第092号”验资报告,截至2010年4月15日,公司已实收股东缴纳的本期注册资本9,000万元,累计实收注册资本40,000万元。并相应通过章程修正案。

公司于2010年4月20日领取了由常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营业执照。

5、2010年8月,发行人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

根据工商材料记载,2010年8月12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决定公司经营范围由原“为中小企业、民办教育机构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的投资担保及投资、理财咨询服务”变更为:“为中小企业、民办教育机构、个人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的投资担保及投资、理财咨询服务”,并相应通过章程修正案。

公司于2010年8月18日领取了由常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营业执照。

6、2011年5月,发行人住所、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

根据工商材料记载,2011年4月18日湖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作出《关于常德财鑫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规范整顿验收确认有关事项的批复》【湘政金函(2011)121号】,核准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在湖南省范围内办理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经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并相应通过章程修正案。2011年4月18日湖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向发行人发放了《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

2011年4月25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决定将公司住所规范为常德市武陵区城西办事处滨湖社区洞庭大道中段1098号(工行常德市分行武陵支行九楼),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湘【政金函(2011)121号文件】及《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核准的范围进行变更。并相应通过章程修正案。

公司于2011年5月6日领取了由常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营业执照。

7、2011年10月,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至50,000万元。

根据工商材料记载,发行人股东常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公司新增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由40,000万元增加至50,000万元。2011年9月29日湖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作出《关于同意常德财鑫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有关变更事项的批复》【湘政金函(2011)290号】,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40,000万元增加至50,000万元,《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也进行了相应变更。2011年8月26日湖南天平正大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常德分所出具“湘天正验字(2011)第091号”验资报告,截至2011年8月26日,公司已实收股东缴纳的本期注册资本10,000万元,累计实收注册资本50,000万元。并相应通过章程修正案。

公司于2011年11月15日领取了由常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营业执照。

8、2012年11月,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至60,000万元。

根据工商材料记载,发行人股东常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公司新增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由50,000万元增加至60,000万元。2012年11月12日湖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作出《关于同意常德财鑫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有关变更事项的批复》【湘政金函(2011)283号】,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50,000万元增加至60,000万元,《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也进行了相应变更。2012年9月21日湖南天平正大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常德分所出具“湘天正验字(2012)第205号”验资报告,截至2012年9月21日,公司已实收股东缴纳的本期注册资本10,000万元,累计实收注册资本60,000万元。并相应通过章程修正案。

公司于2012年11月20日领取了由常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营业执照。

9、2013年5月,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至80,000万元。

根据工商材料记载,发行人股东常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公司新增注册资本20,00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由60,000万元增加至80,000万元。2013年5月3日湖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作出《关于同意常德财鑫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有关变更事项的批复》【湘政金函(2013)132号】,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60,000万元增加至80,000万元,《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也进行了相应变更。2013年4月7日湖南天平正大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常德分所出具“湘天正验字(2013)第004号”验资报告,截至2013年4月6日,公司已实收股东缴纳的本期注册资本20,000万元,累计实收注册资本80,000万元。并相应通过章程修正案。

公司于2013年5月16日领取了由常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营业执照。

10、2013年6月,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至100,000万元。

根据工商材料记载,发行人股东常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公司新增注册资本金20,00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由80,000万元增加至100,000万元。2013年5月3日湖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作出《关于同意常德财鑫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有关变更事项的批复》【湘政金函(2013)217号】,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80,000万元增加至100,000万元,《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也进行了相应变更。2013年5月16日湖南天平正大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常德分所出具“湘天正验字(2013)第007号”验资报告,截至2013年5月15日,公司已实收股东缴纳的本期注册资本20,000万元,累计实收注册资本100,000万元。并相应通过章程修正案。

公司于2013年6月20日领取了由常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营业执照。

11、2014年1月,发行人名称由常德财鑫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变更为常德财鑫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工商材料记载,2014年1月经常德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司进行了集团化重组,成立了企业集团,集团母公司为常德财鑫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为常德财鑫广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常德财鑫科技担保有限公司、常德市武陵区双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其他成员还有湖南达晨财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常德三鑫产业促进有限公司、常德市中小企业投资咨询中心、常德市融资担保信用协会。并相应通过章程修正案。

公司于2014年1月18日领取了由常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营业执照。

12、2014年3月,发行人名称由常德财鑫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常德财鑫投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工商材料记载,发行人股东常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将公司名称变更为常德财鑫投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常德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于2014年3月3日作出了《关于同意常德财鑫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名称变更的批复》,同意公司名称变更。公司对章程作了相应修改。

公司于2014年3月11日领取了由常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营业执照。

三、发行人近三年实际控制人变化、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及前十大股东

(一)发行人近三年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发行人近三年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为常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发行人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发行人近三年未发生导致主营业务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和置换的情况。

(三)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股东为常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常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发行人100%的股权。

四、发行人控股及主要参股公司

(一)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情况如下:

注:发行人对双鑫小贷的名义出资为8,000万元,占双鑫小贷股权比例为44.44%。同时,发行人通过委托代持的方式,由常德市中小企业投资咨询中心代为出资1,000万元,占双鑫小贷股权比例为5.56%。因而发行人对双鑫小贷的实际持股比例为50%。

(二)发行人主要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主要参股公司情况如下:

(三)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表3-1:发行人控股及参股公司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五、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为国有独资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为常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及持有发行人证券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表:

发行人为国有独资公司,故不存在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主要工作经历

1、董事

何克明先生:1983年7月毕业于常德供销学校财会专业,2002年12月毕业于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何克明先生自2008年3月起任常德财鑫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11月兼任常德市武陵区双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3月兼任常德达晨财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12月兼任常德科技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6月至今任常德财鑫投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尹翔先生:1990年7月毕业于西安冶金建筑学院选矿工程专业,1997年9月期间在湖南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中国-荷兰联合工商管理硕士研究(MBA)班脱产学习。尹翔先生1990年7月至2001年4月任湖南雄黄矿技术员、工程师、副所长;2001年4月至2002年4月在市政府驻常德石门磷肥厂破产清算组工作;2002年4月2014年5月期间在常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担任科长、总工程师。2014年6月起任常德财鑫投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陈正辉先生:1986年12月毕业于湖南煤校财会专业,1988年10月毕业于湖南财经学院自考会计专业,1998年8月到2000年12月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陈正辉先生自2008年3月起任常德财鑫投资担保公司副总经理,并自2013年12月起兼任常德财鑫科技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8月至今担任常德财鑫投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童耀乐先生:1982年7月毕业于湖南省财会学校。1982年8月至2011年5月就职于常德市财政局,历任副主任科员、工资发放中心副主任、企业科副科长、主任科员及国库科副科长。童耀乐先生于2011年5月加入常德财鑫担保有限公司工作,并担任财务总监。2014年8月至今任常德财鑫投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胡晓玉女士:1983年12月至1987年7月在武陵区生资公司工作;1987年8月至1998年2月在常德百货站工作;1998年2月至2008年4月在常德市信托投资公司工作,历任资产保全部副主任、财务计划部主任。胡晓玉女士2008年4月起在常德财鑫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工作,历任风险管理部副主任、风险管理部主任、风控总监。2014年8月至今担任常德财鑫投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刘毅先生:2001年6月毕业于湖南文理学院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2001年7月至2004年7月担任湖南益阳斯普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2004年8月至2011年4月任常德计算机职业学校、鼎城三中教务处干事。刘毅先生2011年8月起在常德财鑫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工作2013年3月任信息部副主任,2015年3月任常德市武陵区双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信息部主任。2014年8月至今担任常德财鑫投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胡健先生:2003年6月毕业于湖南大学金融学院金融专业,取得学士学位;2003年7月至2005年12月任台湾阶梯英语长沙分公司教育顾问;2006年9月至2009年6月期间在湖南大学金融学院金融专业学习,取得硕士学位。胡健先生2009年7月起在常德财鑫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工作。2014年8月至今担任常德财鑫投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杨真先生:2009年6月毕业于湖南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专业。2009年6月至2009年11月期间在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杨真先生2009年11月起在常德财鑫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工作,2012年3月任中小贷部主任,2012年8月任风险管理部副主任,2014年4月任常德市武陵区双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3月任投资部主任。2014年8月至今担任常德财鑫投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喻蓉女士:1996年9月至1998年10月在常德市桃林宾馆担任收银员;1998年10月至2000年12月在常德市洞庭明珠大酒店担任收银员;2000年12月至2002年2月在常德博大广告公司担任出纳;2003年4月至2006年5月期间在常德科海办公设备有限公司任出纳;2006年5月至2008年5月在常德农欣担保有限公司担任项目经理。喻蓉女士2008年7月起在常德财鑫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工作。2014年8月至今担任常德财鑫投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2、监事

王剑先生:1993年6月毕业于湖南省劳改企业矿山技工学校电工专业,2003年7月毕业于湖南广播电视大学财会专业(专本连读)。1993年9月至1999年11月期间在湘北工贸总公司工作;1999年12月至2008年3月在常德市信托投资公司工作。王剑先生2008年3月起在常德财鑫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投资担保部副主任、投资担保部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4年8月至今任常德财鑫投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曾红女士:2000年7月毕业于常德师范学院电算会计专业(大专),2008年12月毕业于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管专业(大学)。1992年8月至1993年11月在常德市五交化站工作;1993年11月至2008年3月在常德市信托投资公司工作。曾红女士2008年3月起在常德财鑫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工作,历任综合办公室副主任、综合部主任。2014年8月至今任常德财鑫投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工会主席。

袁宏友先生:1997年7月毕业于常德财经学校。1997年8月至2008年4月在常德市信托投资公司工作。袁宏友先生2008年5月起在常德财鑫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工作,2009年10月任常德市武陵区双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2月任风险管理部主任,2015年3月任担保一部主任兼总经理助理。2014年8月至今任常德财鑫投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唐燕女士:1994年6月毕业于湖南财经学院投资经济专业,2001年9月至2004年7月在湖南大学网络学院会计专业学习。1994年9月至2008年4月在常德市信托投资公司工作。唐燕女士2008年5月起在常德财鑫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工作,2009年10月担保一部副主任,2012年3月任财务部主任。2014年8月至今任常德财鑫投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王梅珍女士:2002年8月至2004年3月期间在江南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学习。1996年6月至2008年4月在常德市信托投资公司工作。王梅珍女士2008年5月起在常德财鑫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工作,2009年11月任综合办公室副主任,2011年6月任财务部副主任,2012年3月任综合部主任。2014年8月至今任常德财鑫投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尹翔先生:总经理。参见董事部分简历。

童耀乐先生:财务总监。参见董事部分简历。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兼职情况

表3-2:发行人董监高对外兼职情况

七、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及所属行业

发行人是常德市最大、湖南省第二大融资担保机构,主要服务于常德市当地中小微企业。发行人拥有广泛的业务平台、强大的品牌知名度及稳健的信用评级,提供各类信用财务解决方案,以满足中小微企业的融资及业务需求。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包含担保、小额贷款和委托贷款三大类。

1、担保业务

发行人担保业务主要通过母公司及子公司科技担保经营。发行人通过其设立的信用担保网点开展信用担保业务,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或履行其他责任提供担保。公司在常德市市本级以及下辖的7个区县开设了担保网点,提供包括银行融资担保、非银行融资担保及城投类担保服务,2014年末发行人担保业务余额为43.73亿元,2015年9月末公司担保业务余额达到54.96亿元。

(1)融资担保

融资担保是发行人担保业务领域的传统业务,也是发行人担保业务中最主要的组成部分。公司主要为金额在10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上述贷款担保的期限大部分不超过1年。

为控制发行人的担保风险,发行人通常要求借款人提供反担保人或反担保资产。反担保人通常为借款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的配偶及子女,反担保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林权、厂房及机器设备、股权、应收账款等可供处置资产。

融资担保业务的发展依赖于公司与各贷款银行的合作。截至2015年9月末,发行人已经与湖南省及常德市近20家银行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并在银行享有较高的信誉度,各合作银行对发行人的担保客户基本可以达到“见保即贷”。

(2)非融资担保及直接融资担保

发行人非融资担保业务范围包括保函担保、履约担保、诉讼保全担保等,直接融资担保业务范围包括融资租赁、集合票据、短融、中票、公司债、私募债、信托等直接融资产品。目前非融资担保及直接融资担保业务规模占比较小,是公司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

(3)城投相关担保

发行人与常德市各区县政府及政府融资平台保持密切联系。为开拓风险可控、利润率较高的业务领域,发行人近年来积极拓展城投公司相关的担保业务,为各区县城投公司及其上游企业提供担保服务,并以被担保人对城投公司形成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和还款保证,从源头上控制被担保人的信用风险。

(4)担保业务期限分布

发行人融资性担保在保项目合同期限以中短期为主。按金额统计,截至2015年9月末,发行人期末在保余额合计为549,600万元,其中期限在1年以内的在保项目余额为305,400万元,占2015年9月末在保余额的比例为55.57%,期限在1年以上的在保项目余额为244,200万元,占2015年9月末在保余额的比例为44.43%。

(5)担保业务费率分布

发行人依据被担保人不同的经营状况、行业情况和抗风险能力,采取了不同的费率标准。截至2015年9月末,发行人担保费率在1%以内的在保余额为6,078万元,占2015年9月末合计在保余额的比例为1.11%;担保费率在1%-2%之间的在保余额为225,800万元,占2015年9月末合计在保余额的比例为41.08%;担保费率在2%-3%的在保余额317,700万元,占2015年9月末在保余额的比例为57.81%。

(6)担保业务行业分布

发行人担保业务行业分布情况相对较为分散,近年来扩大低风险的城建类担保业务,以降低整体经营风险。截至2015年9月末,发行人农业类担保业务占2015年9月末担保业务余额的15.64%;工业类担保业务占2015年9月末担保业务余额的25.76%;城建类担保业务占2015年9月末担保业务余额的48.65%;商贸类担保业务占2015年9月末担保业务余额的3.85%;医疗类担保业务占2015年9月末担保业务余额的2.04%;服务类担保业务占2015年9月末担保业务余额的2.45%;公用事业类担保业务占2015年9月末担保业务余额的1.61%。

(7)担保业务的地区分布

发行人目前的经营范围限于常德市范围内,目前已经在常德市本级以及下辖的7个区县开设了担保网点。未来随着公司实力的增强,公司会逐步向湖南省的其他地级市及全国其他经济发达地区拓展担保业务。

(8)担保业务的客户集中度

截至2014年末,发行人最大客户为常德市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50,000万元,单一客户集中度为11.43%;发行人前五大客户合计在保余额为84,600万元,占发行人2014年末在保余额437,289万元的19.35%,客户集中度相对较低,担保风险较为分散。同时,截至2014年末,发行人在保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客户近百家,其中大多数为当地大型国有企业或政府融资平台,该类客户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较强,反担保措施扎实,担保风险较小。

表3-3:2014年末发行人前五大担保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截至2015年9月末,发行人最大客户是常德市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53,900万元,单一客户集中度为9.81%;发行人前五大客户合计在保余额为104,400万元,占发行人2015年9月末在保余额的19.00%。

表3-4:2015年9月末发行人前五大担保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9)担保业务代偿及回收情况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担保累计发生代偿21,857万元,其中2014年度发生代偿12,228万元,较上年度出现大幅增加,这主要是因为湖南省丰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发行人为其提供担保金额共计1亿元,实际代偿金额共计8,725万元。湖南省丰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常德财鑫投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及湖南欣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20日订立《债务转移协议》,约定湖南欣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收购发行人的代偿债权,收购金额为6,000万元,自2015年10月1日起计算,分三年向发行人偿还本息。

2015年发行人新增代偿金额7,342万元,主要是因为发行人2014年涉及的诉讼事项在2015年度进行了代偿,该等代偿事项已经在2014年度损益表中进行了核算,相关涉诉事项已经在第七节“公司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中进行了披露。同时,发行人积极协调各方力量对已发生的代偿进行清收,2015年1-9月回收代偿金额共计5,296万元。

表3-5: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担保代偿及收回情况

单位:万元

①担保代偿率,其计算公式:担保代偿率=本年度累计担保代偿额/本年度累计解除的担保额×100。

②担保损失率,其计算公式:担保损失率=本年度累计担保损失额/本年度累计解除的担保额×100。

(10)担保业务的反担保措施

对于地方国有企业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发行人原则上要求提供充足的、变现能力强的反担保措施,可接受的担保措施包括土地使用权的抵押、应收账款质押、房产抵押、收费权质押及第三方保证等。对于中小企业及民营企业,公司要求提供房屋、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的抵押、及应收账款、林权和股权质押。同时,对于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公司要求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主要亲属等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等反担保措施。

(11)担保业务审批权限

公司对外担保业务需要经审保委员会审议通过,担保额度在300万元以下的,由审保委员会主任行使一票否决权;300万元-500万元的担保项目,报常务副理事长行使一票否决权;500万元以上的担保项目,报理事长行使一票否决权。

(12)担保业务主要经营指标

表3-6: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担保业务主要经营指标

1、担保代偿率,其计算公式:担保代偿率=本年度累计担保代偿额/本年度累计解除的担保额×100%。

2、代偿回收率,其计算公式:代偿回收率=本年度累计代偿回收额/(年初担保代偿余额+本年度累计担保代偿额)×100%。

3、担保损失率,其计算公式:担保损失率=本年度累计担保损失额/本年度累计解除的担保额×100%。

4、拨备覆盖率,其计算公式:拨备覆盖率=担保准备金/赔付支出净额×100%。

5、担保方大倍数,其计算公式:担保放大倍数=期末在保余额/期末所有者权益净额。

6、融资性担保放大倍数,其计算公式:融资性担保放大倍数=期末融资性担保余额/期末所有者权益净额。

2、小额贷款业务

发行人小额贷款业务由子公司双鑫小贷负责经营。公司目前通过小额贷款网点向中小微企业及个人提供直接贷款。公司提供的中小微贷款具有单笔额度较小(在0.8万元至300万元之间)、期限较短(大部分小微贷款期限小于1年)以及放款速度较快等特点。

(1)小额贷款业务分类

(住所:常德市武陵区城西办事处滨湖社区洞庭大道中段1098号(工行常德市分行武陵支行九楼))

(面向合格投资者)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签署日期:2016年3月3日

(下转2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