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监事退任及委任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 临2016-009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监事退任及委任的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4月14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或“本行”)职工代表会议选举高兆刚先生为本行职工监事。本行职工监事刘晓中先生任期已满,于2016年4月14日起不再担任本行职工监事及监事会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委员职务。
本行监事会于此正式宣布:自2016年4月14日起,高兆刚先生就任本行职工监事,刘晓中先生不再担任本行职工监事及监事会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委员职务。
高兆刚先生的简历如下:
高兆刚先生,1969年出生,现任中国银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01年1月至2014年7月,历任中央组织部企业干部办公室副处级调研员,干部五局副处长、处长、副巡视员。1998年12月至2001年1月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发展研究部副处长。1992年7月至1998年12月先后就职于大港油田、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1992年毕业于西安石油学院,2012年获北京工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学位。
高兆刚先生担任职工监事的任期为三年,至2019年本行职工代表会议之日止。高兆刚先生在本行每年领取税前人民币5万元职工监事补贴,亦依据其在本行的职位取得相应报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费等。
除上文所披露外,高兆刚先生未在本行或本行附属公司中担任职务。就本行监事所知及除上文所披露者外,高兆刚先生在过去三年没有在其证券于中国内地、香港或海外证券市场上市的其它公众公司中担任董事或监事职务,与本行任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或控股股东没有任何关系。于本公告发布日期,高兆刚先生不持有任何本行或其相联法团股份之权益(按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的定义)。
除上文所披露外,就高兆刚先生的委任而言,没有任何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条(h)至(v)中要求而须予披露的资料,亦没有任何须提请本行股东注意的事项。高兆刚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刘晓中先生确认其与本行监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与退任有关的事项需通知本行股东和本行职工代表会议。本行监事会对刘晓中先生在任职期间对中国银行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对高兆刚先生的加入表示欢迎。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