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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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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88  证券简称:石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15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陈士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要求,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223,8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2,380,000元,剩余部分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八、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和《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十、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十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的议案》。

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的公告》。

十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延长全资子公司金浩石英经营期限的议案》。

同意延长全资子公司金浩石英经营期限10年。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全资子公司金浩石英经营期限的公告》。

十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制定〈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制定《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

十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十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召开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6年5月12日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688  证券简称:石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16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4月18日,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全体监事均现场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同根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经投票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议审议。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议审议。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223,8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2,380,000元,剩余部分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议审议。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和《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七)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议审议。

(八)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的议案》。

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

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并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本次延期是为保证项目实施质量及未来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可行性及必要性,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688 证券简称:石英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7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5月12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5月12日

至2016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6 年 4 月 1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和地点

1. 时间:2016年5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 14:00-17:00

2. 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兴娣

电 话:051887018519

传 真:051887018517

地 址:江苏省东海县平明镇马河电站东侧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88  证券简称:石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18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及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1号文核准,石英股份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595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4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6,087.7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3,084.4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4年10月29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14]3179号《验资报告》。

公司于2014年11月3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海县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海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披露,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有关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有关情况、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纯石英管、石英棒项目”计划总投资28,155.80万元,原计划在2015年12月完成,未达到计划进度主要系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涉及部分设备市场无法采购,需要自行研制调试,影响项目整体进度,目前该状况有所缓解,预计2016年10月份项目可全面建成。“技术中心项目”计划总投资4,957.80万元,原计划在2016年5月完成,未达到计划进度主要系需要新增用地,目前用地手续已经完善,项目在紧张规划设计中,预计到2016年底可完成80%土建施工,2017年5月可全面建成。为保证企业经营业绩的稳定性,使工程建设完成后工艺流程和设备布局更趋合理,并更好地控制建设成本,公司董事会现根据相关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市场前景及实际建设需要,经过谨慎的研究论证,拟延长相关募投项目的建设期,延期的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竣工投产时间是根据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实际建设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竣工投产进度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会导致募投项目的变更。调整募投项目竣工投产进度是为了更好的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和合理有效的资源配置,不会对已实施的项目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并与现阶段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相匹配。因此,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竣工投产时间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6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并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本次延期是为保证项目实施质量及未来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可行性及必要性,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和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采取审慎的态度适当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延期事项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因不当变更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能够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因此,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

(三)保荐机构意见

石英股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建设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谨慎作出的决定,仅涉及该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总投资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石英股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688  证券简称:石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19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全资子公司金浩石英

经营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全资子公司金浩石英经营期限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连云港太平洋金浩石英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浩石英”)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期限自1995年6月29日至2016年6月28日止。金浩石英的注册资本为333.63万元,住所是东海县平明镇马河电站东侧太平洋路1号,法定代表人为陈士斌,经营范围包括:天然水晶粉及其石英制品生产;天然水晶粉及其石英制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5年12月31日,金浩石英总资产5861.44万元,净资产3531.52万元,2015年1-12月份实现营业收入4056.25万元,实现净利润194.12万元。

鉴于金浩石英经营状况良好,具有未来发展前景,经公司董事会同意,拟将金浩石英经营期限再延长10年,其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均不变化。具体情况以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信息为准。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延长全资子公司金浩石英经营期限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和战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