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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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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11 证券简称:荣华实业 公告编号:2016-013号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16年4月14日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以书面和通讯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并将相关材料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 2016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由董事长刘永先生主持,监事会全体成员、经营层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4,300,919.71元,加上年结转的未分配利润-49,640,209.50元,2015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5,339,289.79元。

鉴于公司本年度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2015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会计审计服务机构,聘用期一年;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公司拟定支付给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年度的报酬为10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60万元;内控审计费40万元。食宿费用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6年5月20日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16日。公司已同时发布《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会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311 证券简称:荣华实业 公告编号:2016-014号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由监事长鲁尔岳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对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仔细地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有关规定。

2、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5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5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311 证券简称:荣华实业 公告编号:2016- 015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5月20日 9点 30分

召开地点: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发放镇沙子沟村公司办公楼2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5月20日

至2016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议案已经公司于2016年4月17日召开的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审议通过,详见2016年4月1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ppt://www.sse.com.cn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并请关注公司将于会议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代表应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时间:2016年5月18日至19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四)注意事项:出席会议时请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六、 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二)联 系 人:辛永清、刘全

联系电话:0935-6151222 传 真:0935-6151333

特此公告。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