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股东发难
大连热电关联担保议案被否
⊙记者 覃秘 ○编辑 孙放
在昨日举行的大连热电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公司为控股股东大连市热电集团提供担保的议案被否决。
大连热电此前在3月17日召开的董事会上审议批准该议案,据议案,2016年度公告拟分别为热电集团向不同银行申请的6.6亿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大连热电董事会认为,热电集团承担着公司热力产品的销售,并一直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使公司节省大量融资成本,公司与其结成互保关系。
然而,该项议案未能获得中小股东的认可。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在审议《关于2016年度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时,由于大股东涉及关联交易不能参与投票,其他股东共投出540万股的同意票,但同时,反对票票数达到655万股,反对比例达到54.82%,该议案未能通过。
当天共有8名股东及代理人参与股东大会,参会股东合计持股数量为1.45亿股,即除了热电集团外,另有7名小股东参会,合计持股数量为1195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95%。这些小股东对包括公司年度报告在内的其他全部议案投出了同意票,但部分股东在大股东需要回避表决的担保议案上“突然发难”。
大连热电年报显示,公司前十大股东中,除控股股东大连热电集团外,其余九名股东全部为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