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宸未来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4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6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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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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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包含停牌股票按公允价值调整的影响。
2、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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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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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2、本基金成立于2013年4月26日,图示时间段为2013年4月26日至2016年3月31日。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末已满一年。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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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做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认真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流程和系统控制保证有效实现公平交易管理要求,并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和分析,确保管理人旗下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事后监控等环节均得到公平对待。本报告期内,管理人严格执行各项公平交易制度及流程。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6年1季度,在经历年初的大幅下跌之后,市场人气逐渐涣散,成交量的低迷也维持了较长的一段时间。之后,在周期股的带动下股指出现一波短期反弹,然而随后市场又出现了较强的观望气氛。直到3月份,市场在经济以及汇率企稳之后走出了一波持续时间较长的反弹,上证指数也重回3000点。
本基金在做好跟踪标的指数的基础上,积极研究并进行成分股的调整工作,保证基金与指数波动的一致性。同时,作为增强型被动投资的产品,本基金将继续坚持既定的投资策略,在控制跟踪误差的基础上,追求适度的超额收益,为投资者分享中国证券市场长期的增长提供良好的工具型产品。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6 年 3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281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3.5%,同期业绩基准增长率为-13.0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季度,市场的走势能否持续1季度末的反弹主要取决于经济数据能否持续向好以及人民币汇率能否持续稳定。虽然目前市场的走势已经明显好于年初大幅下跌的状况,但是市场情绪仍然有其脆弱的一面,若再次出现不稳定的负面因素很可能导致再次大跌,因此市场走势的节奏便显得尤为重要,若节奏过快,则市场可能遭遇获利回吐的巨大压力,若节奏过慢,则市场的耐心也可能被慢慢消磨,若节奏刚好,则缓慢上推的走势或将会维持较长的一段时间。
从行业板块的角度来分析,1季度有过表现的周期股能否再创辉煌将取决于通胀的持续性,若CPI稳定,则周期股难有较好表现,反之市场仍有可能将周期股视为反弹的领头羊,另一方面,中小市值的成长股将会接受业绩的检验,若业绩超预期,则可能享受业绩估值双双提升,反之则市值将会有不可避免的回落。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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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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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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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3.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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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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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对冲系统性风险和某些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等,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和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并且未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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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1.5.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5.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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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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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公司管理基金。
§8 报告期末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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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10 备查文件目录
10.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本基金设立的文件;
2、《华宸未来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3、《华宸未来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4、《华宸未来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6、本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各项公告原件。
10.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10.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http://www.hcmirae.com)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办公场所免费查询。
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9日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6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