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59 证券简称:江苏有线 公告编号:临2016-006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6年4月15日在南京市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顾汉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以书面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2015年年度报告》及《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并通过了《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和建设资金需要,公司2015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拟定为:以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988,099,845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关联交易及2016年度预计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声、戴咏寒、史学健回避表决,无关联关系的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11)。
六、审议并通过了《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10)。
八、审议并通过了《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十三五”发展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廖小同为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公司股东中信国安通信有限公司提名担任公司董事的李雄先生因个人原因,已向公司申请辞去董事职务,中信国安通信有限公司提名廖小同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陆玉方为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公司股东苏州市广播电视总台提名担任公司董事的瞿长林先生因个人原因,已向公司申请辞去董事职务,苏州市广播电视总台提名陆玉方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高顺青为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公司股东南京广播电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担任公司董事的周天江先生因个人原因,已向公司申请辞去董事职务,南京广播电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高顺青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万永良为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泰州广播电视台为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股东之一,持有公司股份数6872.0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3%。泰州广播电视台提名万永良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09)。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资江苏有线网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宣传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整合广电网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2013〕36号)及《关于印发〈江苏有线网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及〈江苏有线网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组建约定协议书(式样)〉的通知》(苏文改发〔2014〕32号)等文件精神,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有线”)拟于2016年上半年完成对江苏有线网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展公司”)的增资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08)。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四十条、第一百零八条、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百六十四条和第一百六十五条,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由董事会提议、股东大会决定,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
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江苏广电网络整合的合作伙伴,对公司的组建和财务状况十分熟悉,工作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本年度继续聘任其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报酬仍为230万元,与2015年度持平。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决议的第一至第十四项、第十六至第十七项内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9日
附件:廖小同先生、陆玉方先生、高顺青先生、万永良先生简历
1、廖小同,男,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0年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北京国安电气总公司总经理助理,中信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兼董事长秘书、副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现任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信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2、陆玉方,男,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3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苏州日报社记者,姑苏晚报总编辑助理、副总编辑、总编辑,苏州广播电视总台党委副书记、总编辑、副台长,现任苏州广播电视总台党委书记、台长、总编辑。
3、高顺青,男,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5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高级记者。历任江苏电视台新闻部编辑、制片人,江苏电视台新闻中心副主任,江苏卫视副总监、江苏广电总台广电新闻中心主任,南京广播电视集团党委副书记,南京广播电视台副台长、总编辑等职。现任南京广播电视集团党委书记、南京广播电视台台长、南京广播电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4、万永良,男,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8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泰兴市政府办副主任,泰兴市珊瑚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泰兴市委办副主任、主任,泰兴市委常委、市委办主任,兴化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党校校长,泰州市委统战部副部长、泰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党组书记,泰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兼)、泰州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台长。现任泰州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台长。
证券代码:600959 证券简称:江苏有线 公告编号:临2016-007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6年4月15日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会议应到监事7名,实到监事6名。监事张兵因故不能亲自到会,书面委托监事严克勤出席本次会议并代为行使职权。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严克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了《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关联交易及2016年度预计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等四项议案,并以书面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通过《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的监事7名,不同意的监事0名,弃权的监事0名。
(二)通过《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的监事7名,不同意的监事0名,弃权的监事0名。
监事会经过对公司《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审议,发表意见如下:
1、该次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该次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通过《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同意的监事7名,不同意的监事0名,弃权的监事0名。
(四)通过《关于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关联交易及2016年度预计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严克勤、陆志群回避表决,无关联关系的监事参与表决,同意的监事5名,不同意的监事0名,弃权的监事0名。
特此公告。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959 证券简称:江苏有线 公告编号:临2016-008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549号”文核准,共发行新股59,7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5.4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26,55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4,363.9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12,195.0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5 年4月20日到账。新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亚验【2015】21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2015年度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共收到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312,195.08万元。共收到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利息收入406.55万元。2015年募集资金使用支出共计88,153.23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24,448.4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公司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于 2015年5月19日,分别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府支行、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玄武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及存储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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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因三个募集资金账户销户,公司将利息6,656,623.80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于2016年4月14日转回6,656,623.80元至中信银行城北支行募集资金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四个,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本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苏亚鉴【2016】14号),鉴证报告认为,江苏有线董事会编制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有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江苏有线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针对本公司在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出具了《关于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专项核查报告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在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9日
附表:
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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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59 证券简称:江苏有线 公告编号:临2016-009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鉴于业务持续发展需要,保障“三网融合基地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30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三网融合基地工程”建设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等事项。具体发内容如下:
一、发行方案
1、注册规模及发行安排
公司本次申请注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中期票据,并将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在注册额度内择机一次或分次发行。
2、发行期限
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3、发行利率
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利率将根据公司信用评级情况及发行时的市场状况确定,并遵循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
4、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项目投资、股权投资或收购资产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
6、决议有效期
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事宜相关决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工作,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负责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实施,并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和修订本次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发行期数、承销方式及发行时机等具体发行方案;
2、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中期票据的相关申报、注册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
6、上述授权在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经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获准后实施。
特此公告。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959 证券简称:江苏有线 公告编号:临2016-010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省国资委《关于同意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批复》,拟对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作修改,及其附件《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作修改,公司章程之附件《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不作修改。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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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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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此议案尚需经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959 证券简称:江苏有线 公告编号:临2016-011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下转10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