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湖北省政府专项债券
(一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6年湖北省政府专项债券(一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期债券于2016年4月20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9918”,证券简称“湖北16Z1”,票面利率2.82%,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1年4月18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四月十八日
关于2016年湖北省政府专项债券
(二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6年湖北省政府专项债券(二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期债券于2016年4月20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9919”,证券简称“湖北16Z2”,票面利率3.07%,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3年4月18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四月十八日
关于2016年湖北省政府一般债券
(五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6年湖北省政府一般债券(五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期债券于2016年4月20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9920”,证券简称“湖北1605”,票面利率2.61%,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19年4月18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四月十八日
关于2016年记账式贴现(十六期)
国债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6年记账式贴现(十六期)国债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期债券于2016年4月20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91日期贴现式国债,证券编码“108115”,证券简称“贴债1616”,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16年7月18日到期按面值偿还。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四月十八日
关于2016年湖北省政府一般债券
(六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6年湖北省政府一般债券(六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期债券于2016年4月20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9921”,证券简称“湖北1606”,票面利率2.78%,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1年4月18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四月十八日
关于2016年湖北省政府一般债券
(八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6年湖北省政府一般债券(八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期债券于2016年4月20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10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9923”,证券简称“湖北1608”,票面利率3.21%,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6年4月18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四月十八日
关于2016年记账式贴现(十七期)
国债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6年记账式贴现(十七期)国债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期债券于2016年4月20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182日期贴现式国债,证券编码“108114”,证券简称“贴债1617”,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16年10月17日到期按面值偿还。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四月十八日
关于2016年湖北省政府一般债券
(七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6年湖北省政府一般债券(七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期债券于2016年4月20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9922”,证券简称“湖北1607”,票面利率3.1%,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3年4月18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四月十八日
关于2016年甘肃省政府一般债券
(一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6年甘肃省政府一般债券(一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期债券于2016年4月20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9924”,证券简称“甘肃1601”,票面利率2.61%,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19年4月18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四月十八日
关于2016年甘肃省政府一般债券
(二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6年甘肃省政府一般债券(二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期债券于2016年4月20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9925”,证券简称“甘肃1602”,票面利率2.76%,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1年4月18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四月十八日
关于2016年甘肃省政府专项债券
(一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6年甘肃省政府专项债券(一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期债券于2016年4月20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9927”,证券简称“甘肃16Z1”,票面利率2.76%,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1年4月18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四月十八日
关于2016年甘肃省政府专项债券
(二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6年甘肃省政府专项债券(二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期债券于2016年4月20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9928”,证券简称“甘肃16Z2”,票面利率3.02%,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3年4月18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四月十八日
关于2016年甘肃省政府一般债券
(三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6年甘肃省政府一般债券(三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期债券于2016年4月20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9926”,证券简称“甘肃1603”,票面利率3.02%,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3年4月18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四月十八日
关于2016年记账式贴现(五期)国债到期兑付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6年记账式贴现(五期)国债将于2016年5月3日到期兑付。为做好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债券证券代码为“108103”,证券简称为“贴债1605”,是2016年2月1日发行的91日期债券,以贴现形式发行,到期按面值兑付。本次到期兑付,每百元面值国债可获得的本息为100元。
二、本所从2016年4月22日起停办本期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本期债券兑付债权登记日为2016年4月27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兑付款项的权利。2016年4月28日本期债券摘牌。
四、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本期债券兑付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帐户,并由证券商将兑付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帐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四月十八日
关于支付201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
政府专项债券(六期)等六只债券
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六期)、201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十二期)、201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四期)、2015年天津市政府专项债券(六期)、2015年天津市政府一般债券(十二期)、2015年广东省政府一般债券(十六期)将于2016年5月3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六期)证券代码为“109612”,证券简称为“宁夏15Z6”,是2015年10月30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37%,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685元。
二、201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十二期)证券代码为“109616”,证券简称为“宁夏1512”,是2015年10月30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37%,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685元。
三、201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9620”,证券简称为“宁夏15Z4”,是2015年10月30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37%,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685元。
四、2015年天津市政府专项债券(六期)证券代码为“109623”,证券简称为“天津15Z6”,是2015年10月30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27%,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635元。
五、2015年天津市政府一般债券(十二期)证券代码为“109627”,证券简称为“天津1512”,是2015年10月30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27%,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635元。
六、2015年广东省政府一般债券(十六期)证券代码为“109631”,证券简称为“广东1516”,是2015年11月3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12%,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56元。
七、本所从2016年4月22日至2016年4月29日停办上述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八、上述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6年4月29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上述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6年5月3日除息交易。
九、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上述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