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工商银行为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6年4月19日起,本公司将增加工商银行为本公司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628)的销售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工商银行的销售网点办理该基金的开户、交易等基金相关业务。
上述基金的具体业务规则、费率及相关重要事项等详见本公司发布的该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业务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88
公司网站:http://www.icbc.com.cn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999
网址: 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9日
关于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之丰信A开放日后约定年收益率的公告
根据《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关于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丰信A(以下简称“丰信A”)约定年收益率的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将在丰信A的每个申购开放日(本次申购开放日为2016年4月21日)开始前2个工作日内公告当期适用的约定年收益率。
丰信A约定年收益率计算公式如下:
丰信 A 约定年收益率=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利差。
丰信A的约定收益采用单利计算,丰信A的年收益率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
其中,计算丰信A约定年收益率的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指丰信A每个申购开放日,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该日前第二个工作日(本次即为2016年4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重新调整丰信A的约定年收益率。视国内利率市场变化,基金管理人将在丰信A的申购开放日开始前2个工作日内公告当期适用的约定收益率的利差值。利差值的取值范围为0%(含)-2%(含)。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同时结合国内利率市场情况,丰信A本期适用的利差值确定为2%。
丰信A本次开放申购日后的约定年收益率为2016年4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2%。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400-6788-999(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站: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提示投资者充分了解基金投资的风险和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审慎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如在分级运作期间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丰信A份额仍可能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乃至投资本金受损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9日
关于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之丰利A、丰利B
暂停办理转托管业务公告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于2013年4月23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即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提出申请,丰利A(代码:160623)和丰利B(场内简称:丰利债B,代码:150129)将于本基金的份额转换基准日(2016年4月25日)暂停办理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本基金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 元,并以此为基准计算丰利A和丰利B的转换比例,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前述转换比例对转换基准日登记在册的丰利A和丰利B基金份额实施转换。
投资者欲了解详情,请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或拨打客服电话:4006788999,0755-82353668。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9日
关于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之丰利债A开放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4月1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3年4月23日生效,生效之日起三年内,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基金代码:160622,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划分为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之丰利A基金份额(基金简称:丰利债A,基金代码:160623)、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之丰利B份额(基金简称:丰利债B,基金代码:150129)两级份额。
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年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在满足基金合同约定的存续条件下,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2016年4月21日为丰利A份额的最后赎回开放日。丰利A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作出选择赎回丰利A份额或是不选择赎回丰利A份额。投资者不选择赎回丰利A份额的,其持有的丰利A份额将于2016年4月25日日终转换后被默认为转入“鹏华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
2 日常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向基金销售机构提出赎回的申请。
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丰利债A的本次赎回开放日为2016年4月21日。
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如基金管理人在丰利A份额的最后申购开放日接受丰利A的申购申请,则投资者申购A份额的申购确认日即为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转换日,即客户在最后申购开放日申购丰利A份额后将被默认为转入“鹏华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由于丰利A份额和“鹏华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的风险收益特征有差异,为了保障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管理人决定在丰利A份额的最后申购开放日不接受丰利A的申购申请。
3 日常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低赎回份额限制。丰利债A不设账户最低基金份额余额限制。
3.2 赎回费率
丰利债A不收取赎回费用。
3.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赎回的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 基金销售机构
4.1 直销机构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包括本公司设在深圳、北京、上海、武汉、广州的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网址:www.phfund.com
全国统一客服务电话:400-6788-999
4.2 场外销售机构
(1)银行销售渠道:招商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上海银行、浦发银行、杭州银行、东莞农商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银行、民生银行。
(2)证券公司:国信证券、海通证券、申万宏源、银河证券、华西证券、光大证券、长城证券、信达证券、广州证券、湘财证券、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山东、中投证券、安信证券、西南证券、西部证券、中金公司、华鑫证券、天风证券、开源证券。
(3)第三方销售机构:天相投资顾问、诺亚正行、众禄基金、好买基金、数米基金、长量基金、展恒基金、天天基金、和讯、新兰德、北京恒天明泽、北京增财、浙江同花顺、众升财富、陆金所、盈米财富。
(4)期货公司:中信建投期货、中信期货。
(5)如本基金新增、变更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5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管理人在每个交易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和两级基金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两级基金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基金管理人将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两级基金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体上。
6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丰利债A 本次开放日办理其赎回等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2015年12月3日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介上的《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此后的更新。投资者也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查阅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丰利债A的每次申购开放日,基金管理人将对丰利债A进行基金份额折算,丰利债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丰利债A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减。丰利债A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与申购开放日为同一个工作日。开放日结束后,两级基金的份额配比将根据申购份额与赎回份额实际成交确认情况重新进行确定。两级份额的基金份额配比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第9位,小数点第9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在每次开放后,根据丰利债A份额折算和申购、赎回情况可能会出现两级份额配比大于或小于7:3的情形。具体折算方式及折算结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3)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在每一个开放日,所有经确认有效的丰利债A 的赎回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丰利债A本次开放日的赎回申请确认办法及确认结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基金销售机构对丰利债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丰利债A赎回申请。丰利债A赎回申请的确认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4)投资者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400-6788-999(免长途话费)了解本基金的相关事宜。
(5)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6)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提示投资者充分了解基金投资的风险和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审慎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如在分级运作期间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丰利债A份额仍可能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乃至投资本金受损的风险。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相对于“丰利债A”,“丰利债B”收益可能有一定的波动幅度。但是,由于本基金以债券作为主要投资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9日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之丰利A份额折算方案的公告
根据《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规定,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每满半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将对丰利A进行基金份额折算。现将折算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折算基准日
丰利A的基金份额本次折算基准日为2016年4月22日。
二、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丰利A所有份额。
三、折算频率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半年折算一次。
四、折算方式
折算日日终,丰利A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丰利A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丰利A基金份额折算公式如下:
丰利A折算比例=折算日折算前丰利A基金份额净值/1.000
丰利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丰利A的份额数×丰利A折算比例
丰利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折算后的份额数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用于计算折算比例的基金份额净值保留到小数点后第8位,由此计算得到的丰利A的折算比例将保留到小数点后第8位。
除保留位数因素影响外,基金份额折算对丰利A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后,折算日折算前丰利A基金份额净值、丰利A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结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之丰利债B份额(150129)交易风险提示性公告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4月23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鹏华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管理人决定,2016年4月21日为丰利A份额的最后开放赎回申请日。丰利 A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作出选择赎回丰利 A份额或是不选择赎回丰利 A份额。投资者不选择赎回丰利A份额的,其持有的丰利A份额将于2016年4月25日日终转换后被默认为转入“鹏华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年期届满前,基金管理人已提前公告并提示丰利A的处理方式。丰利A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届时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作出选择赎回丰利A份额或是不选择赎回丰利A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赎回的,其持有的丰利A份额将被默认为转入“鹏华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2016年4月21日为丰利A份额的最后开放赎回申请日,即在该日15:00前接受办理丰利A份额的赎回业务。
现就此次丰利A份额开放赎回期间丰利B份额的风险提示如下:
1、丰利B收益分配变化的风险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在丰利A的每个开放日,本基金将根据届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 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重新设定丰利A的年化约定收益率。目前,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为1.5%,如果2016年4月21日执行的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仍为1.5%,本次开放日后丰利A年收益率为2.9%。2016年4月25日交易结束前本基金仍划分为丰利A、丰利B两级份额。丰利A具有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是,本基金为丰利A设置的收益率并非保证收益,在极端情况下,如果基金在短期内发生大幅度的投资亏损,丰利A可能不能获得收益甚至可能面临投资受损的风险。
计算公式如下:
丰利 A 的年化约定收益率(单利)=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1.4%。
丰利A的约定收益采用单利计算,年化约定收益率计算按照基金合同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
丰利 A 年化约定收益率计算的具体规定请仔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丰利A收益分配发生变化,丰利B收益分配也将随之发生变化。
2、丰利B份额杠杆率变动的风险
目前,丰利A与丰利B的份额配比为0.037790941 :1。本次丰利A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赎回结束后,丰利A的份额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7/3倍丰利B的份额余额。丰利A的赎回将使丰利A的规模相应变化,从而引致份额配比变化风险,进而出现杠杆率变动风险等。
3、本次丰利A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赎回结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对丰利A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赎回的结果进行公告。
本公告发布之日(2016年4月19日)上午丰利B停牌一小时。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之丰利债B终止上市的公告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于2013年4月23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即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原丰利债B将不再上市交易,对此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本基金丰利债B的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16]211号)的同意。现将本基金丰利债B的基金份额终止上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场内简称:丰利债B
交易代码:150129
终止上市日:2016年4月25日
终止上市的权益登记日:2016年4月22日,即在2016年4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丰利债B的份额持有人享有丰利债B基金份额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二、 基金终止上市后有关事项说明
1、 基金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年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在满足基金合同约定的存续条件下,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鹏华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丰利A、丰利B基金份额将以各自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转换为同一上市开放式基金(LOF)的份额。
本基金份额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后,基金份额仍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 基金份额转换方式
本基金基金份额转换日日终,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丰利A和丰利B基金份额转换比例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额转换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实施转换。丰利A、丰利B的场外份额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场外份额,丰利B的场内份额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场内份额。转换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将按照转换规则将相应增加或减少。本基金基金份额转换日T的份额净值计算见基金合同第四部分。
丰利A基金份额和丰利B基金份额转换公式为:
丰利A份额转换后基金份额数=转换前丰利A份额数×T日丰利A基金份额净值/1.000
丰利B份额转换后基金份额数=转换前丰利B份额数×T日丰利B基金份额净值/1.000
用于计算转换比例的基金份额净值保留到小数点后第8位,丰利A、丰利B 份额的转换比例及丰利A、丰利B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数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无论基金份额持有人单独持有或同时持有转型前的丰利A和丰利B,均无需支付转换基金份额的费用。本基金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
3、 鹏华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上市交易、申购和赎回
在基金份额转换日后不超过30天内,鹏华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将申请上市交易,并开放场内与场外日常申购、赎回业务。份额转换后的本基金上市交易、开始办理申购与赎回的具体日期,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投资者欲了解详情,请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或拨打客服电话:4006788999,0755-82353668。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转型后基金名称变更及转换基准日等事项的公告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3年4月23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年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在满足基金合同约定的存续条件下,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转换基准日为2016年4月25日,在转换基准日日终,丰利债A、丰利债B的基金份额将以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转换为鹏华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将进行注册登记变更、账户更名等操作。在基金管理人办理注册登记信息完成后,鹏华丰利(LOF)的基金份额将使用变更后的基金名称和对应的基金代码。
本基金转型前的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之丰利A份额(基金简称:丰利债A,基金代码:160623)和场外的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之丰利B份额(基金简称:丰利债B,基金代码:150129)将转为鹏华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场外基金份额,且均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下;本基金转型前场内的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之丰利B份额(基金简称:丰利债B,基金代码:150129)将转为鹏华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场内基金份额,仍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下。上述鹏华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简称为“鹏华丰利债券(LOF)”,基金代码为160622,其场内简称为“鹏华丰利”。
在本基金转换完成后,投资者可通过销售机构查询转换后持有的基金份额。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或登陆相关网址进行咨询,客户服务热线:4006788999,0755-82353668,公司网址:www.phfund.com。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