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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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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与抚州市广昌县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暨加速推进
光伏电站运维、碳资产开发、新能源汽车和充电桩等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2016-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6-43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与抚州市广昌县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暨加速推进

光伏电站运维、碳资产开发、新能源汽车和充电桩等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控股股东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实业”)近日与抚州市广昌县人民政府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本公司作为爱康实业旗下光伏电站投资运维、碳资产开发、新能源汽车和充电桩运维的唯一平台,在爱康实业前述战略协议具体落实后,有关新能源精准扶贫、林业碳汇合作、新能源汽车和充电桩业务将授予本公司实施。

2、基于精准扶贫和新能源投资的互利目标,公司与广昌县政府在其辖区内寻找建设250MW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投资机会。

3、基于智慧城市建设和公司对新能源汽车和充电桩领域广阔市场空间的认同,公司拟在抚州市整体关于新能源汽车及充电桩战略布局下开展新能源汽车及充电桩投资,用于支持广昌县基础公共交通建设。

4、基于地方政府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及公司在碳开发领域的资源积累,双方拟合作开发广昌县下辖180万亩林业资源的碳资产。

5、上述框架协议为意向性协议,后续的具体合作细节需双方另行约定。公司将视协议履行的具体情况履行信息披露和内部审议程序。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近日,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抚州市广昌县人民政府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双方商定在新能源精准扶贫投资、新能源汽车和充电桩投资、经济林碳汇合作开发、基建类金融及PPP项目投资等领域展开战略合作。鉴于该框架协议中精准扶贫项目、碳资产开发项目、新能源汽车和充电桩项目的具体实施,可能会给本公司业务发展带来积极的影响,公司现将相关事项进行公开披露。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主体

甲方:抚州市广昌县人民政府

乙方: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主要内容

甲乙双方拟在以下方面展开全面合作,总计投资额不少于25亿元人民币,分别为:

1、新能源精准扶贫投资项目合作:甲乙双方共同投资不少于19亿元,由甲方统筹教育、卫生、敬老院、工业园区、新农村等公共屋顶资源,以及广昌县各乡镇未利用土地、一般农用地等土地资源,用于建设250MW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可以采用农光互补的方式)。甲方在相关审批、土地规划等方面按政策规定予以全力协助。乙方负责分布式光伏发电站的开发、建设及运维并提供配套金融服务。项目投资的盈余部分由甲方专项用于辖区的贫困帮扶工作。

2、新能源汽车和充电桩投资项目:在抚州市整体关于新能源汽车及充电桩战略布局下开展,用于支持广昌县基础公共交通建设。

3、林业碳汇合作项目:为推动广昌县绿色低碳发展,提升林业附加资源收益,双方确定合作开发广昌县下辖180万亩林业资源的碳资产。由乙方提供技术支持、开发服务、以及市场价收购碳资产等业务,用于帮助广昌县加强优质林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提升林农收益,促进县域生态文明建设及扶贫事业发展。

4、基建类金融合作项目:为推动广昌县城市、产业等(含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及市政道路、管网等)发展需要,乙方引入5亿元资金积极加大与甲方的金融合作,对于甲方基建类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和BOT的模式实现公私合营(PPP模式合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在互联网+以及电力体制改革的时代背景下,在多年光伏电站开发、运维积累的经验和资源的基础上,公司开始搭建以卓越的能源生产商为体,以新能源服务和新能源金融为翼的“一体两翼”的业务格局,本次光伏精准扶贫业务开拓进一步巩固了公司能源生产商的市场地位;光伏扶贫的运营模式有利于推进地方政府精准扶贫的施政目标,有利于新能源发展和传统能源替代的施政目标,有利于公司扩大光伏电站的运维规模,有利于促进公司光伏产品的销售;项目实施完成预计会对公司业绩产生正面影响;

2、公司是国内领先的光伏发电运营商,在电站代理运维、碳资产开发、电站评级等能源互联网发电侧领域进行了深入的布局,为打通公司能源互联网的闭环,抓住正在进行的售电侧改革的历史机遇,公司开始在新能源消费领域进行布局,并力争打造新能源生产、新能源消费以及消费侧金融的产业闭环。本次同广昌县政府达成的关于新能源汽车和充电桩项目合作,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

3、新能源汽车和充电桩的开发符合当前能源消费电力替代的时代诉求; 本次市场开拓加大了相关领域的布局,提高了公司的行业影响力;

4、随着2017年建立全国统一碳排放市场预期的临近,积累碳资产开发的经验、储备优质碳资产能有效地保证市场全面放开后的率先启动。

5、目前公司尚未完成具体的项目建设和运营维护,对于该项目是否具有经济上可行性以及公司业务能力上的可行性尚需进一步论证。

6、该协议仅为框架协议,具体的合作细节和商业盈利模式尚需进一步磋商并签署正式协议,项目能否正式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履行决策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