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华源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上接25版)
证券代码:002787 证券简称:华源包装 公告编号:2016-035
苏州华源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华源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1、现场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16年05月19日(周四)下午13:30,召开地点为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恒信大道88号东方新苑。
2、网络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05月19日上午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05月18日15:00至2016年05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权登记日:2016年05月10日(周二)
(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截至2016年05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二)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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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1至10项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即为通过。
上述议案11为特殊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超过2/3同意为通过。
议案8和议案9,关联股东李炳兴先生、李志聪先生回避表决。
(三)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04月20日公司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要求,上述议案中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一)登记时间:2016年05月16日上午9:00-12:00,14:00-17:00。
(二)登记地点: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桃乌公路1948号苏州华源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其中,以上述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查验或留存。信函或传真须在2016年05月17日(周二)17:00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部,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 公告之附件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桃乌公路1948号苏州华源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15236
联 系 人:邵娜、杨彩云
联系电话:0512-63857748
联系传真:0512-63852178
六、备查文件
(一)《苏州华源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
(二)《苏州华源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华源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04月1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87。
2、投票简称:华源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0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华源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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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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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华源包装”股票的投资者,对议案1投同意票,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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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登记日持有“华源包装”股票的投资者,对议案1投反对票,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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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登记日持有“华源包装”股票的投资者,对议案1投弃权票,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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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其他议案的投票以此类推。
股权登记日持有“华源包装”股票的投资者,对所有议案投同意票,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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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能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0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0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陆,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在“苏州华源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陆”,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陆。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4、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网络投票不能撤单;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同一表决权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议案,视为弃权。
附件二:
苏州华源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 苏州华源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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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名称或姓名(签名、盖章):
(如委托人是法人股东,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委托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及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特别说明: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加股东大会投票时,如果需要根据委托人(或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审议事项表达不同意见的,应进行分拆投票,并应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如实填写所投票数。
附件三:
苏州华源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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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87 证券简称:华源包装 公告编号:2016-036
苏州华源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5年度网上业绩
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华源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已于2016年04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将于2016年04月27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互动交流,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
出席本次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保荐代表人吴环宇先生、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炳兴先生、副总经理李志聪先生、独立董事张薇女士、财务总监高鹏先生、董事会秘书邵娜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苏州华源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04月20日
苏州华源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16〕3-281号
苏州华源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苏州华源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1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华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1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华源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华源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华源公司201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相关资料编制汇总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华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发表专项审计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审计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审计结论
我们认为,华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相关资料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华源公司201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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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华源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一、公司基本情况
苏州华源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吴江市华源印铁制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源有限公司),华源有限公司系由李炳兴、陆林才、沈华加共同出资组建,于1998年06月23日在苏州市吴江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320584211085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华源有限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80万元。华源有限公司以2011年09月30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1月08日在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32058400001785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0,560万元,股份总数10,560万股(每股面值1元)。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5] 1369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20万股,于2015年12月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本次股票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10,560万股增加至14,080万股。
本公司属金属制品行业。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制罐、回收废马口铁、铝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金属包装容器的生产与销售,是一家掌握CTP制版、涂布印刷、模具开发、制罐技术、配件生产整套印铁制罐工艺技术的高新技术企业,为客户提供优质金属包装容器产品及配套的外观设计、模具开发等服务。
二、公司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
(一) 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目标
1.规范公司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2.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3.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 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立遵循的基本原则
1.内部会计控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2.内部会计控制约束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任何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会计控制的权力。
3.内部会计控制涵盖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并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4.内部会计控制保证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5.内部会计控制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6.内部会计控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公司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三、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有关情况
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设置和执行情况如下:
(一) 公司的内部控制要素
1. 控制环境
(1) 对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的沟通与落实
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是控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到公司重要业务流程的设计和运行。公司一贯重视这方面氛围的营造和保持,建立了《员工行为规范》等一系列的内部规范,并通过严厉的处罚制度和高层管理人员的身体力行将这些多渠道、全方位地得到有效地落实。
(2) 对胜任能力的重视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特定工作岗位所需的用途能力水平的设定,以及对达到该水平所必需的知识和能力的要求。公司还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针对不同岗位展开多种形式的后期培训教育,使员工都能胜任目前所处的工作岗位。
(3) 治理层的参与程序
治理层的职责在公司的章程和政策中已经予以明确规定。治理层通过其自身的活动并在审计委员会的支持下,监督公司会计政策以及内部、外部的审计工作和结果。治理层的职责还包括了监督用于复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政策和程序设计是否合理,执行是否有效。
(4) 管理层的理念和经营风格
公司由管理层负责企业的运作以及经营策略和程序的制定、执行与监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类似机构对其实施有效地监督。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包括信息技术控制、信息管理人员以及财会人员都给予了高度重视,对收到的有关内部控制弱点及违规事件报告都及时作出了适当处理。本公司秉承“精致包装、品质生活”的经营理论,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5) 组织结构
公司为有效地计划、协调和控制经营活动,已合理地确定了组织单位的形式和性质,并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比较科学地划分了每个组织单位内部的责任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同时,切实做到与公司的控股股东“五独立”。公司已指定专门的人员具体负责内部的稽核,保证相关会计控制制度的贯彻实施。
(6) 职权与责任的分配
公司采用向个人分配控制职责的方法,建立了一整套执行特定职能(包括交易授权)的授权机制,并确保每个人都清楚地了解报告关系和责任。为对授权使用情况进行有效控制及对公司的活动实行监督,公司逐步建立了预算控制制度,能较及时地按照情况的变化修改会计系统的控制政策。财务部门通过各种措施较合理地保证业务活动按照适当的授权进行;较合理地保证交易和事项能以正确的金额,在恰当的会计期间,较及时地记录于适当的账户,使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7) 人力资源政策与实务
公司已建立和实施了较科学的聘用、培训、轮岗、考核、奖惩、晋升和淘汰等人事管理制度,并聘用足够的人员,使其能完成所分配的任务。
2.风险评估过程
公司制定了十年的长远整体目标,并辅以具体策略和业务流程层面的计划将企业经营目标明确地传达到每一位员工。公司建立了有效的风险评估过程,并建立了内部审计部门,以识别和应对公司可能遇到的包括经营风险、环境风险、财务风险等重大且普遍影响的变化。
3.信息系统与沟通
公司为向管理层及时有效地提供业绩报告建立了强大的信息系统,信息系统人员(包括财务人员)恪尽职守、勤勉工作,能够有效地履行赋予的职责。公司管理层也提供了适当的人力、财力以保障整个信息系统的正常、有效运行。
公司针对可疑的不恰当事项和行为建立了有效的沟通渠道和机制,使管理层就员工职责和控制责任能够进行有效沟通。组织内部沟通的充分性使员工能够有效地履行其职责,与客户、供应商、监管者和其他外部人士的有效沟通,使管理层面对各种变化能够及时采取适当的进一步行动。
4.控制活动
公司主要经营活动都有必要的控制政策和程序。管理层在预算、利润、其他财务和经营业绩都有清晰的目标,公司内部对这些目标都有清晰的记录和沟通,并且积极地对其加以监控。财务部门建立了适当的保护措施较合理地保证对资产和记录的接触、处理均经过适当的授权;较合理地保证账面资产与实存资产定期核对相符。
为合理保证各项目标的实现,公司建立了相关的控制程序,主要包括:交易授权控制、责任分工控制、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独立稽查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等。
(1) 交易授权控制:明确了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相关内容,单位内部的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经济业务。
(2) 责任分工控制:合理设置分工,科学划分职责权限,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及每一个人工作能自动检查另一个人或更多人工作的原则,形成相互制衡机制。不相容的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业务经办与业务稽核、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等。
(3) 凭证与记录控制:合理制定了凭证流转程序,经营人员在执行交易时能及时编制有关凭证,编妥的凭证及早送交会计部门以便记录,已登账凭证依序归档。各种交易必须作相关记录(如:员工工资记录、永续存货记录、销售发票等),并且将记录同相应的分录独立比较。
(4) 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以使各种财产安全完整。
(5) 独立稽查控制:公司专门设立内审机构,对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凭证和账簿记录、物资采购、消耗定额、付款、工资管理、委托加工材料、账实相符的真实性、准确性、手续的完备程度进行审查、考核。
(6) 公司已制定了较为严格的电子信息系统控制制度,在电子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等方面做了较多的工作。
5.对控制的监督
公司定期对各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同时一方面建立各种机制使相关人员在履行正常岗位职责时,就能够在相当程度上获得内部控制有效运行的证据;另一方面通过外部沟通来证实内部产生的信息或者指出存在的问题。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内部控制的各职能部门和监管机构的报告及建议,并采取各种措施及时纠正控制运行中产生的偏差。
(二) 公司主要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对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估,现对公司主要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一并说明如下:
1. 公司已对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了较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已作分离,相关机构和人员存在相互制约关系。公司已按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明确了现金的使用范围及办理现金收支业务时应遵守的规定。已按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了银行存款的结算程序。公司规定下属企业严禁进行期货交易、严禁擅自向外单位出借多余资金、严禁向职工集资、严禁私设银行账户等。公司没有影响货币资金安全的重大不适当之处。
2.公司已形成了筹资业务的管理制度,能较合理地确定筹资规模和筹资结构,选择恰当的筹资方式,较严格地控制财务风险,以降低资金成本。公司筹措的资金没有严重背离原计划使用的情况。
3.公司已较合理地规划和设立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机构和岗位。明确了存货的请购、审批、采购、验收程序,特别对委托加工物资加强了管理。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的支付必须在相关手续齐备后才能办理。权限上,在公司本部的授权范围内,下属企业可自主对外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公司在采购与付款的控制方面没有重大漏洞。
4.公司已建立了实物资产管理的岗位责任制度,能对实物资产的验收入库、领用发出、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采取了职责分工、实物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能够较有效地防止各种实物资产的被盗、偷拿、毁损和重大流失。
5.公司已建立了成本费用控制系统及全面的预算体系,能做好成本费用管理和预算的各项基础工作,明确了费用的开支标准。但在及时对比实际业绩和计划目标,并将比较结果作用于实际工作方面还不够深入和及时。
6.公司已制定了比较可行的销售政策,已对定价原则、信用标准和条件、收款方式以及涉及销售业务的机构和人员的职责权限等相关内容作了明确规定。股份公司范围内企业之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按照统一的内部结算价格进行结算。实行催款回笼责任制,对账款回收的管理力度较强,公司和下属企业一律将收款责任落实到销售部门,并将销售货款回收率列作主要考核指标之一。权限上,在公司本部的授权范围内,下属企业可自主对外办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货款结算业务。
7.公司已建立了较科学的固定资产管理程序及工程项目决策程序。固定资产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分级使用、分级核算”的办法。对工程项目的预算、决算、工程质量监督等环节的管理较强。固定资产及工程项目的款项必须在相关资产已经落实,手续齐备下才能支付。工程项目中不存在造价管理失控和重大舞弊行为。
8.为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建立了较科学的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实行重大投资决策的责任制度,相应对外投资的权限集中于公司本部(采用不同的投资额分别由公司不同层次的权力机构决策的机制),各分公司一律不得擅自对外投资。对投资项目的立项、评估、决策、实施、管理、收益、投资处置等环节的管理较强。公司没有严重偏离公司投资政策和程序的行为。
9.公司能够较严格地控制担保行为,建立了担保决策程度和责任制度,对担保原则、担保标准和条件、担保责任等相关内容已作了明确规定,对担保合同订立的管理较为严格,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被担保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以防范潜在的风险,避免和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
四、公司准备采取的措施
公司现有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基本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对于目前公司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公司拟采取下列措施加以改进提高:
(一) 进一步深化成本费用管理,重视成本费用指标的分解、及时对比实际业绩和计划目标、控制成本费用差异、考核成本费用指标的完成情况,进一步完善奖惩制度,努力降低成本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二) 加大力度开展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准则,及时更新知识,不断提高员工相应的工作胜任能力。
综上,公司认为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本公司内部控制于2015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苏州华源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04月19日
苏州华源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1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69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2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37元,共计募集资金40,022.4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581.7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6,440.6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267.5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5,173.0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3-166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5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0万元,2015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0.02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0.02万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6,440.5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华源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01月20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桃源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于2016年03月25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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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苏州华源年产7,800万只化工罐的印铁及配件项目、广州华源年产1,700万只金属化工罐项目、邛崃华源年产2,220万只化工罐及配件建设项目尚未完成,尚不能计算该项目产生的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016年03月25日,公司召开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如下:公司计划将“邛崃华源年产2,220万只化工罐及配件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6,235.02万元缩减至3,138.92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投入资金786.32万元。变更后,公司将缩减后的募集资金余额3,096.10万元及利息全部投入“邛崃华源年产3万吨彩印马口铁建设项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2016年0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计20,379.09万元。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合计20,379.09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苏州华源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度
编制单位:苏州华源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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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上表募投项目的投资金额系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金额。
2016年0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计20,379.09万元。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合计20,379.09万元。
2016年03月25日,公司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如下:公司计划将“邛崃华源年产2,220万只化工罐及配件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6,235.02万元缩减至3,138.92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投入资金786.32万元。变更后,公司将缩减后的募集资金余额3,096.10万元及利息全部投入“邛崃华源年产3万吨彩印马口铁建设项目”。
[注1]: 截止本期期末公司项目尚未达产,因此未达到预期效益。
[注2]: 截止本期期末公司项目尚未完成,尚不能计算该项目产生的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