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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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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28 证券简称:玉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8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8日以书面送达、传真以及发送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6年4月19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会议由董事长唐永清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该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该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5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0,228,970.31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的未分配利润为812,824,799.43元。董事会在综合考虑未来资金需求与积极回报股东等因素后,拟以2015年末总股本786,237,7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9,311,888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项议案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该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该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6-020)。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项议案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该项议案的核查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三、 审议《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玉龙教育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拟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玉龙教育管理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1)。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6年5月11日采用现场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22)。

特此公告。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1028 证券简称:玉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9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4月19日,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林波先生主持,全体与会监事经讨论,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一号 年度内部控制信息的编制、审议和披露(2015年12月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核查,审阅了《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发表如下意见:《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客观、真实、完整的,内控规范体系在公司各单位、各业务层面、各领域得到了很好地执行,对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审议通过《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客观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及《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股东回报规划》,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指引—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5年修订)》、《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的相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出具书面意见如下:(1)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监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4年修订)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对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意见如下: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含信息客观、真实反映了当季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1028 证券简称:玉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0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和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978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4年11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7,795,8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0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1,408,948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12,785,200元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18,623,748元,于2014年11月11日、2014年11月12日分别存入本公司在交通银行无锡前洲支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账号:322000656018010124394)199,410,000元、在中国银行无锡玉祁支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账号:553465717033)144,213,748元、在无锡农村商业银行玉祁支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账号:019801220001997)175,000,000元。另扣除前期已支付的保荐费用500,000元、尚未支付的律师费、验资费等其他发行费用987,795.8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7,135,952.20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W[2014]B11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随时接受本公司保荐机构的监督。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为募集资金开设了专项账户。

截至2015年12月31日,以活期存款方式存放在各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截至2015年12月31日,以定期存单方式存放在各银行专户的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在交通银行无锡前洲支行、中国银行无锡玉祁支行的定期存款系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入,公司将在存单到期后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2014年12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前洲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玉祁支行、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祁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 201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说明的用途

根据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本公司江苏螺旋埋弧焊钢管项目、江苏复合双金属直缝埋弧焊钢管项目、江苏3PE防腐生产线项目及全资子公司四川玉龙3PE防腐生产线项目。若本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数额不足以满足以上项目的投资需要,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2、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4、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情况说明

2015年1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12个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分别于2015年1月16日、2015年2月2日实际补充流动资金2亿元,截至报告期末,已归还募集资金0元。

5、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5年1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之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其中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自有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适时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截止报告期末,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17,000 万元,另3,000万元理财产品已到期但尚未转入募集专户。

6、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7、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8、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如下意见:玉龙股份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玉龙股份募集资金2015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如下核查意见:经核查,玉龙股份201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1028 证券简称:玉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1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玉龙教育管理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江苏玉龙教育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龙教育”,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

●投资金额: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不超过1亿元。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对外投资存在教育市场、国内政策导向、金融市场等不确定性的风险,以及新公司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风险因素。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加快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在教育产业的布局,拓展公司业务,推进公司转型升级,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1亿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玉龙教育管理有限公司。

2、2016年4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玉龙教育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文件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投资行为不存在关联交易和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8,623.776万元

法定代表人:唐永清

注册地址:无锡市玉祁镇工业园

经营范围:钢材轧制;石油钻杆及配套接头、回转支承的制造、加工、销售;金属材料、建筑用材料、五金交电、通用机械的销售;镀锌加工业务及各种管道和管件的防腐处理;金属压力容器(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铸钢件的开发、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玉龙教育的出资人为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度为以自有资金出资不超过1亿元,出资比例100%。

目前玉龙教育尚未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以上事项均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核定为准。在玉龙教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批程序。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16年3月,公司公告拟参与设立教育基金,将其作为公司布局教育相关产业的平台,通过对优质教育领域标的进行筛选、储备和孵化,为公司储备并购标的,最终实现公司转型升级。

本次投资设立玉龙教育是公司推动发展新业务的重要举措,玉龙教育作为公司布局教育产业的投资管理平台,能够更好地发挥其专业性,推动公司围绕教育主线进行并购扩张,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和推动作用,符合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但考虑到存在教育市场、国内政策导向、金融市场、新公司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风险因素,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公司将在对风险因素充分认识的基础上,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应对,力争为股东带来良好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1028 证券简称:玉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2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5月11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玉祁镇玉龙路15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5月11日

至2016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均已经公司2016年4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a)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法人股东单位证券账户卡;

b)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证券部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玉祁镇玉龙路15号

(三)登记时间:2016年5月5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

(四)会议联系人:李扬 殷超

(五)联系电话:0510-83896205 传真:0510-83896205

六、 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地 址:无锡市惠山区玉祁镇玉龙路15号公司董秘办公室。

邮政编码:214183

电 话:0510-83896205

传 真:0510-83896205

联 系 人:殷超

(二)会议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特此公告。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0日

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2015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龙股份”、“发行人”或“公司”)2014年11月非公开发行A股的保荐机构,对玉龙股份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为 2014年11月1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现就 2015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二、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国海证券对玉龙股份2015年1月1日后至2015年12月31日的持续督导期内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审阅。

经本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一致,披露内容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本所报告的事项

经保荐机构核查,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