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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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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17 证券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临2016-011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有董事对本次董事会第一项议案、第二项议案、第三项议案、第四项议案、第五项议案、第六项议案、第七项议案、第十项议案、第十一项议案、第十二项议案、第十三项议案、第十四项议案、第十五项议案、第十六项议案投反对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1日以书面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4月18日上午9时在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总部10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陆红星董事长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2票,弃权0票。

户海印董事、李海泉董事投反对票,认为南充晟达化工项目存在潜亏,《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中部分财务数据不准确。

2.审议通过《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2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户海印董事、李海泉董事投反对票,认为南充晟达化工项目存在潜亏,《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中部分财务数据不准确。

3.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2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户海印董事、李海泉董事投反对票,认为公司南充晟达化工项目存在潜亏,《2015年年度报告》中部分财务数据不准确。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公司刊载于2016年4月20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2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户海印董事、李海泉董事投反对票,认为公司南充晟达化工项目存在潜亏,公司《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中部分财务数据不准确。

5.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2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以2015年12月31日总股数4,933,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7元(含税)现金股息,共派发现金股利429,171,000.00,拟分配的现金股息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为15.1%,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1,313,057,063.4 元结转以后年度。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利润分配原因说明:

2015年,公司面对国内经济下行压力、世界经济增长乏力、行业市场持续低迷的外部环境,公司经济运行压力持续加大,发展面临严峻挑战,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放缓,与公司工程主业相关的石油石化和煤炭企业运行质量有所下降,竞争加剧。公司主动适应新形势,激发创新新动力,迎难而上,突出经营,国内外市场取得重大进展。目前,国内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的商业机会,主要是政府与企业合作的PPP模式项目大量涌现。工程承包企业参与PPP项目,商业模式将由传统的工程承包转变为“投资+工程承包”,这种模式转变要求工程承包企业在项目建设期、试运营期间提供大量的资金。这对于工程承包企业提出了较高的中长期资金需求。海外市场方面,中国工程承包企业“走出去”的主要模式,已经由传统的劳务输出带动机电产品出口,转变为卖方信贷、BOT、投资+EPC等带资承包、投资、建设、运营的复合型商业模式。这同样要求公司具有一定的中长期资金投入能力。

上述业务模式的拓展将增加资金投入规模的要求,在短期内会加大公司的资金压力,影响公司现金流,同时提高资产负债率。为了应对可能的财务风险,公司决定保留部分留存收益支持生产经营和业务转型升级的需要。综合考虑公司2016年的战略目标和发展规划,公司制定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目的是为保证正常运营,有充足资金偿还债务,给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

独立董事意见:

户海印董事、李海泉独立董事投反对票,认为公司南充晟达化工项目存在潜亏,《2015年年度报告》中部分财务数据不准确,影响到可分配利润,因此反对《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张忠林董事、刘杰董事认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考虑了企业所处的建筑行业特点、公司的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和资金需求等多方面因素。其次,分配方案保持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和中长期股东回报规划,既能使投资者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又能兼顾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因此,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合理的,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1票,弃权0票。

李海泉董事投反对票,认为:第一、此议案未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第二、公司的会议材料中未包含《中国化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和《关于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两个附件。第三、公司利用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相关规定。

中国化学关于2015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详见公司刊载于2016年4月20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1票,弃权0票。

李海泉董事投反对票,认为《中国化学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审议职权范围,未向审计委员会汇报。

中国化学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公司刊载于2016年4月20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陆红星董事、余津勃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一、股份公司2016年度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按照正常商业条款进行,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相关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相关关联交易协议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中国化学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详见公司刊载于2016年4月20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1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李海泉董事投反对票,认为:第一、此议案报送违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审计规则,此议案须在年报审计工作结束后进行。第二、审计委员会未与投标会计师事务所见面。

1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投资建设中国化学启东新材料产业园项目的议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1票,弃权0票。

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董事会决定终止投资建设中国化学启东新材料产业园,退还已购置启东市政府土地,依法清算并注销中国化学工程启东新材料有限公司、中国化学工程启东天辰化工有限公司和启东中国化学赛鼎新材料有限公司。

李海泉董事投反对票,认为:第一、会议材料中未提供国资委针对此项目发的文件;第二、此议案未经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第三、董事须在此项目专项审计后才能决策;第四、要求在董事对项目调研后再做决策。

12.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总经理相关决策职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1票,弃权0票。

李海泉董事投反对票,认为:第一、授权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不得取绝对值计算;第二、授权金额过高。

13.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1票,弃权0票。

李海泉董事投反对票,认为:第一、此议案没有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就直接上董事会审议;第二、董事会议案材料中没有提供必要的材料;第三、对《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有异议。

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详见公司刊载于2016年4月20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1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1票,弃权0票。

公司将另行发布2015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李海泉董事投反对票,认为:拟提交中国化学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聘请2016年审计机构及审计机构费用》的议案应推迟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2票,弃权0票。

户海印董事、李海泉董事投反对票,认为南充晟达化工项目存在潜亏,《2015年年度报告》中部分财务数据不准确,影响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中国化学2016年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刊载于2016年4月20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16.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2票,弃权0票。

余津勃董事、徐保良董事投反对票,认为:公司已经制订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可以对现有制度进行完善和修订,但无须重新制订新的制度。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117 证券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临2016-012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6年4月13日发出会议通知送达各监事,2016年4月18日上午10时在公司801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敦忆岚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2.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上市地监管的相关规定;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3.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准则的要求,报告内容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经营成果。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4.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5.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6.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5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7.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9.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10.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聘请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117 股票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临2016-013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小于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对公司2016年度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应由董事会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陆红星先生、余津勃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的意见:股份公司2016年度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按照正常商业条款进行,遵循了公正、公平、公开的市场原则,相关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 名称: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红星

注册资本:178,165.42万元

经营范围:工程施工(承包)、设计等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2号

与股份公司的关联关系:控股股东

2. 名称:中国化学工程第九建设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家兴

注册资本:10200 万元

经营范围:化工石油化工工程,房屋建筑安装工程等

住所: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红旗街

与股份公司的关联关系: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3. 名称:中国化学工程重型机械化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涛

注册资本:8213.78 万元

经营范围:大型设备的吊装运输等

住所:北京市大兴区大庄村南

与股份公司的关联关系: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中国化学工程第九建设公司、中国化学工程重型机械化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之全资企业,主要从事化工、石油化工工程建筑安装、岩土工程及大型设备的吊装运输业务。本公司下属工程公司因总承包业务需要将部分专业工程分包给相关关联企业。该等业务分包基于建筑市场通用规则采取招投标方式,有关工程公司按照投标报价及评标标准确定中标单位。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及在价格方面给予关联企业优待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有着多年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股权在2008年发生变更后,与上述公司间的交易被界定为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企业具备相应的资质,具有丰富的工程经验和良好的信誉,股份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工程总分包交易有利于股份公司集中优势扩大主营业务,减少股份公司的人员、机构及管理成本,增加股份公司工程承接数量。

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的交易是按照市场化原则通过投标确定的交易对象,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招标定价等违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对股份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117 证券简称: 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临2016-014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发行字[2009]1217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于2009年12月25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123,300.0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5.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695,19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562,643,288.36元。上述资金已于2009年12月30日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验资确认(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09)第1-0042号)。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7,054.38万元,明细情况见下表: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股东权益,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上述制度的规定存放、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2. 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按照《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公司开立了以下专项账户存储募集资金,各账户及存款余额分别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体支行存款12,396.59万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门支行4,653.26万元,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定门支行4.53万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情况

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上述相关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5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三、2015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5年无新增募集资金使用项目。

四、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15年12月10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拟将变更用途项目涉及的募集资金、已完成投资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未指明用途的募集资金、截至2015年9月30日募集资金孳生利息(减手续费支出),共计316,321.88万元,以及自2015年10月1日起到实际变更用途日止孳生的利息,全部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已变更309,927.08万元,由于定期存款未到期,尚余6,526.03万元,暂未完成变更,到期后将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全部变更后募集资金余额为10,528.35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状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如有)。

无。

七、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无。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