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602 900901 公司简称:仪电电子 仪电B股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黄金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翁峻青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肖敏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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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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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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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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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2015年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目前处于持续督导期,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5年度持续督导意见》和《201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核查意见》。
(2)经公司九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公司以2015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金穗路1398号房地产实施了评估,评估价格为503,982,600元。公司以评估价格503,982,600元将金穗路1398号房地产转让给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并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大公报》披露的公告。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详见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承诺方对承诺事项严格履行中。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增长,受重大资产重组影响,公司于2015年11月30日起将置入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置入优质资产系上市公司整体业绩提升的主要原因。
公司名称 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金刚
日期 2016-04-20
证券代码:600602 股票简称:仪电电子 编号:临2016-030
900901 仪电B股
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九届二十二次会议书面通知于2016年4月15日发出,会议于2016年4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黄金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总经理翁峻青先生提名,并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审核同意后,同意刘宇靖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刘宇靖先生简历:
刘宇靖,男,1979年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广电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总经理、党总支副书记,现任上海广电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总支副书记兼上海美多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
特此公告。
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602 股票简称:仪电电子 编号:临2016-031
900901 仪电B股
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6年4月19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九届十六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了谨慎审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上述报告,并提出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2016年度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6年度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6年度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