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
公告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027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16年4月18日,刘载望先生增持公司股份2万股,增持金额为25.3万元,本次增持后,刘载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88,301,6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982%。
● 后续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未达到实施增持计划的价格区间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等风险。
一、增持计划介绍
公司控股股东刘载望先生自2016年4月14日起6个月内, 若公司股票价格不超过18元/股,刘载望先生将在二级市场择机增持。刘载望先生计划累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14日披露的临2016-022号《江河集团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2016年4月18日,刘载望先生增持公司股份2万股,增持金额为25.3万元,本次增持实施前,控股股东刘载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88,281,6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980%。本次增持后,刘载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88,301,6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982%。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本次增持计划不存在因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二)本次增持计划所需的自筹资金未采用杠杆融资方式,不存在增持股份可能被强行平仓的风险;
(三)后续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未达到实施增持计划的价格区间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等风险。
四、增持主体的承诺
刘载望先生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增持实施完毕之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刘载望先生增持公司股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9日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028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1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392 号),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整体经营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四个季度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35.68 亿元、35.51 亿元、38.22 亿元和 52.16 亿元,第四季度的营业收入相对于第三季度增长36.47%。请补充披露:(1)四季度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2)结合公司相关业务的季节性特点、往年各季度波动情况、收入确认政策、应收款项等情况,说明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增幅较大的合理性。
2、报告期内,公司来自境外(含港澳台)的营业收入为 48.10亿元,约占公司营业收入的 30%。针对海外业务经营过程面临的风险,公司称已针对部分海外业务区域进行业务模式变革。请补充披露具体的业务变革涉及的主要项目、变革方式与进展,并说明相关影响。
二、建筑装饰业务
3、报告期内,公司建筑装饰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60.68 亿元,同比增长1.06%,但其中占比最大的幕墙业务实现的营业收入同比减少12.41%。请结合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增幅下降的背景、幕墙市场的整体情况、公司项目投标情况等具体分析原因。
4、请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号-建筑》(以下简称“《建筑行业指引》”)第十三条的规定补充披露:(1)公司采用的质量控制体系、标准、并就质量控制情况作出总体评价;(2)报告期内涉及的主要工程质量问题,并说明是否可能产生工程回款、收入确认及诉讼仲裁等风险。
5、《建筑行业指引》的实施遵循“不披露既解释”原则,对于不披露、不适用的条款,上市公司应当说明不披露的原因,或明确说明是否适用。请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是否取得相关资质、是否发生资质被吊销情形;(2)相关融资是否存在影响重大的分红限制、资产处臵、回购、担保等约束性安排;(3)是否有符合《建筑行业指引》规定的重大项目。
三、医疗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对大利亚眼科连锁医院Vision的收购,进入医疗健康领域。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医疗业务收入占公司总收入比例较小。
6、年报显示, Vision采取垂直整合和连锁经营的业务模式,请补充披露垂直整合的具体方式,连锁经营的盈利模式,并以流程图的形式说明医疗业务的主要流程。
7、2016年3月18日,公司董事会同意与Vision共同出资设立北京江河威视眼科医疗有限公司,在国内开拓眼科业务。请结合国内眼科市场情况、Vision 的眼科技术特点,分析公司在国内开展眼科业务的比较优势。
8、2015年7月13日,公司与北控医疗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寻求在医疗健康管理和服务领域开展战略合作。请补充披露与北控医疗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实施情况,后续合作安排。
9、医疗技术人才作为医院运营的主要人力资源,对 Vision的经营有重要影响。请补充披露吸引和培养医疗技术人才的具体措施,报告期内的人员流动率及员工总数的变化。
10、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增加3.94 亿元,主要系合并Vision导致客户资源、医疗认证、医生合同收益、商标及培训体系等的增加。请说明将上述项目作为无形资产进行确认与计量的具体依据,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四、其他
11、报告期末,公司商业承兑票据余额1.86亿元,较期初增长约138%,占期末应收票据总额的94%。请补充说明:(1)本期公司大量采用商业票据结算的原因;(2)票据承兑是否涉及关联方;(3)结合公司客户等情况,补充分析票据转让、收款等结算风险,并说明公司相应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4)截至目前该等票据的到期和兑付情况。
12、报告期内,公司多名董监高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请公司自查相关减持行为是否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18号》的规定。
13、年报中“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显示,公司实现中标额为147元,请公司核实并更正。
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3 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根据上述函件要求,公司正组织有关部门积极准备答复工作,将尽快就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