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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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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成长之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4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6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将基金资产的80%-95%投资于股票资产,其中,投资于成长性良好的上市公司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权证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将不超过20%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品种,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2013年12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杨锐文先生于2016年3月15日担任景顺长城环保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月27日离任景顺长城成长之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4、刘晓明女士于2016年1月27日离任景顺长城中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成长之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了几条投资主线

1、本基金重点关注了新兴行业中发展前景好的公司和传统行业的转型的公司。参考我国自身发展历史和国外的发展历史来看,供给改革下GDP会回落,但成长股会不断上涨。国家会不断的放松政府管制,鼓励和激发市场主体的自我创造能力;另外我们知道新一届政府上任提出的一条核心原则就是简政放权,同时也提出营改增的税改方案,由于当前中国的宏观税负仍很高,我们预期未来财税制度改革也将朝着减税方向发展。这些都会推动成长股不断上涨。投资的新兴行业包括环保、医疗、计算机和电子行业,同时兑现了部分TMT行业、环保行业估值相对较高的股票的收益。投资的传统行业转型的包括轻工、化工等。考察标准均是自下而上,公司增速较快,估值水平相对较低。

2、考虑通胀水平,本基金1季度配置了食品饮料中的白酒行业。

鲜菜、猪肉驱动CPI增速逼近调控上限: 基于商务部的周度数据, 3月鲜菜CPI同比上涨44.8%,增速提升14.2个百分点,猪肉CPI同比上涨30.5%,增速提升5.1个百分点。由此推算,鲜菜和猪肉价格将推升CPI增速提升约0.6个百分点,不考虑其他涨价因素,3月CPI同比将上行至2.9%左右,逼近3%的控制目标。因此选择配置了白酒行业。

从预期差的角度:

(1)市场预期。市场目前预期白酒行业未来3-5年不增长甚至负增长,因此市场进行线性外推,预期白酒行业龙头未来3-5年零增长或者个位数增长。

(2)需求比预期略好。随着房地产以及基建的升温,白酒边际需求有望改善,龙头公司基本面有望超出市场预期。性价比高的优秀品质白酒市场需求持续提升,此类公司业绩也有望超出市场预期。以茅台为例,公务消费占比茅台的销售收入仅为1%,证明高端白酒还是有其消费属性存在的。

从基本面角度:

(1)白酒行业经过2012-2015年接近4年的行业调整之后,未来行业大概率不增长甚至负增长,但行业龙头市场份额将持续提升。

(2)行业供给端:供给端持续收缩,行业龙头整合地方龙头品牌逐步增多。行业需求端:消费者对产品品质要求越来越苛刻,性价比高的优秀品质白酒需求继续稳定增长,性价比低的白酒被淘汰。

(3)行业龙头市场份额将持续提升,性价比高的优秀品质白酒公司将保持稳定增长。

2季度,预计经济增速维持弱复苏,通胀率维持温和通胀

1、一方面保增长的政策总基调仍在延续,另一方面地产新开工和投资存在边际改善,因此16年春开工季需求有望逐步改善,带来2季度经济增长维持弱复苏。

2、通胀率有所上行,但涨价品种不存在“供给刚性收缩”,2季度大概率温和通胀。

本基金接下来的时间会重点关注几条投资主线

1、本基金会重点关注估值合理或估值较低的白马成长股,这类公司很多是所在行业的龙头企业,业绩增速稳定且较快,估值水平吸引力较强。

2、温和通胀下持续关注有预期差的白酒行业。

3、持续的自下而上选股,不局限于个别或者部分行业。选股标准依然是紧扣基金投资主题,寻找当年业绩增速或预期业绩增速排名靠前的公司。或有预期差的公司。

4、加大力度筛选传统行业的转型公司,此类公司原有业务提供较好的现金流和稳定的净利润,但增速放缓或已经不再增长,公司已经公告积极转型或者在报告中披露计划转型,本基金会结合此类公司所在或所转的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自身治理结构和管理水平等方面因素,验证公司转型成效、或评估公司转型成功概率。进而构建相关的投资组合。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6年1季度,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9.78%,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2.21%。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制定相应的投资策略。

时点选择:基金管理人在交易股指期货时,重点关注当前经济状况、政策倾向、资金流向、和技术指标等因素。

套保比例:基金管理人根据对指数点位区间判断,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决定套保比例。再根据基金股票投资组合的贝塔值,具体得出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买卖张数。

合约选择:基金管理人根据股指期货当时的成交金额、持仓量和基差等数据,选择和基金组合相关性高的股指期货合约为交易标的。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景顺长城成长之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景顺长城成长之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成长之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成长之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9.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0日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6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