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16-008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8日以传真或邮件方式发送至全体董事,会议于2016年4月19日上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唐文勇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参会,授权委托董事长刘宜云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刘宜云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汪利民、陆豫、蔡启孝向董事会递交了《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总经理工作报告和2016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审计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15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06,410.94万元,较上年末同比增长22.22%;2015年营业收入87,485.37万元,较上年同期降低16.51%;实现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692.2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5.0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预计2016年营业总收入103,069.55万元,利润总额5,373.17万元,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4,567.20万元。
上述财务预算不代表公司对2016年度的实际盈利水平的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行业、市场状况变化、管理团队的能力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提示投资者特别注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公司共实现利润36,922,249.93元,提取盈余公积金3,692,224.99元后,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3,230,024.94元,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309,972,610.81元,减除本年度已分配2014年度利润18,000,000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25,202,635.75元。资本公积年末余额为452,560,322.14元。
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201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8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共计分配利润960万元,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2,000万股变更为24,000万股。
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1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2,000万股变更为24,000万股,注册资本将由原12,000万元变更为24,000万元。
鉴于上述注册资本的变更,以及公司营业执照执行国家“三证合一”的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原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现股份公司发起人。
公司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关于同意江西电化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商资批[2008]174号)批准,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公司在景德镇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注册号:360200512000014。
修改为: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原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现股份公司发起人。
公司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关于同意江西电化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商资批[2008]174号)批准,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公司在景德镇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2007567501195。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00万元。
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000万元。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2,00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
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24,00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
第一百九十条: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同时指定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披露有关信息的网站。
修改为: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同时指定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披露有关信息的网站。
根据上述修订相应修改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百〇二条中关于公告媒体的相关内容。
若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通过,则上述第六条和第十九条的修改无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章程修订案》及《公司章程》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2015年与关联方发生的预计日常关联购销交易总额为11,770万元(不含税),实际交易总额为8,356.19万元(不含税),依据公司业务运行情况,2016年全年与上述关联方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9,600万元(不含税)。
关联董事刘林生、汪国清和曾道龙在审议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许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为保持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建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和审计机构另行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许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银行贷款及授权事宜的议案》
预计公司2016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壹亿元人民币的借款。
为提高贷款工作效率,降低筹资成本,提议授权董事兼总经理汪国清按不超过壹亿元人民币贷款额度,与相关银行洽谈有关融资事宜,代表公司签署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合同、担保或抵押合同等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前提下,公司拟申请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且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和范围内决定投资具体事项,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年产5万吨AC发泡剂技改三期工程完善化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
“年产5万吨AC发泡剂及其配套设施技改项目”为公司上市募投项目之一,项目计划总投资21,945.88万元。该项目自2010年开始分期分批实施,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实际使用本募投项目累计资金14,585.41万元(含氨回收项目资金),结余资金7,360.47万元。通过改造,截止2015年12月31日,AC发泡剂装置能力达到日产175吨(6.3万吨/年)。
2016年度,公司将在现有装置基础上继续进行技术创新和扩能改造,并配套实施低浓度氨氮废水深度氧化处理改造,以彻底解决低氨氮废水脱氨的问题。本期项目计划投资4,653.37万元(其中2015年度已实施未完工项目结余1,794.90万元,2016年新增投资2,858.47万元),通过改造,使公司AC发泡剂产能达到220吨/日(年产8万吨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年产5万吨氯化亚砜技改项目二期工程技改方案〉的议案》
公司年产5万吨氯化亚砜技改扩建项目作为上市募投项目之一,项目计划总投资7,881.72万元,该项目一期工程已完成,实际完成项目投资1,457.36万元(已从募投项目资金中支付)。
为进一步提高装备水平和产品质量,促进安全生产,2016年拟开展年产5万吨氯化亚砜技改扩建项目二期工程建设,本期项目计划投资1,507.05万元,通过对现有生产装置进行技术升级改造,提高装备水平,彻底消除装置中的安全和环保隐患,同时,适当提升产能5,000吨/年,使氯化亚砜生产装置产能逐步达到4万吨/年的目的。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定将通过的相关议案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议定于2016年5月10日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16-009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8日以传真或邮件方式发送至全体监事,会议于2016年4月19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汉华主持,应参会监事为3人,实际参会监事为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2015年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总经理工作报告和2016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审计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15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06,410.94万元,较上年末同比增长22.22%;2015年营业收入87,485.37万元,较上年同期降低16.51%;实现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692.2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5.0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预计2016年营业总收入103,069.55万元,利润总额5,373.17万元,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4,567.20万元。
上述财务预算不代表公司对2016年度的实际盈利水平的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行业、市场状况变化、管理团队的能力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提示投资者特别注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公司共实现利润36,922,249.93元,提取盈余公积金3,692,224.99元后,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3,230,024.94元,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309,972,610.81元,减除本年度已分配2014年度利润18,000,000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25,202,635.75元。资本公积年末余额为452,560,322.14元。
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201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8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共计分配利润960万元,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2,000万股变更为24,000万股。
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2015年与关联方发生的预计日常关联购销交易总额为11,770万元(不含税),实际交易总额为8,356.19万元(不含税),依据公司业务运行情况,2016年全年与上述关联方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9,600万元(不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为保持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建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和审计机构另行协商确定。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及其他服务过程中表现出的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前提下,公司拟申请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且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和范围内决定投资具体事项,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正常实施的前提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较为合理、完善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了有效执行,符合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201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违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16-011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
2、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3、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公司是以生产精细化工产品为主的综合性化工企业,主要从事AC发泡剂、氯化亚砜、氯碱等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内第二大的AC发泡剂和氯化亚砜生产商,在国内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知名度。公司始终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清洁效益同时发展,已经形成完整的循环经济产业链。
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87,485.37万元,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692.22万元。
根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在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分红方式分配股利,适当现金分红不会影响企业日常周转资金的流动性。鉴于目前公司处于成长期,经营发展稳健,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同时兼顾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为积极回报股东,公司拟定高送转分配方案。经过审慎评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高送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业绩,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6个月内的持股变动情况。
在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议案前6个月内,提议人、5%以上股东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说明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6个月内的减持计划。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6个月内可能存在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票的情形。控股股东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未来6个月股份尚处于锁定期,没有减持计划。未来如有5%以上股东减持,届时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公司《大股东、董监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对投资者的持股比例没有影响。
2、按照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0股后,2015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摊薄情况如下:
单位:元/股
■
3、公司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后6个月内存在限售股已解禁或限售期即将届满情形:
披露前6个月限售股解禁情况:公司股东新世界精细化工投资有限公司、新疆致远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的首发限售期届满。根据股东《首发限售承诺》,已解除首发限售股份数量为27,742,500股;同时根据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承诺》,因承诺仍需锁定股份数量为20,806,875股,于2016年3月21日实际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6,935,625股。
披露后6个月限售股解禁情况: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6个月内不存在限售股解禁或限售期即将届满情形。
4、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1、提案人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在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2、在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16-012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江西电化乐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博浩源化工有限公司、乐平市蓝塔化工有限公司、衢州市衢化化工有限公司、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宏柏化学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已签署关于关联销售、采购、接受劳务等协议。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8,356.19万元,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9,600万元。公司2016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林生、汪国清和曾道龙在审议相关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全部同意,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6年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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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6年第一季度与前述关联人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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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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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大龙实业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母公司,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系母公司之控股股东。
2、 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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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董事刘林生、汪国清、曾道龙系江西乐安江化工有限公司股东。
*2、2014年底,吴华将其所持江西电化中达化工有限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第三方,但吴华仍参与江西电化中达化工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对江西电化中达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存在重大影响。
3、关联方介绍
(1)江西省博浩源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600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骆家明;
注册地址:江西省乐平市塔山(电化公司大院内);
主营业务:双氧水、二氧化硫生产销售等。
(2)乐平市蓝塔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80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张波;
注册地址: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
主营业务:化工产品生产销售(不含危险、监控化学品)。
(3)景德镇宏柏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4656.528225万元;
法定代表人:纪金树;
注册地址: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区工业九路;
主营业务:硅烷偶联剂、高分子材料辅助材料制造、销售等。
(4)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7207.6923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华;
注册地址:江西省乐平市塔山;
主营业务:聚乙烯醇、电石、醋酸乙烯制造及销售等。
(5)江西电化乐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50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何佩峻;
注册地址:江西省乐平市塔山;
主营业务:三氯化磷生产和销售、塑料制品及化工产品销售等。
(6)衢州市衢化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800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吴华;
注册地址:衢州市巨化北道;
主营业务:危险化学品经营、橡胶制品销售等。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内容主要为销售产品和采购生产所需原材料,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确定交易金额,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均应为参照市场价格或成本价格方式协商确定。
公司位于乐平工业园区内,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主要为乐平工业园区企业,公司向上述关联企业销售商品和采购货物的情况符合化学工业园区的特点。
四、关联交易具体执行程序
由审计委员会负责关联交易具体决策程序,包括关联交易价格、计量、数量及金额的确定等。由内审部门按照审计委员会要求每月对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并形成专项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发现关联交易执行过程中存在异常的,有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以上关联方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具备履约能力。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应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得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应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2、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实施了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中的关联交易为持续的、经常性的关联交易,交易价格将依据协议价格或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我们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许可函及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16-013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且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21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5.3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6,14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5,720.7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0,419.30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5]00011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上述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4,792.58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同等金额。2015年已偿还银行贷款10,600万元,投入募投项目1,250.18万元。
截至2016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3,904.77万元。
三、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支付工程款,在不影响工程进展的前提下,存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目的: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原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资金来源: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资金全部为公司的闲置募集资金。
3、理财产品品种: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产品发行主体应当为商业银行,且须提供保本承诺。公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投资额度: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投资理财金额累计达到《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具体操作。
7、信息披露: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涉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规定的风险投资的品种。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及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5)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
2、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审批程序
2016年4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6年4月20日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08)。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意见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议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稳健,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内控措施较为完善,投资理财的安全性可以得到保证。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计划。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正常实施的前提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计划。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世龙实业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世龙实业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世龙实业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16-014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要求,编制了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帐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21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5.3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61,4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57,207,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04,193,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5]000113号《验资报告》。
截止2015年3月16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1,945.88万元;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人民币7,881.72万元;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0,591.7万元。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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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2015年3月16日分别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下转57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