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275 公司简称:武昌鱼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高士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旭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旭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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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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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出售中地公司49%的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16年1月14日发布了《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2016-002号),拟筹划出售公司持有的参股子公司中地公司49%股权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自2016年1月14日起连续停牌。
2016年2月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第八次临时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中地公司49%股权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并与华普投资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2月5日公告(临2016-007号)。
2016年2月25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18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并予以了公告。在收到《问询函》后公司积极组织中介机构共同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由于一些问题的回复涉及对部分事项和数据的进一步核实及补充,需要财务顾问、会计师、评估师、律师等进行确认和完善,且中介机构尚需履行内部审核流程,在2016年3月1日前因未能完成回复,公司发布了《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临2016-012号)。
由于预计无法在股东大会召开前2个交易日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工作,2016年3月5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延期公告》(2016-013号)。
在回复交易所问询函的过程中,鉴于公司本次出售中地公司49%的股权额外付款的实现目前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导致交易价格无法作出合理的预估,为了保证本次交易的公平、合理,出于谨慎性原则经与交易各方及监管部门沟通,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2016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第九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并于2016年3月11日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3月9日公告(临2016-014号、2016-015号)及2016年3月12日公告(2016-019号)。
(二)中地公司与中天宏业的诉讼纠纷
公司子公司中地公司20156年2月,收到中国贸仲 《DH20160145商品房预售合同争议案仲裁通知》【(2016)中国贸仲京字第004726号】。中天宏业就与中地公司于2006年6月2日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以及《补充预售合同》所引起的争议向中国贸仲提出仲裁申请,并已受理,案号为DH2016014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2月24日公告(临2016-010号)。
中地公司就收到上述仲裁通知后,向中国贸仲提交了《DH20160145号商品房预售合同争议中地公司关于撤销或中止仲裁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3月10日公告(临2016-018号)。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6年3月9日,公司披露《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2016-015号),公司承诺在3个月内,不再商议、讨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公司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其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高士庆
日期 2016-04-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