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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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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
通知更正公告

2016-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505 证券简称:川金诺 公告编号:2016-014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

通知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因相关人员工作失误,有下述错误特更正如下:

原通知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中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2、投票代码:365505;投票简称:投票金诺。

现更正为:

2、投票代码:365505;投票简称:金诺投票。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今后公司及相关人员将加强信息披露编制和审核工作,努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9日

附:《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拟召开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度股东大会,有关情况具体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5月9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5月 8日-2016 年5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5月 9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5月 8日 15:00-2016 年5月9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 股权登记日:2016 年 5月3日(星期二)

5、 出席对象

(1)截至 2016 年5月 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6、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议案

1、《关于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续聘2016年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7、《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独立董事朱锦余、王建华、和国忠将在会议上做《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以上第 1、3-7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2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内容请见公司 2016 年 4月 18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参会登记方法

1、参会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在2016年5月8日17:00前到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昆明市东川区铜都镇古铜路金沙酒店七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邮编:654100(信封请注明“川金诺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参会登记时间

2016年5月8日8:30-11:30,14:30-17:00。

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于2016年5月8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登记地点。

3、登记地点

昆明市东川区铜都镇古铜路金沙酒店七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登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双华

联系电话:0871-62124601

传真:0871-62124600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16 年5月 9 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 -15:00。

2、投票代码:365505;投票简称:金诺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 元代表总议案, 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注: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所有审议事项表达相同意见的一次性表决。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例如:如股东先对某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该议案以先表决的意见为准, 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若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无法再对本次会议任何议案作出相反的表决意见。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的委托数量如下: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8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9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有多个议案的,可按任意次序对议案进行投票,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在计票时,对于有多项议案而仅对其中几项进行了投票的情形,未投票议案视为弃权;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之后登录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会务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胡双华

2、联系电话:0871-62124601

3、传真:0871-62124600

4、联系地址:昆明市东川区铜都镇古铜路金沙酒店七楼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给公司董事会。

七、附件文件

1、股东参会登记表;

2、授权委托书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17日

附件一:

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公司 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本人/公司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出席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行使表决权:

注:

1、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2、委托人对会议议案表决时,请在相应表决意见项划“√”,填写其它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2016年 月 日

证券代码:300505 证券简称:川金诺 公告编号:2016-015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

提示性公告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16 年 4 月 1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