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4月21日

查看其他日期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306 公司简称:华懋科技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简介

1.6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174,671,806.73元,按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储备基金)17,467,180.67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57,204,626.0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为301,321,107.59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58,525,733.65元。公司拟以2015年年末总股本142,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71,3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461,805,006.39元,公司拟以2015年年末总股本142,600,000股为基数,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5股共计71,300,000股。上述预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13,900,000股。本议案须经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 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

华懋科技是一家专注于汽车安全领域的系统部件提供商,产品线覆盖汽车安全气囊布、安全气囊袋等被动安全系统部件。公司以产品质量为基石,立足于研发、生产技术的前沿领域,依靠拥有雄厚的研发力量、先进的生产工艺、严格的生产管控及质量检测体系,在下游客户中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和企业声誉,推动了产品在各类终端车型中的广泛运用,为汽车驾乘人员的生命安全提供可靠保障。

(二)公司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处根据业务部和产销部下达的需求和生产计划采取循环采购的方式,正常情况下,针对主要生产原材料原丝和化工原料,本公司保证有一至两个月的安全库存。

2、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销售模式。本公司业务部门根据客户需求计划制定业务需求给产销部门,产销部门根据业务需求及库存状况制定出月产计划及周生产计划,生产单位根据生产计划和工艺指令实施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时,主要采取两种合同方式:一种是与顾客签订开口合同,订单期限一般为一年,先行确定一年内的供货品种和总供货量,具体交货时,根据客户提供的出货计划以及预估信息作为生产安排的基础,根据顾客提供的计划进行出货;另外一种是接收到顾客的订单,对于订单进行评审,双方签订合同后,通知产销部门安排生产,最后根据合同或者顾客要求进行安排出货。

(三)行业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为汽车零部件行业,是汽车制造专业化分工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公司所处行业为“汽车制造业”(C36)中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660)。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证监会公告[2012]31号),公司所处行业为“汽车制造业”(C36)。

公司的产品主要为气囊布和气囊袋,是汽车被动安全系统的主要部件,安全气囊作为被动安全系统中重要的配置之一,与安全带配合工作对乘员起到最佳的保护作用。安全气囊一般包括DAB(主驾驶气囊)、PAB(副驾驶气囊)、SAB(侧气囊)、CAB(帘式气囊)、KAB(膝部气囊)等,广泛的应用在各类乘用车中。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15年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450.33万辆和2,459.76万辆,创历史新高,比上年分别增长3.3%和4.7%,总体呈现平稳增长态势。汽车产销量的增长主要来源于乘用车,特别是1.6升以下乘用车的增长。 乘用车作为我国汽车市场的核心,2015年产销量首次超过2,000万辆,已达到汽车总量的86%。2015年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107.94万辆和2,114.63万辆,比上年分别增长5.8%和7.3%,高于汽车市场整体增速。2015 年乘用车产销量为首次超过 2,000 万辆。其中,受到节能减排、购置税减半等政策的引导,1.6升及以下小排量车型消费增长显著,1.6升及以下乘用车2015年度销售1,450.86万辆,比上年同期增长10.38%,高于乘用车整体增速,占乘用车销量比重为68.6%。1.6 升及以下购置税减半政策促进汽车增长,对汽车总销量增 长贡献度达到 124.6%。购置税减半政策对于节能减排、促进小排量车型消费起到了很大引导作用。 此外中国品牌乘用车市场份额也有所提高, 2015年,中国品牌乘用车共销售873.76万辆,同比增长15.3%,占乘用车销售总量的41.3%,比上年同期提高2.9%。 另一方面,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也呈现出高速增长 的趋势,2015年新能源汽车生产340,471辆,销售331,092辆,同比分别增长3.3倍和3.4倍。其中纯电动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54,633辆和247,482辆,同比分别增长4.2倍和4.5倍;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销分别完成85,838辆和83,610辆,同比增长1.9倍和1.8倍。 注:目前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新能源汽车统计尚不完全,在统计范围内的企业与工信部合格证数据基本一致。

三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四 2015年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五 股本及股东情况

5.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5.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5.3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六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7,617万元,同比增长27.31%; 资产总额127,507万元,比年初增长13.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467万元,同比增长47.4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7,822万元,比年初增长16.88%;基本每股收益1.25元,同比增长20.19 %;净资产收益率17.47%,同比下降3.59%。

七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7.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不适用

7.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