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82 证券简称:南京新百 公告编号:临2016-048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16年4月14日在南京市中山南路1号南京中心23楼以现场会议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2016年4月8日发出,会议由董事会秘书潘利建先生召集和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共81人,代表员工持股计划份额8350万份,占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92.77%,符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8350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并选举产生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会议选举傅敦汛先生、朱爱华女士、王云健先生、卜江勇先生、吕雪瑾女士、冯建莉女士、王红梅女士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选举王云健先生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
表决结果:同意8350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350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特此公告。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682 证券简称:南京新百 公告编号:临2016-049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5月12日 下午2:00
召开地点:南京市中山南路1号南京中心23楼多功能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5月12日
至2016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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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表决事项:听取公司《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6年3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五、六、七、八、九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八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三胞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或传真至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4、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六、 其他事项
1、登记时间:2016年5月9日上午 10:00-11:30,下午 14:00-17:00
2、登记地点:南京市中山南路1号南京中心12楼董办及证券管理中心
3、联系电话:025-84761642;传真:025-84724722
4、联系人:周静
特此公告。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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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