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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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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123版)

2016-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保荐机构意见

(四)公用工程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002064 股票简称:华峰氨纶 公告编号:2016-019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380号文“关于核准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拟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000万股。

截至2014年9月11日止,公司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万股,发行价格9.1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16,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63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08,370,000.00元,其中计入股本100,000,000.00元,计入资本溢价人民币808,370,0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610397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本公司已与保荐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子公司华峰重庆氨纶有限公司已与保荐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涪陵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32,722,401.19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5年1月19日,公司使用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2015年1月19日至2015年7月19日。因财务人员工作疏忽,导致逾期归还,2015年8月19日归还2,000万元,2015年8月21日归还7,000万元,截止2015年8月2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9,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将继续用于原承诺投资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年1月19日,公司使用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2015年1月19日至2015年7月19日。因财务人员工作疏忽,导致逾期归还,2015年8月19日归还2,000万元,2015年8月21日归还7,000万元,截止2015年8月2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9,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除此之外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 4月 19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0 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        单位:万元

注1: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不超过100,000.00万元,实际募集到的资金净额为90,837.00万元。

注2:项目分两期实施,每期3万吨,第一期实施时间2013年9月-2014年12月,第二期实施时间2015年2月-2016年8月,两期工程全部完工共需36个月。

注3:项目分两期实施,每期3万吨,公司未承诺每期可实现的预计效益。第一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税后净利润7,092.71万元。

注4:2015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234,979,596.93元,手续费后利息收入2,257,195.74元,扣除手续费后利息收入后使用金额232,722,401.1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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