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和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16-060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和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夏曙东先生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和提前购回,具体如下:
一、 股东股份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和提前购回基本情况
1、质押式回购提前购回基本情况
夏曙东先生于2015年4月28日及2015年8月27日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3,700,000股质押给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2015年4月19日夏曙东先生将该部分股份提前购回,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
2、股份质押式回购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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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夏曙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9,795,2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94%,其此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46%,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29,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40%,占其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80.85%。
夏曙东先生全资控股的北京中智汇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智汇通”)持有公司股份41,210,2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6%。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6,48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40%。中智汇通与夏曙东先生为一致行动人。
4、被质押冻结的股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股份补偿的说明
2014年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并与夏曙东及中智汇通等交易对方签订了《利润补偿协议》及《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协议约定:本协议中利润补偿期间为2013-2016年度,夏曙东及中智汇通等承诺公司所购买资产在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的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7,000.00万元,21,889.94万元,26,832.41万元和31,628.51万元。若利润补偿期间,截至当期期末实际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低于对应的预测净利润,则根据协议约定采取公司回购夏曙东等所持公司股份的方式进行补偿。本次被质押冻结的股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股份补偿,有可能出现股份质押影响业绩补偿的潜在风险。公司所购买资产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7,554.00万元、22,547.25万元和27,681.25万元,完成了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度业绩承诺。当前公司所购买资产运营状况良好,效益稳定,夏曙东等参与利润补偿协议的交易方触发业绩补偿义务的可能性较低。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夏曙东先生关于质押公司股权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