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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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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156 公司简称:华升股份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简介

1.6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2015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361,908.73元,加上上年度未分配利润126,358,927.49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34,033,523.17元,其中母公司2015年实现的净利润11,765,087.54,加上上年度未分配利润5,341,536.13元,可供分配的利润:15,930,114.92元。 根据财政部财会函[2000]7号《关于编制合并会计报告中利润分配问题的请示复函》中“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公司,其利润分配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依据。合并会计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不能作为母公司实际分配利润的依据”。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三)项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和时间间隔: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末分配利润为正,且现金流能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的前提下,公司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具体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和公司经营情况拟定,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任意连续三年内,现金分红的次数不少于一次。 公司最近三年实现净利润9,361,908.73元(2015年)、-31,684,906.77元(2014年)和79,198,711.23元(2013年),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8,958,571.06元。 2015年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21107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红利0.1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二 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为纺织生产与销售、外贸出口与代理。 2015年,我国纺织行业经济运行情况基本正常,行业发展“缓中趋稳”,行业质效指标稳健,行业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3%,增速高于整个全国工业增速水平。但是出口规模有所下降,同比下降4.88%。2015年行业内销增速稳中趋缓,零售额同比增长9.8%。2015年规模以上企业行业利润规模继续扩大,增速平稳,同比增加6.83%。

三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四 2015年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五 股本及股东情况

5.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5.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5.3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六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公司在困境中奋力前行的一年。在宏观经济持续探底、市场行情起伏动荡的严峻形势下,公司团结带领全体员工,迎难而上,主动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常态,统筹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1、生产经营保持稳定

在市场需求不旺,去库存压力增大的不利形势下,我们积极调整产品结构,降低生产成本,拓宽销售渠道,确保了生产经营的稳定。

洞麻公司紧密关注市场变化情况,通过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努力开拓短麻纺市场等方式,家纺布生产销售有了大幅增长,成交销售105.58万米,同比增长127%,销售额为2018.67万元,同比增加146%;同时,在长麻纺市场极度萎缩的情况下,洞麻公司通过及时深入的市场调研,对麻维布的销售价格进行了适当调整,使得原本艰难的麻维布销售,在2015年也做到了比2014年有小幅增加。

雪松公司创新管理模式和健全完善机制,向管理要效益。一方面加大内部改革力度,通过机构合并减员增效,获得明显成效;另一方面健全完善机制,狠抓制度落实。对纺纱厂和织布厂继续实行生产成本倒逼、模拟市场运作,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各分厂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推行激励机制,鼓励挡车工扩台扩锭,使生产成本在分厂内部消化;完善对销售业务员的考核制度,奖勤罚懒;完善风险控制评审制度,根据主要原料价格上涨趋势,及时上调主要产品价格,实现了产品销售效益的最大化。

工贸公司在全国外贸形势严峻和代理业务急剧下降的情况下,努力开拓新客户和内销市场,积极对接进口代理业务,寻找新的效益增长点;同时,面对外汇牌价的剧烈波动,千方百计地与各银行衔接结汇时点,尽最大努力增加结汇效益。并且,为有效控制金爽公司的亏损,工贸公司班子与金爽公司共同开展经济活动分析,加强了现场调度,并与民营企业对标,反复研究,拿出了行之有效的减亏措施。2015年金爽公司与上年同期相比减亏20%。

服饰公司对外积极开拓市场,对内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和队伍建设,2015年共实现销售收入8217万元,较上年增长145%;实现利润123.7万元,较上年增长6.6%,完成考核目标任务的123.7%。2015年初,服饰公司大胆调整内部组织构架,将设计力量融入业务单元,完善了内部管理体系和分配机制,激发了员工的工作热情,增强了员工的责任感。目前,该公司人员不多,但结构合理,保证了业务开展的需要。同时,设计师设计能力得到锻炼提高,该公司设计的服装在长沙磁悬浮公司服装和CI形象自主设计招标中一举中标,实现该公司依靠自有设计师设计的高端职业服装中标项目的重大突破。

汇一公司在艰难的市场形势下,外贸出口取得了较好的成绩。2015年,新签订外贸合同690多万美元,新开拓了塔吉克坦、印度尼西亚等国家的市场。乌兹别克的塑料瓶大输液交钥匙工程基本完成,俄罗斯年产2.88亿瓶的塑料瓶大输液工程也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

2、技术创新取得成果

面对国际国内错综复杂的经济环境,公司始终把自主创新作为增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支撑,坚持围绕产品结构调整进行技术创新,深入推进“产、学、研”合作创新,取得了积极成果。

一是纺织主业新产品开发又上新台阶。2015年实现新产品销售收入10149.1万元,其中纺织主业实现新产品销售收入8798.6万元,占公司工业纺织产品销售收入的39.2%。洞麻公司努力开发新产品,积极调整产品销售结构。2015年,共开发新产品228个,尤其增加了高附加值、毛利率较好的家纺布和麻维布的销售比重,实现新产品销售收入6183.56万元。雪松公司加大科技创新,及时调整产品生产结构,按照“多品种、小批量、高毛利”的结构模式,2015年,雪松公司共开发新产品70多个,其中有20多个产品实现订单生产,投产率达到32%。开发的“禅之茶意、衣香红袖、水润冰蓝”3个新产品入围“中国流行面料”。同时,该公司再次被认定为“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

二是制药机械主业加大技术创新。汇一公司对现有产品进行产品升级、技术升级和工艺升级,以提高产品竞争力,为新的一轮GMP改造到来打下坚实的基础。2015年对主打产品进行全面升级,提高产品技术含量,从内在质量与外观质量进行提升。同时,汇一公司完成了新型西林瓶洗烘灌装联动生产线、双硬管软袋大输液生产线等7大系列新产品的研发工作以及部分新产品的生产工作。目前,汇一公司共获得专利135项。

主要财务数据分析:

(一)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收入和成本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2015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46,554,261.41元,占营业收入的97.80%(上年同期为98.41%)。在主营业务中,来自纺织生产业务的收入为228,784,815.96元,占本期主营业务收入的30.65%(上年同期为29.76%);来自贸易业务的收入为473,887,795.94元,占本期主营业务收入的63.48%(上年同期为60.95%);来自制药机械业务的收入为43,881,649.51元,占本期主营业务收入的5.88%(上年同期为9.29%)。境内业务的营业收入为247,842,974.90元,占本期主营业务收入的33.20%(上年同期为31.76%);境外业务的营业收入为498,711,286.51元,占本期主营业务收入的66.80%(上年同期为68.24%)。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7.06%,较上年同期下降了0.47个百分点。其中:纱产品的毛利率为5.46%,较上年同期下降了5.23个百分点;布产品的毛利率为4.52%,较上年同期增加0.56个百分点;服装产品的毛利率为8.54%,较上年同期增加2.73个百分点;工程机械国际贸易产品的毛利率4.71%,较上年同期下降了3.21个百分点;制药机械产品的毛利率为37.18 %,较上年同期增加8.51个百分点。

2、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三)费用

单位:元

(四)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五)现金流

七 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7.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1)合并范围增加:

(2)合并范围减少:

7.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董事长:刘政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