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4月21日

查看其他日期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6-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01 股票简称:鄂武商A 公告编号:2016-006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十四次董事会于2016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16年4月19日在公司2号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江超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9名,董事邹明贵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委托董事汪强表决,独立董事余春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委托独立董事田玲表决。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5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采取举手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武商集团二○一五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喻景忠、谭力文、田玲、余春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武商集团二O一五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二、《武商集团二○一五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武商集团二○一五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四、《武商集团二○一五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止二O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7,523,657,754.7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1%;利润总额1,073,034,629.99元,实现净利润800,769,812.82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99,307,066.0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16%;年末总资产17,753,307,347.8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43%;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总额4,129,498,737.9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13%。

五、《武商集团二○一五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二O一五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800,769,812.82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99,307,066.06元。

二O一五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90,170,177.07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529,694,571.98元,可供分配利润为2,119,864,749.05元,2015年分派2014年度现金股利 202,899,436.00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及10%的任意盈余公积金共计118,034,035.42元,二O一五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798,931,277.63元。

鉴于企业正处于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发展项目资金需求大,虽然公司二O一五年完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但所募集的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无法满足公司项目发展的需要,为保证企业的可持续、稳定发展,经董事会研究:二O一五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六、《武商集团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七、《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董事会研究,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6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年度审计费为 13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独立意见,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八、《关于银行授信、贷款和保函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业务需要,需办理银行授信业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授信捌仟万元整。

2、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综合授信捌亿元整。

3、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办理授信伍亿元整。

4、向汉口银行武汉硚口支行办理综合授信肆亿元整。

5、向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支行办理综合授信壹亿元整。

6、向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支行办理综合授信伍亿元整。

7、向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口支行办理综合授信玖亿柒仟柒佰万元整。

8、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综合授信肆亿元整。

9、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授信伍亿元整。

10、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办理授信伍拾亿元整:其中授信流动资金壹拾亿元整;授信项目资金叁拾亿元整;授信黄金租赁伍亿元整;同时授信预付卡保函伍亿元整,并相应提供预付卡保函金额10%的质押。

11、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营业部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伍亿元整。

12、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授信叁拾肆亿壹仟万元整。

13、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综合授信陆亿元整。

14、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循礼门支行办理综合授信陆亿元整。

九、《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0,731,265股新股。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年3月23日出具的《关于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资金到位的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16)010032号)及《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16)010033号),截止2016年3月23日,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2,808,78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3.17元,发行人共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827,191,632.60元,扣除与发行人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2,407,874.49元,发行人实收金额人民币814,783,758.11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812,707,353.51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62,808,780.00元,余额人民币749,898,573.51元转入资本公积。

本次发行的62,808,780股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成,股份上市日期为2016年4月8日。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从529,025,590 元变更为 591,834,370元。因此,对公司《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作如下修改:

1、原《公司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29,025,590元。现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91,834,370元。

2、原《公司章程》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份总数为529,025,590股,为人民币普通股。现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591,834,370股,为人民币普通股。

十、《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当日巨潮网刊登的公告编号2016-008公告(www.cninfo.com.cn)

以上第一、三至五、七至九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0501 证券简称:鄂武商A 公告编号:2016-007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十三次监事会于2016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16年4月19日在武汉国际广场八层2号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长秦琴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本次监事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采取举手投票表决方式,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武商集团二○一五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二、武商集团二○一五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企业运行实际,从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措施、信息与沟通、监督检查等五个方面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执行情况进行了评估,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和重大缺陷。

2、公司内部控制流程基本涵盖各部门、各岗位和人员,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风险控制点,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到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良好。

3、报告期内,公司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四、武商集团二 O 一五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第一、二、四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0501 证券简称:鄂武商A 公告编号:2016-009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七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11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0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网络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4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国际广场八楼会议室(武汉解放大道690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将做2015年度述职报告。

第7项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第5、7项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上述八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15年5月5-6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非本人出席会议的,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出席人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最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最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武汉市解放大道690号国际广场8楼武商集团法律证券部

信函登记地址:武汉市解放大道690号国际广场A座8楼法律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430022

电 话:027-85714295

传真号码:027-85714049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01

(2)投票简称:武商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5月11日交易时间,即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二选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①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②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①登陆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②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③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①在投票当日,“××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②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③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④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⑤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⑥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能撤单。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2016年5月10日 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11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法律证券部

联系电话:027-85714295

传真电话:027-85714049

六、备查文件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注1: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股东帐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