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1518 公司简称:吉林高速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4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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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22,560,363.48元为基数,按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12,256,036.35元,以现有股本1,213,200,00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0.35元(含税)的现金股利,总计拟向股东分配的现金股利为42,462,000.00元。
二 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本公司主要从事收费公路的投资、建设、营运和管理,管理的收费公路总里程为151.7公里。公司的核心资产是吉林省长春至四平高速公路(简称长平高速公路),长平高速公路自长春收费站至五里坡收费站,全长109.8公里,与沈四高速公路、长吉高速公路相连,通过连接线与102国道相连,是东北三省相互联系的重要路段。除长平高速外,公司还持有长春绕城高速63.8%股份。本公司拥有长平高速公路的特许经营权,通过对路产进行收费、经营、管理实现资金还贷任务,并获得预期的投资回报。2012年6月29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实施四平(辽吉界)至长春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2015年10月30日改扩建完成试通车。长平高速公路改扩建完成后收费期限25年,自工程建成通车之日起计算。高速公路的运输需求的强度与国家经济活跃程度紧密相关。2015 年,国内宏观经济继续下行,经济需求和活跃度降低,从而影响高速公路行业收入增速。
三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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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2015年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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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股本及股东情况
5.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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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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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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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不适用
六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主要是通行费收入)5.62亿元,营业利润1.94亿元,净利润1.50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9亿元。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63.24亿元,比年初增长23.45%,资产负债率54.81%,公司所有者权益28.58亿元,比年初增长2.6%。
七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7.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将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高速公司)、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高油脂公司)、吉林高速德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诚物业公司)和吉林省高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能源公司)等4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7.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冯秀明
2016年4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