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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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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4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6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12月28日生效。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5年12月28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按照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自2015年12月28日合同生效日起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六个月,仍处于建仓期中。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解聘日期,除首任基金经理外,“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完善相应制度和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6年一季度,需求和供给整体偏弱,在稳增长政策的刺激下,经济由过度悲观向企稳预期转变。一、二线房地产销售火爆,三、四线仍受库存压力影响。过剩产能行业企业对未来需求预期仍较谨慎,农产品价格回升,PPI跌幅持续收窄。外围方面,随着美国加息预期延后,全球经济持续走弱,新兴国家经济增速放缓,国内稳增长压力仍然较大,货币政策呈现紧平衡格局,资金价格处于历史同期低位。在大规模银行理财、委外资金等配置需求下,信用债表现优于利率债,收益率整体下行。

报告期内,组合处于建仓阶段,考虑到银行间账户尚未开立,组合仍以银行存款和交易所回购为主。随着3月份银行间账户开立,基于债券绝对收益率水平、各类利差状况、资金面以及债券供需等多方面综合考虑,组合陆续建仓,通过部分利率债和信用债,提高组合整体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4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3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6年二季度,在一线房地产政策的收紧、三四线去库存压力仍较大的情况下,房地产投资和制造业将继续维持低位徘徊,通胀或继续维持较高位置。短期内经济预期回暖、通胀预期修复,对债券收益率将产生一定影响,交易性机会增多。长期来看经济下行压力仍较大,债券收益率中枢仍有下行空间。我们对二季度债券市场仍持保守态度,我们将密切跟踪经济、政策、环境的变化,采取中等久期的稳健操作策略,准确把握表现较佳的债券品种的投资机会,适时通过波段操作增厚组合收益,增厚组合收益。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注:根据本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根据本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根据本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0.2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投资股票。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流通受限股票。

5.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兴业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兴业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兴业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法律意见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8.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处、基金托管人住所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基金管理人营业时间内免费查阅 。

网站:http://www.cib-fund.com.cn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4000095561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1日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6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6年4月21日